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杀人也不允许吗?国家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圣经里最好不要流人血。
该隐杀亚伯的时候,亚伯毫无反抗,就让他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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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官判人死刑,是代神行事。(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法官依据的律法是人制定的律法,还不是神的律法)。
既然人可以依据人自已制定的律法杀人,
那医生就不能根据母亲的身体状况(跟医学上的规则),代神行事,决定胎儿的去留吗?
我说法官判人死刑,是代神行事,是因为罗马书13章1-7节的教导,而不是说人的法律代表神。想不到你这样一个熟悉圣经的人会这样认为。
弟兄误会了,你说的法官判人死刑,是代神行事,当然是对。
我正是借用你对的话,来说明有条件的堕胎的合法性。
因为,罗马书13章,就是说到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命。
但不能否认,法官判人,肯定是依据人自已制定的律法,
既然,人可以依据人自已制定的律法杀人,是代神行事,
这样我就可以质问某些人,
另问某些人,计划生育政策权柄是不是出于神?
楼主为了证明堕胎不犯罪,真是用心良苦啊。
计划生育主要的应该是节育措施,就是在没怀孕前做好不怀孕措施。生了的那不是罚款吗。如果不计划生育,中国恐怕没地方站人了,现在中国人多的就够拥挤的了。都是俺老乡的“无后为大”思想害的。
堕胎绝对就是犯罪了。不过中国不符合计划生育强制的堕胎,本来就是出于罪的,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生了也是罪,堕胎了也是罪。为了国人,为人类的一个地球,只好把罪中胎给堕啦,不然还不知道要生多少。理解了么?
哎,“生了也是罪,堕胎了也是罪”---真是苦啊!
做好避孕措施,那是当然的,可是避孕失败的情形太多了,太普遍了。
怎么办呢? 路在何方?
上帝啊,给你的百姓一条路吧。
护道士们啊,给你的弟兄姐妹一条路吧。
这需要你对死亡的认识提高。
小孩因为是圣洁的,死后都去了天堂。信主的靠耶稣也得救去了天堂。
其实人生最痛苦的,反而就是在人间的我们人类啊。为此,我们要多向不信耶稣的传福音去拯救灵魂。
你如果活在五几年,你一定是第一批加入三自并逼迫家庭教会的。这才是既不违背掌权者,也不离开信仰的聪明办法。
还好没活在五几年,在那样的试炼中,谁敢夸口呢?不过就算加入了,也用不着去逼迫家庭教会吧。
违背掌权者,有些的确是因着顺服上帝旨意的缘故,有些却是因着自已的无知和骄傲。并非违背掌权者就是“属灵”,并非违背掌权者受苦了就是“殉道”,相反很多时候顺服掌权者才是上帝的旨意。
首先,我同意顺服掌权者执行计划生育,但反对堕胎。
至于避孕失败而堕胎,那是少有的事情。你去医院看看那些堕胎的,都是什么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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