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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与我有什么关系?我需要“支持”或“反对”律法么?
我若基于律法的原则而活,就要努力遵守律法以讨神喜悦;但这样努力讨神喜悦,乃是神所不喜悦的。如果靠努力遵行律法就能讨神喜悦(不管是信耶稣之前还是信耶稣之后),耶稣何必钉十字架?这就是前面我所说的,那位十字架上的耶稣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根本就不需要耶稣!
这世上的信仰分为两种:一种是人本的信仰,一种是神本的信仰。人本信仰的重心放在“我要努力做什么什么事,有什么样的行为出来”,就是你在文章里面的那一大堆内容;而神本信仰的重心是放在“神为我成就了什么事”,这就是二者最大的区别!
你现在的观念就是人本的信仰,这也是世上其他宗教的观念。你的文章里通篇都是你要为神做什么什么,你要遵行律法,你要爱人如己,你要为主舍己……却没有提到神为你做了什么,所以我说你还没有真正信靠耶稣!你和佛教徒的区别仅在于他们读佛经,你读圣经;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区别!
浪子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证,说明了讨神喜悦的路。大儿子和小儿子都同样是远离父家喜乐的人,大儿子虽然没有去远方,但他只是“地位上”在家而已,实际上他也是离家的浪子。然而,当父亲说:“我们理当欢喜快乐”(路15:32)时,究竟是什么使父亲的心欢喜?是哥哥为父亲不断劳苦,因而父亲欢喜么?不是的,乃是弟弟不曾为父亲作过什么,却让父亲为他成就一切,因而父亲欢喜!(PS:老实说你现在有很严重的“大儿子心态”,拒绝放弃想要靠“好行为”来讨父亲的喜悦,并且看不起那单单领受父亲恩典的弟弟,所以你只会使父亲的心忧伤,而不会使父亲的心欢喜。)
如果你认为,信耶稣之前你无法遵行律法,信耶稣之后你可以遵行律法了;信耶稣之前你爱不起来,信耶稣之后你可以爱得起来了;信耶稣之前你无法舍己,现在你可以舍己了……如果你的重心还是放在“人”身上,而不是放在基督身上,是你自己努力去做这些事,而不是基督为你去成就这些事,那么你还没有真正信靠基督。如果耶稣钉十字架只是给你提供一个“努力做好人的机会”,而不是成为你的“一切”,并且为你成就一切,那么耶稣真是死得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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