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阿莎
收起左侧

员工说自己是佛教徒,要不要炒掉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7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yutao在2010-10-7 10:54:00的发言:

如果对方是佛教徒,他是老板炒了你,你什么心情

这倒没什么问题,如果我们基督徒被佛教徒炒了,会为此感谢主的。但是对于这个佛教徒,我们应如何对待却需要寻求主的旨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卑洁灵在2010-10-7 11:50:00的发言:

这倒没什么问题,如果我们基督徒被佛教徒炒了,会为此感谢主的。但是对于这个佛教徒,我们应如何对待却需要寻求主的旨意。

问题大了。既然基督徒想炒佛教徒,那么基督徒也不能在佛教徒那里上班。现实是,有多少基督徒在老板是佛教徒那里上班?这些人是不是都应该辞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7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ollowjesus在2010-10-7 8:32:00的发言:

最好不要用她,她极可能成为你工作上的干扰,仇敌会利用她来攻击你,这不是爱心的问题。

我的学生中凡是有此类背景的,你即使化再大的气力来教他/她,几乎是没有果效的。

看来你不是个好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7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炒掉,楼主只要按公义对待她就行了。其实很多说自己信佛的人,未必真的了解这个宗教是怎么回事,净是人云亦云,头脑中各种人为的错误混杂在一起的。我的老板,她的家人据说是天主教的,而她本人又自称是信佛的,但依我看来,她只是个尚未信基督的人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7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佛的人很多信的是自己的私欲,如果这样,至少不要把他放在很重要的位置。

 

如果一个真正的佛教徒,向他传福音,加上祷告,他会弃假归真信耶稣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7 13:29:40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7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10-10-7 12:03:00的发言:

问题大了。既然基督徒想炒佛教徒,那么基督徒也不能在佛教徒那里上班。现实是,有多少基督徒在老板是佛教徒那里上班?这些人是不是都应该辞职?

楼主有炒掉员工的想法不是因为自己一定要和佛教徒划清界限,只是因为她对接下来面临的属灵方面的争战有些不确定,且她担心佛教徒在做事时肯定不可能完全与基督徒同工。但是她又不确定他/她是不是主的羊,是不是主为她预备的工作或功课,所以需要靠着祷告真心寻求主的旨意,主必指引正确的道路。

我说的没什么问题是指被炒的心情而言,我们基督徒为义受逼迫心甘情愿“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与弟兄你说的这些根本没有必然的联系。

为辩论而产生的辩论实在是没有意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7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工作上的原因是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7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卑洁灵在2010-10-7 16:42:00的发言:

楼主有炒掉员工的想法不是因为自己一定要和佛教徒划清界限,只是因为她对接下来面临的属灵方面的争战有些不确定,且她担心佛教徒在做事时肯定不可能完全与基督徒同工。但是她又不确定他/她是不是主的羊,是不是主为她预备的工作或功课,所以需要靠着祷告真心寻求主的旨意,主必指引正确的道路。

我说的没什么问题是指被炒的心情而言,我们基督徒为义受逼迫心甘情愿“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与弟兄你说的这些根本没有必然的联系。

为辩论而产生的辩论实在是没有意义的。

楼主只是说员工说自己是佛教徒,要不要炒掉她,没有说什么面临的属灵方面不确定。也没有说担心佛教徒和不可能完全和基督徒同工。佛教徒和不可能完全和基督徒同工好象是你的意思。炒掉别人是为属灵争战被人炒掉是义受逼迫,呵呵.....不能这样自我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7 16:51:39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7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徒比无神论的人好得多,难道你要把公司员工都换成属灵很优秀的基督徒你才满意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7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 5:14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太 5:15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太 5:16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7-8 10: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