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晨星在2010-12-8 11:55:00的发言:
不要把问题扯到个人身上,神对于每个人有祂的带领。
不要用“信与不信原不相配”去和已婚人士争辩,不然的话我们只能建议人家离婚了。而这是神的心意吗?
所以425姊妹,既已成家,愿神祝福你和你的家庭,也愿神带领你和你的家人,使你的家至终成为耶和华的家。
婚姻的事情,总原则在那里,掌控的始终是神。
虽有特例,但那特例是出自神,不是我们。莫把特例当真理教导即可。
至于楼主,约拿大哥已经给你说的很清楚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8 12:11:00编辑过]
我争辩的是普遍问题,我也没有建议她离婚,否则这更是违背圣经了。我争辩的是她太高看甚至误解自己的经历,还用自己的经历来教导别人。
约拿大哥的话,只是在玩文字游戏,纠结在“绝对”和“最好”这两个词上,至于我想表达什么意思,他不会不清楚吧。
还是那段经文: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
请问这几节经文我们可以打折扣吗?
义和不义最好不要相交,但实在找不到义的,也可以和不义相交——你们是这样教导人的吗?
基督和彼列一般情况下不想和,但有时候也要适当的相和——你们是这么想的吗?
可是,在相同段落里的经文,为什么会有人理解为:你们与不信最好不要同负一轭,但在目前的现状以及某些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同负一轭的?
425姊妹,你是这么想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