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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tus 于 2016-2-15 16:39 编辑
你說的都對,但人是活在世上,被卷在翻滾的浪潮之中,為福音的緣故,必須有實質的方式.
四十年前,一個小男孩看到色情影片,會有噁心要吐的感覺;現在的孩子,卻幾乎有能力感到興奮了. 這就是因為,整個社會都在發生變化,社會一切活動的潛移默化,都會逐漸對人施加影響,這影響是人憑自己無法改變的.
那麼罪和福音要怎樣平衡呢?難道神是以你為標準來審判嗎?你不過是某一時代的人,具有某一時代的道德水準,難道神會以你為標準,低過你的就不救贖了嗎? 其實直到末日審判,神的救贖都一貫有效,啟示錄不是記載,連那時的墮落和悖逆,只要回轉歸向神,都還蒙憐憫嗎? 如果我們是硬著律法的心,那麼我們自己也不能被赦免,因為在我們之前的人,比我們更潔淨,神若以他們為標準,我們不是也不被赦免嗎?
會嘔吐的男孩,和不會嘔吐的男孩,都可以蒙赦免.重點不是罪有多深,而是願意尋求基督,認主悔改. 因為整個世界的路線,不過是神顯明世界惡的實質的過程,早先的人因為揭示的比較淺,就顯得罪惡輕一點,但其實並不是真的又淺又輕,人人的罪都是一樣深重,不過沒有被揭露罷了;末後的人罪惡深重,直揭到底,也不是說明他們更有罪,而只是出生在末世罷了,人的罪卻是一樣的.
這樣就顯明,恩典救贖的,聖潔反照的,乃是整個的罪,而不是片段性的道德差異; 也是同樣的邏輯,既然十字架救贖的是全部的罪,那麼就自然在恩典的整個運行中,有完全的能力,既可以整個覆蓋,也可以靈活的周旋,正如主對使徒的要求:"馴良如鴿,靈巧如蛇". 福音對罪惡中的人也是這樣,不是照到罪人罪人就死,或把人灼傷,反而是"馴良如鴿,靈巧如蛇",為要救人的靈魂. 因為主的作為,正是"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我們傳福音不是為了潔淨罪,而是反過來,潔淨罪是為了傳福音.且這裡指的是潔淨自己的罪在先. 人不管犯了什麼罪,憑著對基督的真信心就能得救;如果不是這樣,臨終懺悔不就毫無意義了嗎?因為這人一生都犯罪,臨死才懺悔,怎麼能得赦免呢? 所以,我們若是高抬律法,指人在世上的罪為重點,那麼十字架的救恩反而被我們弱化了. 讓我們都誠實一點,憑著我們不潔的心,不潔的口,其實不僅無法潔淨別人的罪,連我們自己的罪也不能潔淨,因為如果可以,你就不必死,且要被提到天上,誰敢這樣誇口? 最終我們能誇口的,其實只有主耶穌基督而已,是憑著他在十字架上的寶血,我們才蒙了赦免,而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任何行為,包括傳福音和遵行聖潔的行為.
如果我們這般看低自己,定睛十架;也就不會高看世間的罪,以至點燃"聖怒"了,因為"聖怒"對人來說,是無法發洩的,神是恨罪愛人的,沒有指明任何人為撒旦的化身. 既然說"點燃聖愛",那就要好好理解"愛"這個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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