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笑嘻嘻
收起左侧

把心守住!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嘻嘻 于 2017-11-9 17:06 编辑

嗯,弟兄这个帖我比较接受,因为之前咱们的交流,你一直在反复强调圣灵,强调耶稣,却不讲别的,我在帖中也反复说明依靠圣灵不假,但是我们要有这个心志,不要消灭圣灵在我们里面的感动,要竭力追求自己的心顺服圣灵的引导,可是你不看这些,一直说圣灵,基督,因此看似谈不到一个频道上,其实咱们的观点还是蛮贴近的。得救不是靠律法、靠行为,但是行为却证明一个人是否得救,就是以弗所书里说的,在行为上与所蒙的恩相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9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嘻嘻 于 2017-11-10 09:24 编辑
paul_ 发表于 2017-11-9 21:22
基督受难时, 旁边那个强盗是通过什么行为证明自己得救的?

靠信,他没有口称耶稣为主,但是“愿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这说明他的信。还有他说的,我们是罪有应得,这个人却一点罪没有犯过,这是认罪、后悔的表现。天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这个人的话包含了得救的必备因素,所以他得救了,即使他以前犯了什么杀人之类的罪,但是只要他认罪,神就赦免他的罪,并且赐他永生。

但是这里有一个争议,耶稣说:今天你就要和我同在乐园了。这句话要如何理解?争议颇多。有人说,耶稣今天埋在坟墓里了,怎么又和那个强盗同在乐园?我个人的观点是:因着信,从信的那一刻起,性质变了,从信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脱离必死的身体进入永恒了。弟兄谈谈你的看法呢?这句话有N多种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0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嘻嘻 于 2017-11-10 17:53 编辑
paul_ 发表于 2017-11-10 17:21
先说前面一点. 其实这个简约的观念很多人都说过, 我再重复一次: 好行为是得救的结果, 不是得救的原因. 这就 ...

是的,所以我越来越觉得咱们弟兄在认识方面是一致的。得救不在乎行为,而是神的恩典和我们的信,连我们的信都是神的恩典所赐,但是得救之后的行为却是证明或者检验自己是否得救,是否重生。用你的话说也一样,好行为是得救的结果,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必然会有重生之后的新生命及行为体现。

如果单纯讲圣灵的引导,基督的大能当然是对的,但是这是理想状态,圣灵必会引领信徒结出好果子,可是人会悖逆,我们在依靠圣灵的同时要想到自己的无能,无力顺服圣灵,所以在依靠圣灵的同时,我们自己行为上竭力追求也是必需的,而不是说只要有圣灵,我就有好果子,未必,就如你这个跟帖中所说的,有人、而且是好多人就结出了坏果子,我们难道自己认为一定比他们强?同样未必,自认为站力得稳的,更要小心。
跟弟兄的交流很是畅快,若有言语不敬之处,万望见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0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paul_ 发表于 2017-11-10 19:59
我们在依靠圣灵的同时要想到自己的无能,无力顺服圣灵,所以在依靠圣灵的同时,我们自己行为上竭力追求也是 ...

是的,弟兄说的是,但是在弟兄之间相互交流的同时,会有一些碰撞,如果不能节制,就会产生火花,进而引燃争论、辩论的血气,最终形成互磕,我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形,在发表自己的观点的同时要敬重对方,只要是在真理的方面一致,就算是在细节上、表达上有所区别,这也无妨,咱们弟兄就有永远的聊天话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16 12: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