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预表爱神的人献活祭啊。不要吃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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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篇帖子可作本题目解释的参考。《讨论〈圣经〉经文的真理信息(十四)》http://jnu1681.blog.163.com/blog/static/1165667802010101385532599/
请弟兄姊妹和朋友们阅读参考并提出批评指正指导意见和问题。谢谢!
耶弗他 :(意:“释放”,“反射者”)
陀伯:此地在大卫执政期间,亚们人曾雇用12000个陀伯人作雇佣兵,与大卫对垒(撒下10:6、8)。这陀伯大概就是亚兰人那名为陀伯的王国,位于基列以东或东北的旷野。
上述经文记载说明:耶弗他为妓女所生,虽是大能勇士(指身高体壮,有力量和武功)但家乡人歧视他,赶逐他,他就在陀伯地生活,陀伯地是亚兰族人,信异教,盛行献人祭,他长期在异地,不了解圣经律法,深受异族、异教影响,故妄自向耶和华许愿,若胜利后,家乡人第一位迎接他的人就作为向耶和华献的祭物。经文并没有记载耶和华对他许愿的回答,他许愿内容也表达了内心含有对家乡人过去对自己的歧视进行报复成分(杀戮一位家乡人)。结果仗是打胜了,但第一个出来迎接他的是自己的女儿,为了实行事前许愿,不得不将自己的女儿当了祭物。真是自食其恶果。
上述记载给我们的教训是:必需认识《圣经》真理,按《圣经》真理行事为人,就是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是爱人如已(可12:30~31);不能受异族、异教影响;不能妄自起誓、许愿;不能怀仇恨报复他人的心。
是么?怎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呢?难道是我老了记性不好?我还想请教你,怎么样利用论坛搜索功能索以前的贴子呢?等你答复,谢了。
sorry,我记错了,论坛的"搜索"功能就在你的登录名的右边第4个选项
这是以前讨论
http://www.jonahome.net/bbs/dispbbs.asp?boardid=11&id=44239&page=&star=1
thank you ,may God remember you!
《士师记》 11:37 又对父亲说:“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终为处女。”
《士师记》 11:38 耶弗他说:“你去吧!”就容她去两个月。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她终为处女哀哭。
《士师记》 11:39 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
从下文这几节经文看耶弗他的女儿没有被提到被火烧成为燔祭,更多的可能是终身侍奉神,在一个原因神是不会悦纳有献人为供物的燔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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