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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想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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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位弟兄交流实录(较深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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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所以需要恩威并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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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我觉得当时把她从我们教会赶出去未必能起到你想象的作用,因为上海教会太多了,大多互相也不来往…谁也不知道谁…  至于经文,我觉得如果要严格按照经文,我们这里大多人人都要赶出去,上面的大罪我们都在犯,你也在犯,应该对这些罪一视同仁,所以我觉得可能这段经文的应用上多加思考,这也是我们后天会议的要点之一,你也可以查一查这段经文的解经和现代应用…不同宗派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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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想猫的人 于 2014-11-21 13:43 编辑

我:按圣经做错不了。某某在群里的发言似乎也说明她对当初的罪(未婚先孕)并无深刻认识。教会也确实很少直接教导这类的事,律法还是很重要的,否则生活必然是一团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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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3: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我犯了大罪,你明说吧,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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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接着我前面说的…… 就好像十一奉献少缴却找借口的,牧者也没有像当面彼得一样呵斥他,圣灵也没有击杀他,像击杀亚拿尼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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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3: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我什一奉献并未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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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3: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我前面列举了那么多与淫乱并列的你认为的"大罪",你难道没有?贪婪,争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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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3: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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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3: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你还在混淆罪的大小,我犯的大罪请你明确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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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13: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5:20 原文注释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5:21 原文注释嫉妒(有古卷加: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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