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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这样开除信徒合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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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质问题不是是否必须有结婚证才算结婚。

本质问题是和以扫为一碗红汤出卖长子名分一样,现在的人以保持孤寡福利补贴出卖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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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的两人再同居也是犯奸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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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1: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着光/守望 发表于 2016-9-19 11:25
离婚的两人再同居也是犯奸淫吗?

这问题基督徒还用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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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1: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6-9-19 11:53 编辑
Ichthys 发表于 2016-9-19 11:05
本质问题不是是否必须有结婚证才算结婚。

本质问题是和以扫为一碗红汤出卖长子名分一样,现在的人以保持 ...


我觉得本质问题是犯淫乱,其次才是为红豆汤出卖长子名分的问题。
如果一个基督徒已经公义是非之心,道德行为标准连外面的外邦人都不如了,你认为他的良心功用还有用吗?既然已经无用了,怎么还可能指望他还知道自己为利出卖良心与长子的名份?连这样明明犯罪得罪神都不知道,不在乎了?还能指望他良心知道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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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蘑菇的梦 发表于 2016-9-19 11:33
这问题基督徒还用问吗?

未婚同居是罪这个毋庸置疑,因为婚姻之外的性行为都属于淫乱。但是,离婚并不能完全解除人在上帝面前的婚约,这个婚约除非死亡才能解除。因此,离婚只是在人的律法层面上适用,离婚的两人婚约既在,那么同居应该不算为淫乱,你有听过夫妻同居是犯淫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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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合宜。她靠国家的八百块,却不靠神,爱神又爱钱,说明不真的爱神,在这个教会也是绊倒人,让她离开很好。想起了圣经说,【徒5:5】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听见的人都甚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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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约拿 发表于 2016-9-19 10:54
如果教会没有劝过,那是教会的牧者失职。如果已经劝过了,按照圣经的原则,犯罪者经过劝勉不听的,就把他 ...

对哦,本来老年人软弱可以理解,但是假如年轻人也照这个方法行,咋办?既然神的标准是一样的。那么应该是合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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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316389266 发表于 2016-9-19 12:46
觉得合宜。她靠国家的八百块,却不靠神,爱神又爱钱,说明不真的爱神,在这个教会也是绊倒人,让她离开很好 ...

而且觉得既然他们行的达不到要求,他们软弱可以做平信徒,继续悔改追求主的道,不必做教会服侍。他们自己都顾不上自己,还能帮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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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4: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6-9-19 14:38 编辑
向着光/守望 发表于 2016-9-19 12:29
未婚同居是罪这个毋庸置疑,因为婚姻之外的性行为都属于淫乱。但是,离婚并不能完全解除人在上帝面前的婚 ...


离婚并不能完全解除人在上帝面前的婚约一方面说明婚约在神眼中的重要以及神厌恶背约者另一方面也证明基督徒婚姻应该在神面前有圣洁的地位与见证!正因如此,事实上,当一对信徒选择离婚,他们己经犯罪了!他们一方或者双方都需要在神面前认罪悔改,或许可以得到赦免!那己经悔改的信.徒再去"同居″?有可能吗?那说明沒悔改呀!“
背约又加上淫乱″岂能是"离婚了在神那还是夫妻还可以同居″这"道理″可开脱!
至于有信主前离婚的,那么他信主得救时这罪己经被赦免了!他是属神的人,有圣徒的身份!难道还有去"同居″的理?这还不是淫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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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5: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6-9-18 23:49
可以暂时停止他们服侍教会、停止领圣餐。
但是,停止他们聚会的处理不恰当。他们不领结婚证而同居是不符合 ...

好奇怪你的观点:

一对己经同居在一起的基督徒恋人只需要向教会交代他们己经同居了,他们已经是"事实婚姻″,那他们教会就得承认他们是夫妻!既然是夫妻,当然沒有淫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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