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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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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要公义还是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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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是妥协的产物。因为人不可能公义。没有公义就没有平等的条约。没有平等又需要和平的时候,只能至少一方牺牲一定的主张以求双方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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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太福音

18:21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18:22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若按公义:应该以牙还牙。

 

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5: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5: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公义在上帝那里:

5: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5:46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5:47 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5:48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

我们没有施行公义的权利:

 

约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8:7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我们都是罪人,若按神的公义我们人人该下地狱。但是:

 

约3:16(1)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所以我们应该:

 

罗12:19(1)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因为

 

18:23 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
18:24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18:25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
18:26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18:27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18:28 “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
18: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
18: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18:31 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
18:32 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18:33 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
18: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18: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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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瑞雪在2011-1-19 23:43:00的发言:

和平是妥协的产物。因为人不可能公义。没有公义就没有平等的条约。没有平等又需要和平的时候,只能至少一方牺牲一定的主张以求双方的和平。

你所思所想的都是世界的定义,你的思想完全在世界是思索世界的事情,你所言的和平非圣经里所言和平的定义。(当然,即使是世界上,也不是绝对没有任何公义,而是没有绝对的公义,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前面已说过,和平的意思是人与神相交时,内心对神对人对已都有平安。

 

《歌罗西书》 1:20  既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 

 

人能够与上帝和好,乃是因为圣子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血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因此,人才能藉着基督在上帝里面得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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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瑞雪在2011-1-20 0:07:00的发言:

马太福音

18:21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18:22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若按公义:应该以牙还牙。

 

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5: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5: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公义在上帝那里:

5: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5:46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5:47 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5:48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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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施行公义的权利:

 

约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8:7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我们都是罪人,若按神的公义我们人人该下地狱。但是:

 

约3:16(1)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所以我们应该:

 

罗12:19(1)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因为

 

18:23 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
18:24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18:25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
18:26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18:27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18:28 “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
18: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
18: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18:31 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
18:32 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18:33 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
18: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18: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一。

 

在基督徒生活伦理之中,对于伤害自己的人要饶恕,对于仇敌要爱,这是圣经的教训

但是怎么样爱仇敌?爱仇敌并不是放纵他的罪恶,而是减少或停止他的罪恶,

更进一步,能够让他明白自己的错误而改正,回到上帝的面前,这才是爱仇敌。

爱当中就包括了惩罚。

饶恕与惩罚并不是矛盾的

你心中完全的饶恕他的这个人,但是为爱的缘故,完全可以让他为自己的罪接受惩罚

当然,为爱的缘故也可以不要这个作恶的人接受任何的处罚

 

圣经中教导对待仇敌的是要饶恕,要爱,不要以作恶的方式来报复那些伤害你的人

但没有教导说,不要执行一些惩戒的措施让减少或停止这个人的作恶,以及通过惩戒的措施让他悔改

 

主教导我们要饶恕,但主也说过以下的话:

 

《马太福音》 18: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马太福音》 18:16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马太福音》 18:17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路加福音》 17:3 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 
《路加福音》 17:4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 

 

 
在新约书信里,也屡次提及教会惩戒的事情,

如果按楼主的观点,岂不是主是自相矛盾的?

解经时千万不要死抓一两处经文,而不顾及另外的经文以全本圣经的总原则

 

在饶恕这个教导上,

我们很清楚地看出以下的步骤:

1。若弟兄得罪你,你当立刻从心底中饶恕他;(这个饶恕是无条件的)

2。为爱的缘故当面指出他的错误,使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神悔改,向你认罪

3。如果他向被你认罪,(不管他的认罪是否是真的),你要公开宣布对他的饶恕

4.如若他不悔改,你可以看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意思是可以冷漠而礼貌地对他(他不再享有弟兄的身份与你或大家交通),让他自觉羞愧,激发他悔改。

 

二。

 

如果自己是恶人,在作恶却不悔改的情况之下,也没有资格无赖地拿着经文来要求别人无条件地饶恕他

圣经中关于饶恕的经文,都是自己要求自己的,而不是给作恶的人拿来要求受欺者的。

 

三。

 

对于伤害别人的,你没有权利代替别人来饶恕他,反而对于那些作恶的,在你的职务或能力范围内,你要为受屈的说话,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义,也不代表没有任何的公义,也不代表人不可以行使任何公义的事情

 

《罗马书》 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 
《罗马书》 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罗马书》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罗马书》 13:4 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很显然,上帝认可伸张正义并刑罚恶人。

 

 

==================================================

 

基督徒要追求公义是圣经的真理,在圣经多次强调的

拿圣经中的一个真理废弃别一个真理,这种错误是极其可怕的。

 

以基督徒伦理中的饶恕来做切入点废弃公义,这本身就是错误的,

 

为维持外面的一个和睦状况,而完全放弃公义,这在世界也是行不通的

圣经中所讲的和平也不是你所理解的,所以,你用公义与和平来谈饶恕的伦理,谈不通。

用饶恕来捆绑公义,就好像用神的慈爱来捆绑神的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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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 谢谢!我会从新整理一下思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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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感觉太多的事情需要综合的看待,甚至要使用双重标准去判断。这就很难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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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徒如何伸张神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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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瑞雪在2011-1-20 15:34:00的发言:
基督徒如何伸张神的正义?

 

你了解李刚案中受害方的律师张凯的做法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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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我的血气,我会以牙还牙。按圣灵的指引,不好意思没为此事祷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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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赵中辉

基督所处的世界,较比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是更贫困、更野蛮。当时的人民正在渴慕一位神所差来的统治者,在地上建立神的国。但是耶稣没有作社会改革家。

法利赛党人想把他卷入政治的漩涡,问他给罗马政府纳税可以不可以?耶稣回答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基督有权柄去改革当时的社会,但他没有这样作。因为他来世的使命是寻找拯救失丧的人。他的工作是属乎个人性的,不是属乎社会性的。

他所传的信息是单纯的——弃绝属世的贪念,追求在神里面属天的合一。你们要先求神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这岂不是今日教会所应把握的信息吗?吾人相信,建立神国的有效方法,就是传与神和好的福音来重生个人。

今日教会的急需,就是对世人宣布他对神的信仰,而且再进一步地去弘扬他属灵的能力(无信仰就无能力)。教会的使命就是召所有的人得蒙救赎,而且只有当教会拯救个人的时候,才能改变社会。



社会福音的危险性


新神学派的教义之一就是“人皆弟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没有一个真正基督徒会否认这一点,因为人的灵魂都是从神那里来的,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但是要知道,人若不是被主耶稣的宝血拯救,人与人就不能成为主内弟兄,所以新神学派采取了一项原则:社会的机构若不完全改革,“人皆弟兄”这个理想就不能实现。

新神学派把个人得救的传道重点,转移至社会机构改革上去。换言之,他们相信耶稣“要往普天下去,叫万民作我的门徒”的吩咐,只能经由社会改革才能完成。

美国基督教最出名的新派团体,就是基督教全国协会(National Council Churches, N.C.C.)。该协会中的布道组长就亲口说了以下的话:“神已经预备了伟大的救赎,不但为我们,也为全世界。这世界性的救赎并不在乎我们为耶稣基督所救的个人。神不是以孤立的个人来对待人。不能有个人得救的这件事。得救与整个社会比与个人更有关联。因此,现代传道的重心已经转离一个一个地去得人灵魂,而着重社会机构的改革。”



危险的教义

这是一项最危险的教义。与耶稣着重单个人的价值与尊严完全相反;耶稣是注重个人得救,不注重社会改革。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的比喻中,就可以见出耶稣对个人得救的用心。牧人抛下那九十九只羊,去寻找那迷失的一只,直到找着。耶稣来不是改造社会,乃是救人灵魂。耶稣并无推翻当日政府的企图。那些跟随他的人都想拥戴他为王,但他拒绝了。他的目的是在人心中建立神的国,因为神的国是属灵的,不是属这世界的。

耶稣来并不是想要推翻当日的现存社会。他来是要服事人,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他承认当日现存的政权,所以他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耶稣并不关心一社会新秩序;他所关心的是个人灵魂的得救。当尼哥底母(是当时犹太社会的统治阶级中的元老之一)夜间来见耶稣,企图寻求秘诀,如何能见神国,耶稣并没有给他建议要改革当时的社会秩序,改进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没有,他直截了当地对尼哥底母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当那个瘫子从屋顶上缒下来,到耶稣的脚前求医治的时候,耶稣首先对他说什么?“小子,你的罪赦了。”先医治他的灵魂,然后才医治他肉体的疾病。



根本信仰

耶稣到这世界来是要拯救人的灵魂,并不是改造社会。耶稣所传的是重生,并不是改革。我们今天的教会,应当从速归回这基督教的根本信仰。

现在有很多人正受着社会宗教思想的熏陶,想要在地上建立神的国,消除一切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疾病。梦想人类将有一个乌托邦。很多教会被新派侵占了去,把纯正的福音信仰丢在一边,倾心于社会性的基督教观念,认为个人得救、个人灵性的培养是不重要的,要从事于社会的改革。用教会联合这个名义,把三位一体,童贞女生子,圣经为神无谬之言的根本教义都给冲淡了、妥协了。这是撒但装作光明的天使,在教会中所施之伎俩,企图破坏神的永远计划;但神的根基已经立定了,他认识谁是属他的人。一个人真正得救了,他一定会关心别人的灵魂得救。新神学派是轻重倒置,缘木求鱼。社会是个人构成的,无得救的个人,焉有得救的社会?他们诡辩说:“人犯罪是因为社会环境不好,社会改变好了,人也就不会犯罪了。”圣经上说:“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基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原载于《信仰与生活》第77期第二十卷第一期,1969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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