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kwkmko
收起左侧

翻看帖子,大家解经有点偏向人性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22 18: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始终感谢你 不必道歉 这事上神使我觉得表达语言有要学习的地方  所以谢谢你 不必道歉 你并未伤害我 反而使我与主更亲近 真如此 反而是我小气敏感 反而要学习下你 那么无论是弟兄还是楼主 都是如此 我所希望的是 无论如何 请直接给建议 我会感谢你 若是我想多 那就说声抱歉 就此我就止言 请不要因为我说的而心有积气 这样不如讲出来而有利于自己还有我也或许受益 若讨论吃血等真理 我很愿意听你们的看法 我也很愿表达自己的意见 因为那样更可以了解圣经 若是弟兄肯说一些言语 很高兴 上次你说的不够全面 理由力度不够 并未引经来说 所以这次要发表议论 我要听你引经发表你的看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2 2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6-11-22 22:37 编辑

小花,记得我可是很多年前就认识你了的!

所以即便有争执,但都別太见外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4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花好可爱,小蘑菇更可爱。

不过呢,小花啊,我不是针对你个人的,
或者说,你的某一个帖子只是我看到的一部分,只不过刚好帖子在我下面,所以顺手举了个栗子而已。
还有比如杀人到底是是不是犯戒等等,都是一个栗子。
我针对的,是整个论坛的好多帖子。。。。

我想强调的,是神的绝对主权!
首先要明白,圣经是神的话语,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我无法想象他们的逻辑是——这个年代这句话这么理解,到了100年后不同民族有了第二个解释,现在都2000多年了,所以圣经这句话应该有20个解释,对某些人要用某一种解释。。。。。
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也不是任何基督徒所应该认为对的事情!

第二,你想要应用经文,背诵经文。。。。
那么只要一句:基督亲口说——他来,乃是成全律法,而不是废弃律法!
如果说,耶稣基督亲口说的且很直白很容易理解的话语,都不承认,
反而觉得其他使徒写的不太清楚的语句,或者说有些可以钻空子的语句,是符合“现代人”的生活,可以“轻轻松松”的信主的,个人并不认同!

第三,信仰是很严肃的事情,经上反复强调要与世人分别为圣,所以我们不应该为了与世界和睦相处,而假假的迁就世界,甚至居然还要说这经文是N年前某个民族的风俗习惯,所以现在我们可以换个说法。。。。

第四,罪就是罪!基督徒最不怕的就是犯罪!!!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不犯罪!关键在于我们有耶稣基督,还要圣灵保惠师!要明白耶稣是道理真理生命的意义!而不是道貌岸然的找各种借口说我没事,我很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体会是聚会时不互相亲嘴洗脚就是罪,不过不怕,已经罪得赦免了。

如果说没罪就是罪大恶极。

这就是诡辩的一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提一句,楼主向来的观点是没有好行为必不能得救,不遵守律法必不能得救。

所以得救要等到临死前成圣了才知道。

中间的过程叫走天路,有犯罪情况要互相包容鼓励共走天路。

总结不对的请楼主改正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9-20 00: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