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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里有两句话,第一句是“凡事不可亏欠人”,第二句是“借给人不指望偿还”,这两句话都是圣经的教导,都是真理,但是应用的对象不同。
如果你是欠人钱的,你就不能用“借给人不指望偿还”去要求债主免去自己的债务,用圣经作为自己想赖账的掩饰,而是应该用“凡事不可亏欠人”为自己的勉励,敦促自己尽快还清债务。对于债权人,才应该用“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作为对自己的劝勉,因为上帝也是白白赦免我们。
在信仰上,不可认为神恩待我们是理所当然的,对于神每天的赐福,当以恭敬的心领受和感谢,因这些都不是我们配得的,实在是出于神的恩典与慈爱。在生活中,对于别人出于爱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应当怀着感恩的心领受,却不应该看成是自己“理所当然理应享受的”。永远记得别人不欠我们什么,所以我们不可以对别人说“你看上帝给你那么多恩典,所以我有权去你家白吃白住。”
讲个小故事:有一个善心人士,常常周济他住处附近的一个乞丐,每个礼拜经过都会给他二百块钱。后来那个善心人士结婚了,周济的钱就减为一百块钱,过了一段时间,他有了小孩,只能给那乞丐二十元,没想到这次乞丐居然把钱丢回来,并且很不高兴地说:“这些钱哪里够用!”善人很不好意思地说:“因为我结婚生子了,所以能给你的钱变少了。”那乞丐竟然忿忿地说:“谁叫你把我的钱拿去养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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