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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回答:
1.這位結不成婚的弟兄,他結婚的日子是神命定的嗎?是的.
2.他可以努力成就自己的婚姻,決定自己結婚的日子嗎?同樣是的.
為何要把神的權能與人的意願隔絕開呢?難道神的權能不是超越時間空間嗎?難道人不是活在神的全然保守和看顧下嗎?
神不被自己的工作所鉗制,也不受自己定下的法則約束,神是至高者,我們不可拿人的經驗認知去類比神的作為.
神所命定的,與人憑著信去贏得的,並不衝突.
那我們的理智為何覺得兩者有衝突?
為何我們覺得如果神命定了,我們就不能做;若我們做了,神命定的就不是必然的.
其實是因為,
我們太過習慣于這個有罪世界的運作方式.
這一產生悖論的隔絕其實就是由罪產生的,像一個狡猾潛藏的間諜,罪破壞了神對我們生活本來的定意(通過別人也通過我們自己),而我們對罪的同在太習慣以至於我們都不談它了,且以對它所產生扭曲結果的認識替換了對神美好治理下生活的認識. 所以,在討論人的事實經驗與神的話語之間產生的衝突時,我們需要將"罪惡"這第三方添加進公式中,否則結論是不真的.
神是善的,神所命定也是善的,只是地上的事不是完全按照神的旨意成全(這也並非神無能成全,而是我們處於一場恒久的屬靈戰爭中). 于是,如果我們完全傾倒在宿命論邏輯裏,那麼我們就是順從了撒旦的工作,因為這世界是深切混合進撒旦的行為了;如果我們完全傾倒在自由論邏輯裏,我們就是不誠實也不敬畏神,因為我們高估了自己行義的能力,同時低估了我們的罪性.
從另一方面講,人如果還沒有對超越性認知到一定程度,確實難以釋然這種邏輯衝突.因為他仍然相信自己可以理解並掌控他的生活. 因為可以掌控,所以才有了要不要去掌控的問題.
可是真相卻是,我們其實無法掌控,嚴格的說,是完全沒有掌控力.我們所有人類都完全活在神的保守照顧中,這是第一大前提;我們同時也活在罪進入了的世界/撒旦的干擾中,這是第二大前提. 人間所發生的任何事,包括世俗語境下的人本身,如果清晰嚴肅-貫穿始終去看,都只不過是兩大前提下,屬靈爭戰中的一種反應,一浪煙塵,如同虛幻,甚至不真實,像天國真理與地獄烈火的投影,所以所羅門說:"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傳道書1:2)", 我們人類唯一的實體,唯一的意義,唯一的真實存在性,只因"神以自己的樣子造了我們"這一條,而且還是因為神自己沒有放棄這一條-沒有放棄我們-才得以成立. 其證據和神諭就是耶穌基督.這拯救的工作也完成在十字架和復活裏. 這不就是我們的信仰真義嗎?
如果基督徒連啟示的基本認知都沒有,在神已完成基督的工作之下妄談宿命論的問題,就很不好了. 所以保羅連解釋也不願解釋,直接說:"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羅馬書9:20)"這並非是保羅詞窮了,而是在真正認識基督,理解救恩,明了啟示的保羅那裡,這種宿命論的議題簡直是不認識神的外邦人悖逆神的話語,連與他們辯解都是對神不敬.
所以,真正基督徒對待這一邏輯難題的答案,應該和對待所有問題的答案一致:就是回到"信".
1.信神掌控一切,也掌控我們的命運.
2.信神的意願是尽善至美,終將戰勝罪的侵襲和破壞.
在第1條,我們順服宿命論,因為我們順服神;在第2條,我們不認可宿命論,因為我們不認可罪惡.
在第1條,我們安然自處,不怨天尤人或縱血氣妄行;在第2條,我們生活有希望,有盼望,有勇氣去爭取,不是為自己,而是信神對我們的美好意願.
在第1條,我們在逆境中敬拜讚美神;在第2條,我們在順境中敬拜讚美神.
若我們把終點放在神,放在基督和天國,宿命論和自由之希望就並不衝突,且同顯為神恩典的保守; 若我們把終點放在必毀壞的世界中必毀壞的自己,我們就只能在自我局限中分裂,且得出錯誤的結論. 這也顯明了,信心高於理性,理性是敗壞不能救人的,信心卻是潔淨可以救人的. 我們的信仰,是根基與超越理性的信心,理性的衝突卻在信心中完美融合了,這就成為我們得救的憑據,也就是救恩最奇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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