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存在
因为人既不能“能与不能”
亦不能“来与不来”
凡问此问题 必然是已被神造出生于世间的人 既称被造 就不存在“能与不能”“来与不来”
除非人是预先存在 但这是绝不可能 就算人是预先存在 人也没有这个权柄
所以这里连最基本的假设的可能性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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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神给每个人的恩典数量不同,神仍是公平公正的。
楼主是不是有点不平呀?!
读读诗篇73篇吧。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不仅仅是相信神的存在,也是信靠他的一切公义怜悯。还有好多是奥秘,当号角吹响,我们与那些在主里睡了的人一起与主在云中相见的时候,我们的眼睛肯定不会像现在那么模糊。
纠正一下,没听过福音的乞丐,死后是否下地狱无定论。
其实没听过福音的婴儿死去是否得救尚有争议,但是没听过福音的成年人死后是不会得救的,是不是呢?中国古代绝大部分人都没听过福音,他们会得救吗?是神的主权不把福音给他们听,他们不在基督里能得救吗?
没有听过神的道的人不按律法审判,是按人的是非之心审判那个人。
如果他在神面前是义人的话 那就可以得救
如果像你说的“没听过福音的乞丐,死后是否下地狱无定论。” 我们最好全世界的人都别听到福音 那样得救的人 比我们传了福音之后相信耶稣得救的人一定要多得多
但试问有谁能在神面前自称是义人呢 人的义 在神面前都像污秽的衣服
罗马书
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3: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3: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3:22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3:24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3: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3:27 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关键罗马书说了,在上帝面前没有一个义人
好像是不能。陶器岂能对陶匠说:“你为何造我?”
选择了一下,俺是属于第二种人:得到的属世的恩典有多有少,介于第一种与第三种人之间。还有第五种人:信主,介于第四种与第六种人之间。
感谢主!神恩浩荡!!
有一篇文章 叶光明的《祝福语与咒诅》,里面似乎阐述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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