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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道有神”、“寻求神”、“归向神”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你先确定这一点。
2、上帝从未隐藏他自己,罗马书第一章讲得很清楚,上帝藉着他所创造的万物向人类启示了他自己的存在,万物不可能凭空而来,必定有一位创造主。同时上帝又在人的良心里对人说话,每个人都有这种内在意识可以明白神对人的道德要求。这是在“普遍启示”中,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
3、尽管人们都知道神的存在,也知道神的道德标准有多高,只是人类故意不认识神,偏行己路。因为一旦承认有神,就必须敬拜神,且要顺服神,听神的话,这是罪人不想做的。于是罪人就采取两种方法来逃避:第一种是制造偶像来拜,以麻痹自己的良心,于是各种宗教产生了;第二种干脆直接否认神的存在,说“没有神!”无神论就是走这条道路。所以圣经说,罪人被定罪是无可推诿的。
4、以弗所书第二章讲得很清楚,所有人都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不能领悟属灵的事。在普遍启示里,人们可以“知道有神”,也知道“神对人的道德要求”,但是这位神是怎样一位神,我们就无法得知了,我们也不知道怎样归向这位神。换句话说,你从天地万物的创造中,从人的良心中,无法得出“耶稣基督是救主”的这个启示,无法得出“因信称义”这个启示。这样,罪人要想认识神、归向神,就必须有“特殊启示”了。在我们的信仰中,特殊启示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和“圣经”。
5、另一方面,单单“知道有神”并不能使人得救,我们即使知道有神,也知道神对人的要求,但是因着人的罪性,我们不会想要“寻求神”,更不会“归向神”,这就是罪人在“得救”这件事上完全无能的地方。为何人需要重生?因为人完全堕落,毫无良善!所有罪人都是沉沦在灭亡的权势之中,不能自救。若不是神主动救我们,我们就唯有等候永死的审判。
6、以弗所书又接着说“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经文告诉我们,神的大爱为我们作了什么,就是当我们还死在罪中,我们还不知道寻求神,我们还不知道悔改,我们还在与神为敌的时候,神便叫我们活过来。“便叫……”显出神的爱是主动的,是神在主动地怜悯我们,爱我们,叫我们活过来。并不是我们的善行感动他爱我们,也不是神看到我们很虔诚地在寻求他,神被感动了,才让救恩临到我们。都不是!乃是由于神自己的爱,使他主动地为我们预备了救法,舍弃了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又差遣他的仆人向我们传道,为要拯救我们。
7、神在他预定的拣选里,会赐人寻求他的智慧。如果我们看新约圣经,就会发现有一种人叫“敬虔人”,比如哥尼流,称他为“敬虔人”不是说他因着“普遍启示”对上帝产生了正确的信仰,而是说他对犹太信仰、旧约圣经有好感、甚至皈依了犹太教,用今天的话来说,属于“慕道友”。哥尼流是上帝所拣选的,上帝已经在他生命中做了很多预备的工作,赐他寻求神的智慧,他所缺欠的只是福音的明白启示,所以上帝差派彼得去给他传福音。在神学上,一个真正蒙拣选的人,一定会慕道,神也一定会给他机会听见福音,并且他一定会信。
8、对于不承认“预定”和“拣选”的人,无法回答为何有些人终其一生没福音可听?为何有很多人,终其一生连这种行使自由意志信主的机会都没有,就下地狱去了?上帝为何不给这些人听福音然后让他们行使自由意志呢?这件事,是谁决定的?这就是预定论在解决的东西。
9、其实,困扰你的问题是:对于那些未蒙拣选,却又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然后将来要下地狱,这些人是不是很可怜?上帝对他们是不是很不公平?对于这个问题,圣经并未给出让每个人都满意的答案。我们只知道:(1)神的旨意都是美善的,神并不是为了让这些人下地狱,才把他们生在生个世界上。(2)罪人下地狱是自己的罪导致的,罪人并非是因着亚当的罪被诛连株而下地狱,罪人乃是因着“自己的行为”下地狱,每个人的罪都是无可推诿的,都是罪有应得,并不可怜。(3)上帝不偏待人,神是公义的,在审判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对上帝说“你不公平!”
10、你不必要求事事都有“满意的答案”,而是单纯地相信神,相信他是美善,相信他不会做错事,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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