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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待遇不是说提高就能提高的,还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首先,是观念上的问题。一直以来,中国基督徒的传统观念是“传道人要吃苦才属灵”,这样的思想至今仍然普遍。“传道人吃苦”的现象也许算中国教会特色之一,其他基督教国家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外的传道人非常受尊重,并有一定社会地位及影响力。但是在中国,传道人不拿薪水是被看作信心的表现,反而向教会伸手要薪水的传道人则被批评“不属灵”、“没信心”等。一些教会仅给传道人一点点微薄的补贴,但这些象征性的补贴,连糊口都成问题,结果很多传道人因为生计的问题不得不去做兼职,身心俱疲,没法专心牧会。
其次,教会每个礼拜的奉献收入是不稳定的,有些礼拜多一点,有些礼拜少一点,所以教会在制定工资的时候,不是参考当地的消费水平,而是参考本教会每个月的平均奉献收入。这些收入除去必要的房租支出(有些教会是租房子聚会的)、水电气话费、慰问探访费(包含探访的车费)、日用品消耗、交通费、资料费(含复印费、印刷费等)、硬件设施维护费、招待费(邀请外来讲员或教师)、传福音的开支、门徒培训费……等等,剩下的才是传道人的工资。
而且在制定工资标准的时候,还不能把剩下的余额全部用完,还要留一点余地,免得哪个月的收入少了,而开支却是固定的,就变成教会倒过来欠传道人的钱了,这种情况是要极力避免的。打个比方,某个教会每个月平均收入是5000元,上述日常开支去了2000元,剩下3000元是不能全部用来支付传道人的工资的,最多只能动用到2000元,还要留1000元作为储备资金,留待以后改善硬件设施(比如建堂、购置大型设备等等)。
通常教会里不止有一个传道人,还有一些固定的服侍人员(比如主日学教师),他们的工作补贴也都是在这2000元里。所以这2000元几个人一分摊下来,传道人一个月几百块是很正常的。如果连工资都无法达到当地的平均水平,医疗养老等各种福利就更别提了。在中国目前只有大城市教会的情况好一些,传道人每个月可以领1500-3000元,乡镇教会的传道人一个月领300-500元是很正常的,在农村教会别说一个月,一个季度领500都很正常。
理论上十个信徒,就能供应一个传道人的生活。记得看过一份教会的统计报告,基督徒能够真正做到什一奉献的比例是3%-5%,换句话说至少有95%的基督徒是没有做到什一奉献的,更不论奉献十分之二、十分之三了。在这种情况下,教会负责人要想提高传道人的待遇是不那么容易的。有的教会负责人自己也是传道人之一,他也很想提高自己的待遇,只是他要考虑很多因素,所以很多时候是宁愿自己不拿钱,或是少拿钱,也要优先保证教会正常的开支。想起我自己刚做传道的时候,那时候教会每个礼拜才一百多块钱的奉献收入,一个月才几百块的奉献款,这种情况下谁好意思提出要拿工资。后来,随着奉献收入的增多,才开始慢慢的一个月拿50、100的生活补贴。
传道人可不可以领薪酬的问题,教会中赞成和反对的声音历来都有。全国各地基督教堂越建越豪华,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几千万。许多教会对于社会服务、救灾等福利事业很是热衷,但是对传道人的薪酬却斤斤计较,这是事实。整个大环境的改变需要时间,不是想改变就马上可以改变。现在首先要改变的是观念,把过去“拿工资的传道人是雇工,不拿钱才属灵”的观念逐渐去掉,树立“做工得工价”的观念,让弟兄姊妹知道,传道人“配得加倍的敬奉”,相信再过十几二十年,中国教会正确的薪酬观念以及合理的薪酬制度会被建立起来。我们这一代人可能会辛苦一点,到了下一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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