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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义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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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亚当夏娃犯罪为什么要株连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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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10-10-10 18:48:00的发言:

 

我们身上有亚当遗传下来的原罪,这是没错。但上帝不是因为这个而审判我们。全本圣经没有一处经文提到,我们下地狱是因为亚当夏娃犯罪带来的牵连。

 

圣经多处经文却明确说到,我们是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审判,各人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楼主的帖子说的是上帝在株连九族,但事实并非如此。神不是因为亚当夏娃犯罪而株连审判我们,我们各人是因为自己的罪受审判。

 

亚当夏娃只是把犯罪的倾向(即我们常说的原罪)遗传给我们,我们各人却不是因为亚当的罪而被株连下地狱。我们既有犯罪的遗传,就象鱼会游泳,鸟儿会飞一样,根本不需要学习,我们出生后就自己懂得去犯罪,我们是因为自己犯下的罪而受审判的。

 

至于那些在母腹中就夭亡的婴儿,他们因为没有自己犯下的罪行,而原罪在主耶稣被钉的那一刻已经付清。因此按照这个原则,那些在母腹中夭亡的婴儿,即便他们没机会信耶稣,也不会下地狱。

 

我们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要把这个原则讲清楚,不然上帝就被误解成为不分青红皂白的暴君了。

请问约拿弟兄,人的灵魂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是母亲怀胎的什么阶段,一天?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或者更长?还是有受精卵的那一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10 20:35: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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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dayong在2010-10-10 20:34:00的发言:

请问约拿弟兄,人的灵魂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是母亲怀胎的什么阶段,一天?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或者更长?还是有受精卵的那一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10 20:35:13编辑过]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在系统神学中,人类灵魂的起源大约有以下三种观点:


A、灵魂先存论:认为人的灵魂在物质被造之先已经存在,这些灵本是天使因干犯神命而受刑,被令坠世附于人体内。


a、此理论的倡导者:首倡者是一位希腊的哲学家柏拉图:他说神的主意乃是在他永恒的心志里面,这些主意并非仅为空洞的意念,而乃是有生命的本质,从而成为外在万物的本质与生命,(既人先存之灵魂,就是从神圣之体发出来的)。其次有斐鲁:他说灵魂乃由上帝发出,但其受物欲诱惑而堕落则被惩罚,因此监禁在身体里面,使其败坏籍以处罚灵魂。再次有俄利根:他说照上帝的公义,所有的灵魂在最初被造的时候乃都是平等,世人生下之时遇境各人不同,这乃是由于先存灵魂不同的作为所至的结果。


b、此理论所存在的难题:
此说是没有圣经根据。(罗5:12)
此说是不能自圆其说。
此说对原罪难以解释。


B、灵魂创造论:认为每个人的灵魂乃是在受孕时或出生时由神直接创造赋予的。即我们的身体是从父母那里而来,但灵魂则是上帝另外创造的。


a、此理论的倡导者:首倡者是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其次有柏拉纠、耶柔米所提倡。伯拉纠认为,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神直接所创造的,因此是无罪的。这个理论为近代是大多天主教与改革宗教神学家所提倡。


此说的圣经依据:(传12:7、赛57:16、亚12:1、来12:9-10)


b、此理论所存在的难题:
此说论父母仅生身体之不当。
此说难解父子相肖之理。
此说似乎以神为邪恶之源。
此说似乎认为每个人都有一次个别的堕落。


C、灵魂遗传论:这理论说,人的灵魂和身体都是由父母遗传下来的。这理论认为人的灵魂与身体乃直接被造始祖里,由神照最初所定生殖的法则,世代绵延生生不息而繁衍天下。这既符合“因一人的犯罪,人类都有了罪”的说法,也符合现代科学解释。


a、此理论的倡导者。首倡者是特土良。其次有奥古斯丁提倡。后来则为路德宗教会的思想。


b、此理论的优点:
此说附合圣经所记:(创1:27-28章、5:1-3、林前11:12、徒17:25-26、来7:10)
此说附合生物繁殖公例
此说不违背神造人灵魂之正义:(亚12:1、来12:9/10)


c、此理论所存在的难题:
人的灵魂来自父母双方,或某一方。
人的灵魂在胚胎成孕过程几时存有。
基督乃由马利亚生殖,岂不是也有罪性?

 

 

以上三种理论都有自己的道理,也都有难以逾越的难题,没有哪一种观点能够完美解释灵魂的起源。

我们只能说:隐秘的事属于耶和华,神没有清楚说明的,我们不必强行解释。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第二种理论,即灵魂创造论。我们的灵魂是在卵子受精的那一刻已经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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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10-10-10 21:08:00的发言:

 

在系统神学中,人类灵魂的起源大约有以下三种观点:


A、灵魂先存论:认为人的灵魂在物质被造之先已经存在,这些灵本是天使因干犯神命而受刑,被令坠世附于人体内。


a、此理论的倡导者:首倡者是一位希腊的哲学家柏拉图:他说神的主意乃是在他永恒的心志里面,这些主意并非仅为空洞的意念,而乃是有生命的本质,从而成为外在万物的本质与生命,(既人先存之灵魂,就是从神圣之体发出来的)。其次有斐鲁:他说灵魂乃由上帝发出,但其受物欲诱惑而堕落则被惩罚,因此监禁在身体里面,使其败坏籍以处罚灵魂。再次有俄利根:他说照上帝的公义,所有的灵魂在最初被造的时候乃都是平等,世人生下之时遇境各人不同,这乃是由于先存灵魂不同的作为所至的结果。


b、此理论所存在的难题:
此说是没有圣经根据。(罗5:12)
此说是不能自圆其说。
此说对原罪难以解释。


B、灵魂创造论:认为每个人的灵魂乃是在受孕时或出生时由神直接创造赋予的。即我们的身体是从父母那里而来,但灵魂则是上帝另外创造的。


a、此理论的倡导者:首倡者是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其次有柏拉纠、耶柔米所提倡。伯拉纠认为,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神直接所创造的,因此是无罪的。这个理论为近代是大多天主教与改革宗教神学家所提倡。


此说的圣经依据:(传12:7、赛57:16、亚12:1、来12:9-10)


b、此理论所存在的难题:
此说论父母仅生身体之不当。
此说难解父子相肖之理。
此说似乎以神为邪恶之源。
此说似乎认为每个人都有一次个别的堕落。


C、灵魂遗传论:这理论说,人的灵魂和身体都是由父母遗传下来的。这理论认为人的灵魂与身体乃直接被造始祖里,由神照最初所定生殖的法则,世代绵延生生不息而繁衍天下。这既符合“因一人的犯罪,人类都有了罪”的说法,也符合现代科学解释。


a、此理论的倡导者。首倡者是特土良。其次有奥古斯丁提倡。后来则为路德宗教会的思想。


b、此理论的优点:
此说附合圣经所记:(创1:27-28章、5:1-3、林前11:12、徒17:25-26、来7:10)
此说附合生物繁殖公例
此说不违背神造人灵魂之正义:(亚12:1、来12:9/10)


c、此理论所存在的难题:
人的灵魂来自父母双方,或某一方。
人的灵魂在胚胎成孕过程几时存有。
基督乃由马利亚生殖,岂不是也有罪性?

 

 

以上三种理论都有自己的道理,也都有难以逾越的难题,没有哪一种观点能够完美解释灵魂的起源。

我们只能说:隐秘的事属于耶和华,神没有清楚说明的,我们不必强行解释。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第二种理论,即灵魂创造论。我们的灵魂是在卵子受精的那一刻已经存在了。

是的,但我倾向于第三种但也不完全是第三种,我也认为我们的灵魂在卵子受精的那一刻已经存在了,我是这样想的,如果受孕时或出生时由神直接创造,那么我们就是没有原罪的,因为神创造的灵魂不会有原罪,就是起初神造亚当一样,我们的原罪是因着始祖犯罪而被遗传下来,但灵魂只有有受精卵那一刻才会有灵魂,人的灵魂来自父母双方;但耶稣基督是圣灵感孕而生,并没有遗传始祖的原罪,也不会有本罪,从圣灵而生断绝了一切罪性和罪行。

 

刚才弟兄说过再母体内的婴儿死后不会下地狱,弟兄是否还有另一层意思,我的理解是既然不会下地狱那就会上天堂,我想只有这一个肯定答案,但如果是这样,我有个想法:我们因信称义是本乎恩因着信,本于信,以至于信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

这样的话,我认为无论是在母体中夭折的婴儿,还是出生就夭折的婴儿他虽有原罪没有犯本罪,但是他没有信的能力,所以我想无论是在母体中夭折的婴儿,还是出生就夭折的婴儿是否能上天堂我们都不知道,上帝会按他的意思对待这些“特殊”的灵魂,我们只能说:不知道。

 

一点浅见,望弟兄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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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有人提出灵魂创造论,自然也会想到难题的那部分问题。罪性是怎样遗传的,目前还未有确切的解释。神所创造的一个原本无罪的灵魂,怎样染上罪性,是因为肉体基因的改变和污染么?还是别的原因,目前仍未找到合理的答案。在此就不去讨论了。


至于人的归宿,圣经明文启示给我们知道的只有两个地方,即天堂和地狱,不存在第三个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地狱的地方。


“义人必因信得生”这个原则只能适用在有相信能力的人身上,对于在母腹中夭亡的婴孩,这句话就不适用了。


按照罗马书5章18-19节的说法:“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从亚当遗传来的原罪所要付的代价,在耶稣钉十字架的那一刻已经付清了。不信之人将来受审判下地狱,不再是因为亚当夏娃犯罪,而是因为自己犯下的罪。因此楼主的帖子提到上帝株连九族的说法,是罪人自己头脑里想出来的为自己推卸责任的借口,是没有圣经根据的。


从亚当而来的罪性,耶稣已经解决,上帝不再为此审判世人。然而世人自己犯下的罪,则要自己承担,不信耶稣的人,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我们基督徒是通过“信耶稣”这一途径来解决。但母腹中夭亡的婴孩,因为没有自己犯下的罪,所以他们不需要解决这个问题。换句话说,他们已经因着耶稣基督的钉死而得救,只是中间少了一环“信耶稣”这个环节。从预定论的角度来看,这些夭亡的婴孩是在创世之初已经被预定要得救的,途径都是一样,都是靠着耶稣而得救,只是得救的方法与我们有些差别而已。


如果有人因此认为这种说法是在鼓励堕胎,或者有人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得救而进行堕胎,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回答:“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路22:22)上帝预定要拯救的人,一定会得救,但是因此而犯罪的人,必要承受当得的审判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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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养了一缸鱼,结果因为一条得了病,都陆续地死掉了,只有一条还半死不活失去活力。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在一个环境里面。罪因为社会风气、习俗、教育得以遗传和传播,以至于人人都犯罪。而不是因为始祖犯的罪受惩罚,而是因为自己人人都犯罪为自己所犯的罪而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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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信主归入基督的基督徒父母生下的孩子还具有原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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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一普拉欣在2010-10-11 10:52:00的发言:
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信主归入基督的基督徒父母生下的孩子还具有原罪吗?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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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原罪”,不是“污染”、“株连”的问题。

 

经上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是说,

 

始祖亚当犯罪之前,人性里是完全圣洁的;

 

当始祖犯罪,罪就进入到人性的里面。

 

——失去了人性完全的圣洁,所有的人便因此而成为了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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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楼主的问题,与原罪到底以何种方式传承没有必然关系。 亚当夏娃犯罪的后果,上帝早已告诉他们,可以说我们人就是按着这个律受造的,而不是上帝看到他们犯罪了,然后想个更残酷的刑法来惩治我们人。 上帝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设立的,生死、善恶、何为人不都是他定义的吗?但是上帝是完全公义、圣洁、良善的,宇宙万物就是因着上帝的固有属性才得以运行,上帝一切的话都是这个世界运行的固有的律,而这些律是都是预先存在的。出尔反尔折磨惩罚等一切都是魔鬼的作为。 我们之所以认为上帝像暴君,其实是按人的恶来推想上帝,这也就是我们的始祖吃智慧果后,在我们身上的后遗症。 我觉得质疑上帝公义和爱的人,第一种可能是对经文理解有误,他们也许是认为上帝最初对亚当夏娃说的吃的日子必死,只是说的他们自己肉身的死。后来他们真犯罪了,上帝恼了,然后说:株连至后世子孙…… 第二种原因就是,他们心里一开始就把上帝放置在了与属世君王同等的位置上,一开始就把上帝给当做暴君来看待。他们认为上帝可以采用任何的手段来处置人类,他们觉得罚与不罚还不是你说了算吗?而你偏偏要罚,而且还偏偏要殃及子孙…… 但实际上呢,我们知道即使属世的君王如果不能坚持原则也是殃国殃民自取灭亡,何况创造宇宙万物的上帝?上帝有随己意而行的权柄,但是他不能背乎自己,如果上帝随意背乎自己,那就不是上帝,如果上帝随意背乎自己,我们的宇宙万物将不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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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株连啊,以诺是亚当的后裔吧,以利亚是亚当的后裔吧,人家为嘛就能直接被主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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