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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把我說的“沒有聽過福音的不一定不得救”這個否定被動句讀成”沒有聽過福音也能得救“這樣的肯定主動句,那是你的事了。
羅馬書二章這樣說:”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這段句尾翻譯成中文有點不通順,其實它的意思就是說那不認識神的人在末日審判時照着我們所信的教義受神公正的審判。
你再看路加福音八章這段:”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不要勞動夫子。」 耶穌聽見就對他說:「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兒就必得救。」 耶穌到了他的家,除了彼得、約翰、雅各和女兒的父母,不許別人同他進去。 眾人都為這女兒哀哭捶胸。耶穌說:「不要哭,她不是死了,是睡著了。」 他們曉得女兒已經死了,就嗤笑耶穌。耶穌拉著她的手,呼叫說:「女兒,起來吧!」 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了。耶穌吩咐給她東西吃。“ 聖經還有別處關於死人睡了的經文,這裏不贅述,這方面的教導并不是太難懂的,既是睡了就必有喚醒時,在最後審判之前,人的靈魂是不死的,那不認識神的死人也要醒來完成接受或抗拒基督的路程,結合羅馬書二章看,這與他們活着時的生活也是有關聯的。
也就是說,被揀選得救的人,未必都是活着時就聽見福音信了主的;也有雖然不認識主,但實際是被神揀選的,刻在他心中的律法使他敬畏信神(因此必信主),雖然死了,但到最終審判時會得着公正的審判(最終還是通過信主得代贖)而得救。這類事的權柄在上帝自己,是超出我們地上世界的事,本來就不由我們來斷定。我們所斷定的,是我們所傳福音給他們的那些活人。所以我說,得救不在乎人怎樣認識主(是自然或超自然),而在乎知道主后的態度。所以面對這樣的詰問完全不必動搖,福音傳給他了(他知道了主)他不信,豈不是定他的罪嗎?他縱然還有閒心詭辯神不公,我們卻沒什麽可糾結的,因為聖經真理是全備無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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