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夏冰雪在2010-8-6 9:33:00的发言: 上帝在3000多年以前拣选以色列民族,赐下律法让他们知罪,又在末世赐下耶稣基督,让福音在以色列人中成就。按着上帝的计划,福音要“从一本传到万邦”。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有人还没有听到福音就离开了世界。对这些人,圣经上说“上帝不偏待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圣经罗马书2章11-12节)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就是您说的“一辈子没有听过福音”,也不知道上帝的律法的人)……他们是非之心同做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圣经罗马书2章14-15节)人虽然没听过福音,但仍有分辨是非的能力,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上帝是公义的,他会按照各人的行为审判各人,因此不用担心上帝将所有没听过福音的人不加分别地赶入地狱。
愿上帝祝福您,得着他在福音中的应许——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圣经约翰福音3章16节) 以上是一位弟兄(或姊妹)的解答。看后觉得安慰!
明明一段经文说了一个意思,却被分割成了两个意思
这段话明确讲了:外邦人虽然没有神籍摩西颁布下来的律法,但他们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有各人的心做见证,赖都赖不掉。
总归来说,不管活着的,死了的,有没有听过福音的,没信主,只有死路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