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是按照我的分析来看, 那个卖房子的人很有可能在说谎,来推卸、掩盖自己法律上的违约责任。
1. 城市中的商品房拆迁,一般需要征求业主拆迁意见,在绝对多数业主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政府才可能开始准备拆迁。从征求同意到实际拆迁都会有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卖方说自己没注意拆迁的信息,用早出晚归作为借口,显然说不通。难道说,征求拆迁这种大事,邻居们相互之间都不会问问、讨论拆迁标准吗? 难道你家里人也从来不和邻居来往? 你从来就没有获得拆迁意见征求书?
2. 一旦旧房社区正式纳入政府拆迁计划当日起,这些旧房的房产交易会立即冻结,在正式计划公示当日,以后签订的任何房产协议都是无效的。如果说,都开始“动迁”了,那中介怎么敢把“冻结交易”的房子卖出去? 在签订买卖房产协议前,冻结的房产是根本不能通过最基本的房产审查的。除非那个中介是白丁,或者故意诈骗双方,否则,根本就不会签订协议。
3. 房产中介真的那么神通广大,可以在拆迁的前几周就可以提前获知拆迁区域? 真有这么神通广大,倒卖几套房子,早就发家了,他们还需要天天辛苦的给人打电话推销、带人看房吗?有没有中介预先买拆迁的旧房,有!但都是在“征求拆迁”之前,至少需要提前半年以上,根据规划和各种消息提前买入。临到要拆迁前几天买入,除非这个中介是规划局长的铁杆!
4. 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同意并签订,就正式生效,这个时候中介就有权利收取双方的中介费,哪怕后来(非中介的原因)导致房产不能交易,中介费也是不能免除的。普通的中介工作人员只能争取一定的中介费优惠,不可能免除中介费。正规的房产中介,想要免除中介费,必须获得店长级别以上的批准。不是中介本身有疏漏,又是由卖方提出解约,想要免除卖方的中介费是不可能的。你让别人忙活,自己解约,还想不付中介费,真的是什么好事都想占! 而看那个中介的经历,不太可能做到店长以上的级别,她也无权免除中介费,顶多帮着求情。(一般,直接联系业务的中介人员会在成功的交易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
5. 如果中介勾结买方,事先知道拆迁计划,是有预谋的欺骗,肯定会在合同中提高违约金到最高合法比例,例如房价的30%(一般不超过20%),打官司都是必赢的。怎么可能赔一点钱就了事。
6.如果只是交了定金,还没有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你也顶多赔偿一倍的定金,不需要交任何违约金和中介费。
因为房子升值了,卖方后悔了,不想着自己多挣了许多钱,老想着自己少挣的钱,总觉的自己吃亏了。明明是自己没有起码的契约、法律观念,不但推卸自己的责任,还怪罪那些帮助过她的人。你房子一直没有卖出去的时候,别人给你做过的工作统统都否定了,还四处宣扬别人是欺骗你,教会中有这种“虔诚的信徒”,才真的是悲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