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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ragoonl 于 2017-8-15 07:36 编辑
你的意思是我说的不合圣经吧?
我没说全是啊,只说部分是。而且有圣经依据的:
《创世记》 24:18 女子说:“我主请喝。”就急忙拿下瓶来,托在手上给他喝。 ...利百加称佰生人为我主。
《创世记》 46:34 你们要说:‘你的仆人,从幼年直到如今,都以养牲畜为业 ...以色列向法老自称仆人。
《创世记》有大把这样的示例...
神容许休妻,不等于赞成休妻。暂时容忍奴隶制,不等于赞成这制度,在历史上,中外的奴隶制,基本上都是基督徒结束的。以下论据:
国外:参见电影《奇异的恩典》、及该电影的背景史料《人权宣言》、《美国独立宣言》(虽未废除奴隶制,但已动摇其根基),当时英国同时与拥有这两部宣言的国家敌对,军事方面节节败退,后来有了《废除奴隶贸易法案》。而该法案的通过,并不全是主角的功劳,很大程度上,是残酷的现实,迫使英国改革的。
国内:战国时期结束的只是奴隶社会,而奴隶制,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压根没有废除,直到清朝还在实行奴隶制。相关史料:
《周礼》卷二: (战国时期)
“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
《里耶秦简》J1(8)157背:“正月丁酉旦食时,隶妾冉以来,欣手”
大意是:奴隶身份的女人在某日上午七点至九点传送官方文件,官员接收了
《史记》卷一○○《季布传》:“与其家僮数十人,之鲁朱家所卖之。朱家心知是季布,乃买而置之田。诫其子曰:田事听此奴”
《新唐书》志38,百官3:“...以户奴隶课养。俘口则配轻使,始至给享食...”
万历《嘉定县志》卷2“疆域志.风俗”:“大家僮仆,多至万指”
《清史稿·刑法志》说:“又有发遣名目,初第发尚阳堡、宁古塔,或乌喇地方安插,后并发齐齐哈尔、黑龙江
、三姓、喀尔喀、科布多,或各省驻防为奴。乾隆年间,新疆开辟,例又有发往伊犁、乌鲁木齐、巴里坤各回城,分别
为奴种地者。咸、同之际,新疆道梗,又复改发内地充军”
《大清律》说:“谋反及大逆”之家属,“男年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
《逃人法》说:“逃人鞭一百,归还本主。隐匿之人正法,家产籍没。邻右九甲长乡的,各鞭一百,流徙边远”
1910年的《钦定大清刑律》终于彻底废除了奴隶制,但是该法规定的生效日期则是民国时期的1912年。
废除奴隶制的史料:《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虽然还有人口买卖,但奴隶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被禁止了)。
题外话:清朝的满族达贵向上级自称奴才,不代表他们真是奴隶(最后一句与圣经不沾边,仅述历史,请别拆解原意,描述为别的意思,再拿来说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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