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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想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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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与异性恋--谈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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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newman 于 2015-1-12 09:04 编辑

罪分两种:灵魂的和身体的。
灵魂的罪就是指有犯罪的念头、对上帝说是罪的不认同。思想上的不认同是灵魂的罪,是隐藏没有显现的罪,是罪根。
身体的罪就是指对犯罪意念的实行。这就是指行出来的罪。
灵魂的罪在前,实行出来在后。而悔改两个字,悔就是指对灵魂的罪的认罪,对上帝不喜悦的事的否定态度,而改,才是行动上的。

所以对于同性恋的认可其实是不悔,对上帝不喜悦的事的认可,这是灵魂犯罪的初步,进一步才是有犯罪的意念。至于不改,那是必然的,迟早会发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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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5-1-12 00:39
第十诫的意思不仅是贪恋,而是有据为己有的行为的。如亚哈看上了拿伯的匍萄园,若仅是看上而不夺取是不算有 ...

又凭己意乱解释经文,第十诫后面没有添加“行出来才是罪”的意思。行出来的表现不同,有杀人,偷盗,抢劫,强奸,通奸,欺诈等具体罪行。违反第十诫,虽没有具体行为表现达到目的,仍是犯罪。

神借先知的口审判亚哈有罪。若按照你那没有行为就没有罪的歪理判断,亚哈王在拿伯一事上没有罪。因为亚哈只是贪恋“闷闷不乐”罢了,坏事的都是那个耶洗别行的。
照你的逻辑,黑帮老大就是黑帮里的“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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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没有行为,就没有罪(或大罪),那么,魔鬼从来都是动嘴不动手的“谦谦君子”,为何先受审判?耶稣又为何说魔鬼“从起初是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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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m0755 于 2015-1-12 11:36 编辑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5-1-11 20:14
性倾向是个事实,这不是罪,你能不能约束自己,愿不愿意听神的话,这才是关键。
喜欢异性不是罪,但你婚外 ...

性倾向产生于意念,吃进去的不能污秽人,从里面出来的才能污秽人。
意念的发动,就是破口,如果不敌挡,后面就是行为了。
有行为是罪,没有行为只有意念也是罪。十诫中的第十诫,不可贪心,这本身就是要我们敌挡这种意念。

“用尊贵圣洁守着自己的身体”,我谈谈我的领会: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 神的外邦人。(帖前4:3-5 )
结合前后段经文,成为圣洁,就要”守着自己的身体“在行为上不能犯,就要”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在意念上不能有。
以什么 守着自己的身体 不放纵私欲的邪情?都需要 圣洁和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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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性倾向是一种喜欢,和淫念是有区别的。
喜欢美女和对美女动淫念也不是同一件事。
动淫念当然是罪,虽然从大小看要远小于行出来的罪。
若仅是喜欢同性,不喜欢异性,这是不正常,但并非是罪。
动嘴就是行出来了,亚哈通过犯罪都拿到匍萄园了,耶洗别的行为是经亚哈同意的,你居然说没有行为?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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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5-1-12 13:01
性倾向是一种喜欢,和淫念是有区别的。
喜欢美女和对美女动淫念也不是同一件事。
动淫念当然是罪,虽然从 ...

喜欢就是性倾向吗?

你既然这么说了,那只说明你对喜欢和性倾向根本就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你还是先找找自己的毛病出在哪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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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m0755 于 2015-1-12 14:09 编辑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5-1-12 13:01
性倾向是一种喜欢,和淫念是有区别的。
喜欢美女和对美女动淫念也不是同一件事。
动淫念当然是罪,虽然从 ...

那么我请问:喜欢和动淫念的界限在哪里?怎么掌握?可操作性在哪儿?
一个男人从心里喜欢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从心里喜欢一个女人,
把这个问题针对于”性取向“上,你敢说这种喜欢不是动淫念?这不算是犯罪?
这种喜欢了除了我认为的可以算作动淫念之外,你认为还能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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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5-1-12 13:01
性倾向是一种喜欢,和淫念是有区别的。
喜欢美女和对美女动淫念也不是同一件事。
动淫念当然是罪,虽然从 ...

     你故意歪曲第十诫直接的经文意思, 添加什么“行出来才是贪恋”,不行出来不算犯罪。亚哈的事, 你自己去查圣经, 亚哈从没有说:“某人你去杀了亚伯,把地拿给我“。嘴上喊打喊杀的多了, 是不是都算”杀人罪“? 但是亚哈的贪欲纵容耶洗别杀人夺地,即使他没有主动求,也无直接的指使,但是他的贪欲仍是犯罪,在杀人流血上有份。在现代法律中, 犯罪的主观意图分析也是判定罪行的考虑要件。

    你有没有看见过现代所说谓同性恋神学?有没有看过现代所谓同性恋版圣经?难道那些经文解释就是你“同性恋无罪”的理论依据。

    上帝创造男人女人时, 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里的人指的是男人,妻子指的是女人。 什么叫爱情的喜欢?和朋友之间的喜欢有什么分别? 男女之间对联结成为一体的”喜欢“才是爱情。俗话说的好,”凡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若无那个“联合”的欲望,男女之间就无真实的爱情;只把“性爱”当作爱情本身的,根本不懂什么叫“爱情”。夫妻之间既是身体之间的联合,也是情感之间的联合。而普通人的兄弟之间,姐妹之间是分享的爱,是互助的爱, 是尊重的爱,虽然是同性之间的"喜爱",却与性无关,也不是追求“二人联合成为一体”。“爱情”是一种“喜欢”,但是“喜欢”不等于“爱情”。你故用“喜欢”代替“爱情”,是想在概念上进行替换。

    贪恋别人的妻子,贪恋别人的丈夫, 即使没有发生性的关系,只是单方面的“贪恋”, 这种“喜爱”是违背上帝律法的, 也是犯罪。同性恋违背上帝造人时给人设立的联合准则, 人故意犯罪,”男人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这种贪恋就是犯罪。虽然人总会找各种理由掩盖自己犯罪,但是律法仍判定这些人是有罪, 要与那些淫乱的人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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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是对美的欣赏,有些人觉得异性是美的,有些人不这么觉得,就觉得同性才是美的,这是客观事实。这不是罪。违背圣经的教导才是罪。
还在说亚哈没有行为,亚哈都拿到匍萄园了还说没行为,为了辩论你连常识都不顾吗?亚哈是王,耶洗别要干的事显然亚哈是知道的,居然还说没有行为。
贪恋当然是有行为的,对美好事物的喜爱当然不是罪,想非法得到才是罪。
你街上看到美女多看几眼这不是罪,若心中想着和她行淫这才是淫念,这才是罪,但这与真行出来仍不可相提并论,后者的罪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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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再读读经吧,看耶洗别在干这事前怎么对亚哈说的。这么明显的话都看不懂吗?
若有人仅是喜欢同性,街上多看几眼同性这并不是罪,若想着与同性行淫这才是淫念,是罪。但与真行了仍区别很大,后者的罪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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