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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随风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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暧昧是不是犯了奸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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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不对题了,如果是两情相悦,怎会不考虑一生一世。如果是真的爱情,会为了对方考虑,会在神的带领下进行。如果只是男方为了情欲而游戏,受害的是女方,犯罪的是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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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那样当然有罪了。我自从归向神,看到女的时毛点的,都不再象以往那样盯着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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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还需要别人来回答你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18 21:19: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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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随风而逝在2010-10-18 9:00:00的发言:
如果和一个女子,只是两情相悦,也并不想以后生活在一起,只是暂时的拉拉手,亲热什么的,但也并不上床。是不是就是奸淫?好纠结于此。


可能弟兄这样做是出于友情,心里没有淫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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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创4:7。。。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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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只暧昧不谈婚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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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主会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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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暧昧总是让人受尽委屈。

这句话说的实在太有道理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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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沙砾在2010-10-21 17:30:00的发言:

暧昧总是让人受尽委屈。

这句话说的实在太有道理叻。

莫非你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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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热要有界线。

 

记得一教会名人,似乎是麦道卫(《铁证待判》作者)说的:Nothing below the neck。意思就是说:除了接吻和拉拉手,什么地方都不要碰,其他事情不要做。

 

事实上,保罗说:男不近女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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