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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莱 - 约翰福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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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成肉身(Ⅰ)(一14

我们现在读到的这节经文,正是约翰用来写成他的第四福音的主题。他思 想过,也讲迥了 神的道。那有力的创造的道,是创造的代行者;这引领的,控制的道使宇宙有秩序,使人类有心思。这些思想都是犹太人和希腊人所知道而且熟悉 的。现在我又说了最惊人,令人不敢置信的话。他只简单的说:“这创造世界的道,这控制世界秩序的理性,已经变成一个人,我们亲眼见迥他。”约翰用作见到的 希腊字是theasthai,这字在新约中用过二十次。它常用来指肉眼实际可见的东西,而不是用 心灵的眼睛去作属灵的视察。约翰宣称这道实际上以人的形状来到世间,人可以用肉眼见到他,他说:“如果你想见到这创造的道,这控制一切的理性,就看看拿撒 勒的耶稣吧。”

这就是约翰和在他以前的人的思想分道扬镳的地方,也就是这样,约翰把 他完全新顈的写作带给希腊世界。奥古斯丁后来说,他在未做基督徒以前曾读过许多异教大哲学的作品,又读过许多其它书籍,但从未读过道成肉身的书。对希腊人 来说,道成肉身是不可能的事。没有一个希腊人梦想过 神会有身体的。希腊人认为身体是邪恶的,是禁锢灵魂的监狱,是拘留灵性的坟墓。一个智慧的希腊老人蒲 鲁他克(Plutarch)甚至不相信 神能直接管理这世上的事情,他要派代表和藉着媒介代劳。因为照他看来,把 神卷入世事里简直是亵渎的事,斐罗也 绝不会说 神来到世间的,他说:“ 神的生 命不会下降到我们当中,更不需要成为肉身。”斯多亚派的罗马王奥热流将灵肉对比的时候鄙视肉体。“鄙视肉身──血、骨、和一束束的神经,静脉和动脉。” “整个身体的构造都要败坏。”

因此说道成肉身, 神竟变成人, 神竟进入我们所过的生活;永恒竟在 时间中出现,创造主竟在被造物之中可以为人眼所见,这简直是一件破天荒的新事。

 神取了人的样式这个观念是这样前所未闻而饮人惊愕,以致有些在教会 内的人都不能相信。约翰所说的就是道成肉体(sarx)。 这正是保罗多次所讲的肉身,即人性全部弱点与罪责所归的肉身。这个字用在 神身上使他们大感惊讶。因此教会中产生一派人叫做幻影派(Docetists)。Dokein是个希腊字,解作“似乎是”。这一派人认为耶稣只是一个幽灵,他的身体 不是真的肉体,他不会真的感到饥饿疲倦,痛苦忧愁,他只是一个脱离肉体而具有人形状的幽灵。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书信中更直接地对付这一派的人。“凡灵认耶稣 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訧是出于 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 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 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约壹四23)。这异諯实在是由于对 神有一种错误的崇敬所引起的,亦即由于不敢 说耶稣是完完全全真实的一个人。对约翰来说这种态度是与整个基督的福音相矛盾的。

我们很可能太热衷于保存一个事实,就是耶稣全然是神,以致我们忽略了 他也全然是人的这个事实。道成肉身,或许在新约其它部分没有能够像这节经文一样,更清楚地让我们见到耶稣的全然人性得到如此荣耀的宣示。在耶稣里,我们看 见 神创造的道, 神控制的理性,取了人性。在耶稣里,我们看见如果 神是人他会怎样地生活。假如我们完全不说耶稣是什么,我们仍然可以说,他向我们显示 了 神要我们过的是怎样的一种生活。

道成肉身(Ⅱ)(一14)(续)

这可能是新约中最重要的一节经文,所以我们要多花一些时间查考,使我 们能进入它的丰富中。我们已经见到在约翰的心目中,有几个重要的字眼控制着他的思想,他以此发挥他的信息的文题。在这节经文里再加上三个这样的词语:

(一)第一个词语是恩典。这个字有两个基本的观念:

1)它意味着一些完全不配得的东西,那是我们自己永远不能赚取,不能成就的。 神 来世为人而生,为人而死,这是人所不配有的。这行动是出于 神自己纯全的爱。恩典这个词语一方面强调人的完全无助与贫乏,另一方面,同时强调 神的无限仁 慈。

2)恩典有美好的意思。近代希腊语又解为魅力。我们见到 神如何在耶稣里 赢得人心。人一向认为 神是权力、威严、大能和审判。能粉碎一切敌对者的诡计,击败一切背叛者的阴谋,但在耶稣身上,人就面对 神的全备之爱。

(二)第二个词语是真理。这是第四福音的重要主题之一,我们一再读到 它。在这里我们只要地搜集约翰所说有关耶稣与真理的话。

1)耶稣是真理的化身。他说:“我就是真理”(约十四6)。要看真理我们必须看耶稣。这句话对每一个简朴的灵都有一些无限宝贵 的东西。很少人能把握抽象的观念,许多人都用具体的事物来思维。我们可以不断思索和争辩,却始终不能得出一个关于“美丽”一词的定义。但如果我们指着一个美丽的人,我们就可以说,这就是美丽,这样,事情就再清楚不过 了。自从人想到 神,他们就想下个定义说明 神是谁,他是什么──而他们有限的心思总不能获得一个接近的定义。但失们可以不必再思索,只看耶稣基督,我们 就可以说:“ 神正是这个样子。”耶稣来并不是对人讲论 神如何如何,他来乃 是向人显明 神是怎样的,好叫那最质朴的心灵都能像大哲学家那样亲密地认识 神。

2)耶稣是真理的传达者。耶稣告诉门徒说,如果他们常常与他在一起,他们 就会认识真理(约八31)。他告诉 彼拉多,他来到世间的目的就是要为真理作见证(约十八37)。如果有位教师或宣道者能够对思想和生活的困惑问题予以指导,人们必趋之若鹜。耶稣能够在阴暗中使事物清楚;他在我们人生许多的十字路 口上指示我们当走的途径;他使我们在彷徨不知所措的时候作出正确的抉择;他在我们想要向之投降的纷乱声音中告诉我们应掌相信什么。

3)即使耶稣的身体已离开这世界,他仍留下圣灵来引领我们进入真理。他的 灵是真理的灵(约十四17,十五26,十六13)。他不只是留给我们一本教导的书,或一个教训的主题。我们不必从一本 难读的教科书寸寻找应当怎样做。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可以问他当怎样做,因为我们每一步都有他的灵同在。

4)真理使我们得自由(约八32)。真理的本质使人得着解放。一个小孩子自己想东西的时候,常会提出很奇怪和错误的结论而使 他自己受惊。若有人把真理告诉他就可把他从恐惧中释放出来。一个人可能怕自己生病而去见医生,即使诊断的结果是坏的,仍然可以把他从威胁他而又不明确的恐 惧中释放出来。耶稣带来的真理把我们从对对 神的无知中释放出来,把我们从挫败中释放出来,把我们从恐惧、软弱、失败中释放出来。耶稣是世上最伟大的释放 者。

5)人可能怨恨真理,因为耶稣将真理告诉他们,他们就想他(约八40)。真理可能定一个人的罪,因为真理显出他的大错。犬懦学者说:“真理 好像光,剌痛人的眼睛。”犬儒学者又称,从来不激怒任何人的老师并不会对任何人有益。人可以不听真理;他们可以把告诉他们真理的人杀死──但真理仍然存 在。没有人能够因为不听从真理,就使真理的声音消声匿迹。反而真理终必会得着那人。

6)人可以不信真理(约八45)。人不信真理有两个主要的理由。可能因为真理太好了,好到难以相信。 又可能他们太执迷于一些片面的真理以致不愿放弃,在许多情况之中,片面的真理都是全面真理的最坏的敌人。

7)真理不是抽象的东西,它是一定要做的事(约三21)。真理是一定要脑子明白,心中接纳,而在生活中实行出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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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道成肉身(Ⅲ)(一14)(续)

这是我们穷一生的学习与思想都不能尽得其真理的经文。我们在这节经文 里已经看过两主题词组;现在要看第三个,就是荣耀。约翰再三把荣耀这个词语与耶稣基督连在一起用,我们先看看约翰对基督的荣耀讲些什么,然后来了解其中的 意义。

(一)耶稣基督的生命彰显荣耀。他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神迹以水变酒,约 翰说他显明了他的荣耀(约二11)。看看耶 稣并体验他的权能和爱心就是进入新的荣耀中。

(二)他所彰显的荣耀是 神的荣耀。他不是从人接受荣耀(约五41)。他并不追求自己的荣耀,而是追求差他来者的荣耀(约七18)。是他的父荣耀他(约八5054)。马大在拉撒路的复生中见到的是 神的荣耀,而圣子也因此得荣耀(约十一4),在耶稣身上的荣耀,就是那环绕着,他由他照射出来,而又行在他身上的荣耀是 神的荣耀。

(三)然而那荣耀又是他独有的。他最的祈祷是愿 神用在世界以先的荣 耀去荣耀他(约十七5)。他不是用 借来的荣耀发光,这荣耀是他的,他有权享有这荣耀。

(四)他将他的荣耀传给他的门徒。 神赐给他的荣耀他已赐给了他的门 徒(约十七22)。这正如耶稣分享 神的荣耀,他的门徒也分享他的荣耀。耶稣来世就 是 神的荣耀来到世人中间。

约翰所说的这一切是什么意思?要回答这问题我们必须回到旧约去看看。 对犹太人来说舍吉拿(Shechinah)是个很亲切的字。舍吉拿表示临在的意思;这字用来描写 神在人中间可见的临在。我们一再在旧约中看见这意思,就是 神的荣耀在人中间可 以见到。在沙漠里赐下吗哪以前,以色列的子民“向旷野观看,不料,耶和华的荣光在云中显现”(出十六10)。当会幕建立起来装置好了的时候,“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帐幕”(出四 十34)。所罗明把圣殿奉献给神以后,祭司不能进出供职,“因为耶和华的荣 光充满全地”(赛六3)。以西结在 他的大喜中见到“耶和华荣耀的形象”(结一28)。在旧约 中 神的荣耀会在他很接近的时候降临。

简言之, 神的荣耀即 神同在。约翰用一简朴的描写。一个父亲将他自 己的权柄,他自己的光荣给他的长子。一个王位继承者,王的长子,承受了他父亲王室的全部荣耀。耶稣也是这样。耶稣来到世间,人在他身上见到 神的光辉,这 光辉的中心就是爱。耶稣来到世间,人见到 神的奥妙,这奥妙就是爱。当耶稣一来,人就见到 神的荣耀与 神的爱都是合而为的。 神的荣耀不是东方式独裁专 制者的荣耀,而是爱的荣耀,我们向他下拜,不是因为卑贱的恐惧,而是忘形于爱颂惊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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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尽的丰满(一1517

我们在上面谈过,约翰开始写第四福音时就要人弄清楚,施洗约翰不能在人的思想中占有过份的位置。因此约翰在这段经文的开始,就引用施洗约翰的一段话以确定耶稣的最高地位。

施洗约翰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他这样说可能包含三个意思。(1)耶稣在年龄上比约翰小六个月,约翰可能只是说:“比我年纪小的人却走在我的前头了。”(2)约翰也许是说:“我先耶稣而出现,我先他而工作,并成为受人注目的中心;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他开路;我只是那主力的先锋,那王者的前驱。”(3)约翰可能想得更深刻。他可能不是想着有限的时间而是想着永恒。他可能想到耶稣是在世界以先就存在的,除他以外还没在任何人存在。也可能在约翰心中上述三个意思都有。约翰并没有夸张他自己的位置,那只是他一些跟从者所犯的错误。在约翰看来首要的位置是属于耶稣的。

这段经文继续提出三件有关耶稣的伟大事实:

(一)我们大家从他的丰满里都有所领受。约翰用丰满这个字是个重大的字。希腊文pleroma的意思是 神所有一切的总和。这是保罗常用的字,在歌罗西书一章十九节他说一切的丰盛(pleroma)都在基督里面。在歌罗西书二章九节他说在人的形态中有神的一切丰盛(pleroma)。他的意思就是在耶稣里有了 神全部的智慧、能力、与爱。正因为这样,耶稣就是无可限量的。无论人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在耶稣里面得到满足。人可以怀着任何理想到耶稣那里去,理想就会实现。在耶稣里爱好美丽的人会找到最完全的美。在耶稣里,一个以寻找知识为生命的人会得到最高的启示。在耶稣里,一个需要勇敢的模范与秘诀。在耶稣里,一个没有法子应付生活的人会找到生命之主和生活的力量。在耶稣里,一个知罪的人会找到赦免和归正的力量。在耶稣里, 神的丰满(pleroma), 神所有的一切,正如魏斯科(Westcott)所称“神圣生命的泉源,人人可得。

(二)从他那里我们得以恩上加恩。照字面的解释希腊文是恩典接替恩典。这奇怪的句子是什么意思呢?

1)它可能说在基督里面失们可以找到一个奇迹通到另一个奇迹去。一个老传教士到一个古老的匹克特人(Pictish编注苏格兰早期居民。)的王那里去。王问传教士如果他做了一个基督徒,他可以得到什么。传教士回答说:“你可以得着奇迹再加上奇迹,而每一个奇迹都是真的。”有时我们在一条景色怡人的路上旅行,见到一幅美景呈现眼前。每一景致出现的时候我们都以为这是最美的了,谁知转了个弯,一幅更美丽更伟大的风景又出现在眼前。一个人学习音乐、诗歌或绘画时,他永远不会有终止的,新而美丽的经验永远在等着他。对基督也是如此,我们认识他愈多,地平线就变得愈广阔。约翰可能用这种句法去表达基督的无限性;去说明人若与基督为伍,就会不断发现新的奇迹每日在他的灵魂中出现,在他的脑海中照明,紧抓住他的灵。

2)我们可能要照字面解释这句话,在基督里我们得到恩典接替恩典。生命中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需要不同的恩典。我们在富裕的时候需要一种恩典,在窘迫的时候则需要另一种恩典。我们在如日方中的青年时期需要一种恩典,在夕阳西沉的老年时又需要另一种恩典。教会遭迫害时需要一种恩典,在受欢迎时又需要另一种恩典。我们在得意的时候需要一种恩典,在消沉、挫折、近于绝望的时候则需另一种恩典。我们需要一种恩典去肩负自己的担子,也需要另一种恩典去与人分担重担。我们在对一切都肯定知道时需要一种恩典,在世上似乎没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时候又需要另一种恩典。 神的恩典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活泼常新能适合任何环境的。生活一有需要恩典就随之而来。一个需要过去了另一种需要接着冲击着我们,同时新的恩典又会接着赐下来。我们的一生都得到恩典接替恩典,因为基督的恩典胜利地足够应付任何环境。

(三)律法是摩西带来的,但恩典与真理就从耶稣基督而来。在旧日的生活方式中,生命是受律法支配的。不论喜欢与否,他不论是否知其所以然,人要做的事就必须做;但耶稣来了,我们就不需要像奴隶般服从 神的律法;而是像儿子一般设法响应 神的爱。藉着耶稣基督,赐律法的 神变成父 神,审判官的 神变成怜爱人类灵魂的神。

 神的启示(一18

约翰说没有人见过 神,旧世界的每一个人都会完全同意他。人都因 神的无限距离和不可知而感到迷惘、沮丧和灰心。在旧约中 神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卅三20) 神提醒百姓关于赐下律法的事说:“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象”(申四12)。旧约里没有一个人以为有可能见到 神。希腊大思想家也是这样想。塞诺芬尼(Xenophanes)说:“一切都是猜测而已。”柏拉图又说过:“人与 神永不能会面。”克理索(Celsus)曾讥笑基督徒叫 神为父的做法,因为 神“是远离一切事物的。”亚普类乌(Apuleius)说人最多只能一瞥 神,像电光在黑夜的一闪,一秒钟的亮光;然后又回复黑暗。格洛弗(Glover)说:“不论 神是什么,他是远离平凡人所能触及的。”可能在极少的大喜瞬息间,人能一瞥他们所谓“绝对的那位”,但平凡人都是无知与幻想的俘虏。当约翰说没有人见过 神时,没有人会不同意他的。

但约翰并不止于此,他继续作惊人的宣称,说耶稣已完全将 神向人显明出来。他降临在人中间,就像伯尔拿所谓的“ 神在基督里向世界展示。”约翰福音的主旋律又再响起:“如果你想见 神是怎样的,你就看看耶稣基督吧。”

(一)耶稣是独一无二的。希腊文是Monogenes,钦定本译作独生的。事实上这正是希腊文的字义。但在很久以前这字早已丧失那纯粹物质的意义,而有了两个特别的意思。它变成独一无二和特别蒙爱的意思。显然,一个独子在他父亲的心上有个独一无二的位置并且特别蒙爱。所以再没有别的解释比独一无二这个词语更为适切的了。新约确认耶稣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能像他。他是唯一能够将 神带给人,又将人带给 神的那一位。

(二)耶稣是 神。这种表达方式就如本1一样。这不是说耶稣与 神恰好一样的,而是说在心思上、性格上和本质上耶稣是与 神合一的。在这情形下我们最好把它解释为耶稣是具有神性的,看他就是看到 神。

(三)耶稣是在父怀中的。在某人怀中是一句希伯来话,用以表达人类最密切的关系。这词语用来描写母与子,夫与妻;一个男人讲到他怀中的妻(民十一12;申十三6)。又用来描写两个志趣完全相投的朋友。当约翰用这句话描写耶稣时他的意思訧是,在耶稣与 神之间有完整的、不能中断的密切关系。正因为耶稣与 神的关系是这样密切,他就与 神合而为一,他能向人显示 神。

在耶稣基督里面,那遥远的,不可知、不可见、不可及的 神来到人中间, 神对我们不再是个陌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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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约翰的见证(Ⅰ)(一1928

由这段经文起约翰开始他福音书的叙事部分,在引言中他已说明他写这本福音书的目的,是要表明耶稣是 神的心思、 神的理性、和 神的道以人的形式来到世间。写下了这个中心思想之后,他就开始叙述耶稣生平的故事。

没有人像约翰那样留意时间的准确性。由这段经文起直至二十一节他逐步讲述耶稣第一周的,重要的公众生活。第一日的事迹是在一章十九至廿八节,第二日的事迹是在一章廿九至卅四节;第三日的事迹是在一章卅五至卅九节。一章四十至四十二节是讲第四日的事迹。第五日的事迹是在一章四十三至五十一节。第六日是空白的,而最后一日的事迹是在二章一至十一节。在一章十九至廿一节这几段经文中,第四福音举出三个不同的见证以表明耶稣的伟大与独一无二。

(一)施洗约翰的见证(约一1934)。(二)接纳耶稣为主的人的见证,这些人都成为他的门徒(约一4151)。(三)耶稣自己大能的见证(二111)。约翰用三个不同的章节将耶稣在我们面前显示出来,在每个章节中他都表明耶稣至高的荣耀。

我们已经见到第四福音要处理一个情势,就是有人给施洗约翰一个比他自己承认的还要高的位置。直至主后二百五十年革利免认亲记(Clementine Recognitions)记载说“有些施洗约翰的门徒宣称他就是弥赛亚。”这段经文告诉我们这种看法是施洗约翰本人一定会拒绝的。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节经文。我们一开始就看见第四福音典型的例子,犹太人的密使来盘问施洗约翰。犹太人Ioudaioi这个字在本福音书出现了不下于七十次;而且他们经常都站在敌对的立场,专门对抗耶稣,这节经文早就标明了犹太人这种敌对行为。概括说来,第四福音写的是两件事。第一,正如我们在上面已谈过的,写 神显明在耶稣基督身上;第二,写耶稣基督被犹太人拒绝、 神的恩赐与人类不肯接受、 神的爱与人类的罪、耶稣基督的邀请与人的抗拒。第四福音是一本独特而又生动地交织着爱与警告的福音书。

受委派来见施洗约翰的代表由两种人组成。第一种是祭司和利未人。他们的兴趣是很自然的,因为约翰是撒迦利亚的儿子,而撒迦利亚是个祭司(路一5)。犹太祭司的唯一资格是世代相传的,如果一个人不是,亚伦的后裔,没有办法能使他做祭司;如果他是亚伦的后裔,没有人能阻止他做祭司。因此在当权者看来,施洗约翰确是一个祭司,因此祭司们自然要来看看为什么他要这样行动怪异。第三种是法利赛人派来的人,在他们后面极可能有犹太公会支持。公会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对付假先知。约翰这个传道者吸引大批的群众,公会的人觉得有责任要调查这个人是不是假先知。

这整件事告诉我们正统派对于不寻常的事是多么怀疑。约翰没有做一个寻常的祭司,他没有做一个寻常的传道者,因此整个宗教权威的人士都为之侧目。教会常易犯的错误就是指责新方法,原因只因为它是新的。从某一个意义上看,世上没有一个组织像教会那样不满改革。教会常常不肯接受一个伟大的教师,教会放弃一些重大的新尝试,只为了想保持原状,因而怀疑一切新事物。

约翰的见证(Ⅱ)(一1928)(续)

正统派的密使可能想到有关施洗约翰所宣称的三件事。

(一)他们问约翰是否弥赛亚。犹太人过去在等待,现在仍是等待着弥赛亚的来到。人民对弥赛亚的观念不止一个。有些人期待他将给世界带来公义的统治,大多数人都期待一位民族英雄,领导犹太军队征服全世界。另外有些人期待他是超自然的一位,直接从 神那里而来。更有些人期望由大卫的血统中兴起一位王子。自称是弥赛亚的人起而作乱的事时有发生。耶稣的时代是个动荡的时代。问约翰是否自称为弥赛亚也是很自然的事。约翰完全否认了,但他的否认带有一个暗不。希腊文的字是因其所处的位置而受到强调的。约翰好像说:“我不是弥赛亚,但你们应该知道,弥赛亚事实上已经在这里了。”

(二)他们问约翰是不是以利亚。犹太人相信,在弥赛亚临到以先,以利亚会先来预备世界去迎接他。尤其是以利亚要来解决不了的纷争。他要来分辨什么东西和什么人是洁净或不洁净的,他会分辨谁是犹太人,谁不是。他要使一切破碎的家庭得以团聚。他们都相信传统上律法所说的,若有人在金钱或产业方面有解决不了的纷争,或无人认领的失物,就要“等以利亚来到”。以利亚会在弥赛亚之前先来的观念渊源于玛拉基书四章五节。甚至有人相信以利亚会膏立弥赛亚为王,正如所有的王都要被膏立一样。他会使死者复生来分享这新王国;但约否认他有这种荣耀。

(三)他们问约翰是不是那应许而为人民所期待的先知。有时人们相信在弥赛亚来到时以赛亚,特别是耶利米,会再来。这思想确实是来自摩西在申命记十八章十五节百姓的应许“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失,你们要听从他。”没有一个犹太人会忘记这应许。他们等待一位最伟大的先知,渴望他来到,这先知必定是最卓越的先知。但施洗约翰再一次否认这是他的荣耀。

所以他们问约翰是谁。他答复说,他只是一个声音,叫人预备好迎接那位王者,所引用的是以赛亚四章十三节。所有的福音书都引用这节经文(可一3,太三3,路三4)。那时东方的路是没有铺好路面的,只是一条条的小径。当一个帝王要视察其属地或要出巡的,就命人预先把路铺平弄直。约翰所说的是:“我谁都不是,我只是那叫你们预备好迎接王者的一个声音。因为王已在途中了。”

每一个真正的传道者及教师所当做的都应当像约翰一样──只是一个声音,一个王者的报信人,他的最终目的是要人忘记他,不要看,他而只注目于王者。

但法利赛人对一件事有疑问──约翰有什么权柄施洗?如果他是弥赛亚或甚至只是以利亚或那先知,他就可以施洗。以赛亚写道:“这样,他必洗净许多国民”(赛五十二15)。以西结也说过:“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结卅六25)。撒迦利亚也说:“那日必给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洗除罪恶与污秽”(亚十三1)。

但约翰为什么要施洗?更奇怪的是:人手所施的洗礼不是以色列人要接受的,那是改教者,从别的宗教来皈依犹太教的人才要接受洗礼。以色列人不需要洗礼,他已经属 神,但外邦人就要洗礼。约翰要以色列人做只有外邦人才做的事。暗示选民必须被洁净,那正是他所相信的,但他不宜接回答。

他说:“我只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在你们中间──你们不认识他──我连为他解鞋带也不配。”约翰取了一个再卑下不过的工作,解鞋带是奴隶的工作。在拉比们当中有个说法,就是除了解鞋带之外,门徒要为老师做一个仆人应做的一切事情。解鞋带是太卑下的工作,甚至一个门徒也不应当去作。所以约翰说:“有一个人来了,我做他的奴隶也不配。”我们要明白这时耶稣已经受洗,约翰也认得他,所以约翰在这里是说:“王来了,你们要像外邦人一样被洁净,你们要预备好进入王者的历史中。”

约翰的任务只是做预备道路的人。他的伟大处在于他预言那将要来的基督。约翰是个极好的典范,他隐藏自己好让人见到耶稣基督。正如他自己体认到的,他只是一个指向基督的指标而已。 神给我们恩典忘记自己,单单记得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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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的羔羊(一2931

现在我们来看耶稣一生中重大一周的第二天。这时他的洗礼和试探已过去了,正要着手他来世要做的工作。第四福音重复告诉我们,施洗约翰随时随地都向耶稣致敬。他以一个伟大的称呼耶稣,那是已经溶汇于虔诚的宗教言语中的称号── 神的羔羊。约翰用这称号的时候,他心中想的是什么呢?下面四幅图画会有助于解释。

(一)约翰可能想及逾越节的羔羊。逾越节不久就要了(约二13)。逾越节的古老故事,是在他们离开埃及的当晚,被杀羔羊的血保护了以色列各家(出十二1113)。当晚死亡的使者到处游行击杀埃及人的长子,以色列人把被杀羔羊的血涂在门框上,使者见到那血就越过房屋而去。那是羔羊的血拯救他们不致灭亡。有人指出,当施洗约翰看见耶稣的时候,一群群的羊羔正从各乡村被赶往耶路撒冷,准备作逾越节的牺牲品。是逾越节羊羔的血拯救以色列人得免在埃及死亡;约翰可能是说:“这里有一位真正的牺牲者,可以拯救你们出死入生。”保罗也想到耶稣是逾越节的羔羊(林前五7),唯有耶稣才能为我们成就救赎之功。

(二)约翰是祭司的儿子,他会认识圣殿所有的礼仪与祭品。每个早上和晚上都要为百姓的罪献上一只羊羔(出廿九3842),有圣殿之日这牺牲都要献上。即使百姓在战争围困中扺受饥饿他们仍不停止献上羔羊,直至主后七十年圣殿被毁为止。约翰可能是说:“在圣殿内早晚都要为百姓的罪献上一只羊羔,但唯有这耶稣是唯一能拯救人出罪恶的牺牲品。”

(三)在先知书中有两幅有关羊羔的伟大图画。耶利米写道:“我却像柔顺的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耶十一19),以赛亚心目中也有一位“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的伟大图画(赛五十三7)。这两位大先知都有远象见到一位生来温柔慈爱,以受苦与牺牲寸拯救他的百姓的人,约翰可能是说:“你们的先知会梦想一位为百姓而爱而受苦而死的人,现在他已来到。”显然,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对耶稣的预言变成后来教会在旧约中所能找到的最宝贵的预言。施洗约翰也许是第一个见到这点的人。

(四)还有第四幅图画对犹太人是很熟悉的,虽然失们会觉得奇怪。在新旧约时代交替之间有马加比族(Maccabees)可歌可泣的奋斗事迹。在那些日子,羊羔,尤其是有角的羊羔,是伟大征服者的象征;曾用来描写过撒母耳、大卫、所罗门和犹大·马加比对我们来说虽然是很新奇,但羔羊是代表 神的征服者。因此这不是一幅柔顺的,软弱无助的图画,而是一幅征服者威武而有力的写照。耶稣是 神的得胜者,他与罪恶战争而获胜。

“ 神的羔羊”这词语深深地吸引着启示录的作者,用了凡二十九次之多,成为基督最宝贵的称号之一。这样一句词组就总结了基督的爱、牺牲、受苦与胜利。

约翰说他不认识耶稣,但他是耶稣的亲戚(路一36),一定认识耶稣。约翰所说的不是指他不知道耶稣是谁,而是指他不知道耶稣是什么。至此他恍然领悟,耶稣不是谁,正是 神的儿子。

约翰又一次明确他的唯一任务是什么,那就是把人带到基督那里。他什么都不是,基督才是一切。他不要任何的名誉地位;他只是那个把帷幕拉开的人,而让耶稣独自占据无台的中央。

圣灵的降临(一3234

耶稣受洗时所发生的事情,使约翰毫无疑问地深信耶稣是 神的儿子。正如许多世纪以前教父们所见的一样,这只有用心灵的眼睛才能见到,但约翰见到而且相信了。

在巴勒斯坦,鸽子是神圣的鸟类不能捉也不能吃。因为禁止捕杀的绿故,斐罗在阿斯卡仑(Ascalon)看到许多养驯了的鸽子。在创世记一章二节我们读到 神创造的灵运行在水面上。拉比们常说 神的灵像鸽子一般运行和飞翔在古远的浑沌之上,将秩序和美吹进去。鸽子的形像是犹太人所熟悉与爱好的。

圣灵带着能力在洗礼中降临在耶稣身上。我们必须记得这时候基督教的教义对圣灵尚未建立,要等到约翰福音最后几章和到了五旬节,我们才会看见更多有关圣灵的记载,约翰说圣灵降临在耶稣身上,他一定以犹太人的方法思想,然则犹太人对圣灵的思想是怎样的?

犹太人用于圣灵的字是ruach,这字义是风,犹太人经常认为圣灵有三个基本的意义,圣灵是力量像一股强风的威力;圣灵是生命,正是人生存的原劝力;圣灵是 神,圣灵的能力与生命不是人的努力所能达致的。圣灵降临在人的身上就是 神的降临。圣灵更是控制和赐灵感给先知的灵。“我藉耶和华的灵,满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向雅各说明他的过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恶”(弥三8)。 神对以赛亚说:“我加给你的灵,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赛五十九21)“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叫我传好信息”(赛六十一1)。“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结卅六2627)。我们可以说 神的灵将三件事带给凡接理。第三,他使人有能力有勇气传扬这真理。犹太人认为圣灵就是 神临到人的生命中。

在洗礼中圣灵以降临在别人身上完全不同的方式降临在耶稣身上,大多数人可能因圣灵而有一阵奋发的经验。他们有一种耀目的启示,一种特别的力量,一种超人的勇气,但这些经验转瞬消逝。约翰两次(3233节)指出那圣灵停留在耶稣身上。这不是短暂的灵感,而是圣灵在耶稣身上永久存留。这亦即是说 神的心思能力独特地存在于耶稣身上。

我们在这里可以学到水礼(baptism)这个字许多的意义。希腊字baptizein解沾或浸。它可以解作衣服沾在染料里,或一只船浸沉在浪下面,它又可以解作一个人是这样醉以致他像浸透了酒。约翰说耶稣将要用圣灵施洗,他的意思是说耶稣可以将圣灵带给我们,以致我们得以在其中浸透了,我们的生命充满了他,整个人都浸透了圣灵。

洗礼对约翰有什么意义呢?约翰的洗礼有两个意义:第一,它是洗净,它象征一个人将他身上的不洁洗去。第二,它是奉献,意思是他活出一个不同的和更好的新生活。但耶稣的洗礼是圣灵的洗礼,如果我们记得犹太观念的圣灵,我们就可以说当圣灵占有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发生以下的几件事:

(一)他的生命被照明了。 神的知识和旨意临到他。他知道 神的意旨是什么,生命有什么意义,责任在那里, 神的智慧与亮光己经临到他。

(二)他的生命加强了。有知识而没有力量是一件烦恼的事。圣灵不单使我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他还给我们力量去做对的事,圣灵给我们一种胜算可操的把握去应付生活。

(三)他的生命被洁净了。基督的圣灵施洗是火的洗礼(太三11;路三16),一切邪恶卑下的事情都被烧尽,直至一个人全然清洁纯净为止。

我们对圣灵的祈祷往往是神学和仪文的方式,但若我们清楚知道是向什么祈祷,这些祷告就会是人心最逼切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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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先的门徒(一3539

没有别的经文像这段经文那样富有细致而具启示性的笔触。

我们,一再见到施洗约翰指向他自己以外的人。他知道得很清楚,对门徒这样谈到耶稣无异于叫他们离开自己转而效忠这位更伟大的新老师;但他毕道这样做了。约翰完全没有妒忌心,他来不是要人归附他,而是归附基督。一个人曾经居于首位而要退到次位去是世间最难做的事。但耶稣一旦出现了,约翰除了叫人到他那里去以外别无其它想法。

于是约翰的两个门徒跟从了耶稣。他们可能有些畏缩,不敢直接走近他,而恭敬地走在后面,保持一段距离。然后耶稣做了一件最典型的事,他转身向他们说话。那就是说,他主动地接近他们,使他们觉得事情没有那么困难。他开了门让他们进去,我们在这里看见神圣主动的象征。 神经常都是先采取第一步。当人的心思在找寻,心灵在渴慕的时候, 神就主动去接触我们。 神不会让人再三寻找,直至寻见; 神乃是亲自出去接触人。正如奥古斯丁说的,我们甚轾还未开始找寻 神,他已找到我们。我们去找寻 神,不是去找一个将自己藏起来并拒我们于远处的 神。

耶稣以生命中最基本的问题作为开始,问这两个人“你们找什么?”在耶稣时代的巴勒斯坦问这问题是很重要的。他们是不是律法主义者,寻找有关律法细节的隐秘说话,正如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做的?他们是否有野心而又识时务的人,找寻一个地位和权力,正如撒都该人所做的?他们是不是民族主义者,正如奋锐党,找寻一个政治的枭雄和军事的领袖,好粉碎罗马的统治势力,他们是不是谦虚的、祷告的人,寻找 神的旨意,正如地上的安静人所做的?(参阅诗卅五20)抑或他们只是迷惑的人和罪人,寻找在生命之途上的一点亮光,从 神找寻宽恕?

有时问问自己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在找寻什么?我的目标是什么?我想从生命中得着什么?”

有些人找寻安全,他们想有个安全的位置,有足够的金钱应付生活的需要,在工作做完的时候有些余暇。一种物质上的安全,能赶走对物质的塞本担忧。这样的目标不错,却是太低的目标。将整个生命都放在那里是不够的。同时,归根结底,在变幻无常的今生是不会有绝对安全的。

有些人寻找事业,权力,地位,特权,有一个位置使他们发挥自己所具备的才智,做他们以为自己胜任的工作。如果动机是个人的野心那就是坏目标,如果动机是服务人则是高尚的目标。但这仍然不够,因为它的眼界还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有些人在找寻某种平安,找寻一些能使自己心安理得,与 神和好,与人和好的东西,这是找寻 神,这目标唯有耶稣基督才能满足。

施洗约翰的门徒回答说他们想知道耶稣住在那里,他们称他为拉比,这是一个希伯来字,字面的意义是我伟大的一位。这是个尊称,是学生和追求知识的人给与师长或智者的称号。约翰福音是为希腊人而写的。约翰知道他们不认识这希伯来字,所以为他们译为希腊文的didaskalos意即师长。这两个人不只是因为好奇心而提出这问题,他们的意思是,怹们不只是想在路上偶然和耶稣谈谈,因为偶然相识的人也会停下来交谈几句,他们想和耶稣在一起久留,倾诉他们的问题和烦恼。愿意做耶稣门徒的人不能满足于只和他谈谈。他接触耶稣不要像一个过路相识的人,而要在他的家中做他的朋友。

耶稣的回答是:“你们来看!”犹太的拉比在教学中会用这句话。他们会说:“你们要知道这问题的答案吗?你们要知道这问题的解决办法吗?你们来看,我们一同来思杙。”耶稣说“你们来看”,他是在邀请这两个人不只来谈谈,而且是来找寻唯有他才能向他们开启的东西。

福音书的作者约翰就在结朿这一段对话时用了这句子,这时约是下午四点钟。看这样的结语,很可能他就是两人中的一个。他能将时间告诉你,甚至告诉你,当他遇见耶稣时是站在路上那一块石头上。在加利利某一个春天下午四点钟的时候,生命对他变成了新的东西。

分享荣耀(一4042

根据标准修订本,安得烈“首先找着他自己的兄弟西门”。希腊文的版本有两种记载,有些有proton,意即首先,修订本所译就是照此。有些版本有proi,意即绝早的时分。在我们的翻译中,我们采用第二个译法,因为这比较适合我们的故事,将这件事当为耶稣生命中重大的第一周的第二天才发生。

在这段经文中,约翰为了要帮助希腊读者多些了解,他又解释一个希伯来字。弥赛亚与基督是同一个字。弥赛亚是希伯来文,基督是希腊文,两个字都解作受膏者。在古代世界中,正如今日在我们本国(按:指英国),帝王即位时都接受油膏,弥赛亚与基督都解作 神所膏的王。

我们对安得烈的认识不多,但仅此一处记载,已将他的个性完全表明出来,安得烈是门徒中最吸引人的人物之一,他有两个特点。

(一)安得烈随时愿意居于次要的位置,安得烈是西门彼得的兄弟,他显然与彼得十╫亲近。人们可能不知道安得烈是谁,但每个人都知道彼得是谁,当人们讲到安得烈的时候,他们只说他是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不是中心人物之一,当耶稣医好睚鲁的女儿、当他登山变像、当他在客西马尼园经历试探的时候所带着的是彼得、雅各和约翰,安得烈很容易会为这点抱怨,他岂不是最先跟从耶稣的两个门徒之一吗?彼得之遇见耶稣岂不全靠安得烈吗?安得烈期望在门徒中占个重要的位置不是很合理的吗?但安得烈并没有作如是想,他很满足地让他出名的弟兄占重要的位置,他同时也满足于在门徒中做个谦卑的人。对于安得烈,优先、地位、名誉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耶稣在一起尽可能的事奉。他安得烈真可谓是一切谦卑、忠心、毫无理怨地居于次要位置的人的守护神(Patron saint)。

(二)安得烈是把别人介绍给耶稣的典型人物。在福音书中只有三次安得烈是站在“舞台中央”的。一次就是本段所记述他把彼得带给耶稣的事。一次就是约翰福音六章八至九节他把那个带有五个面包二条小鱼的小孩带给耶稣的事。一次就是约翰福音十二章廿二节他把那寻问中的希腊人带到耶稣面前的事。把别人带给耶稣使安得烈大有喜乐。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分享荣耀。他具有传教士一般的心肠,他自己找到耶稣的友谊之后,就毕生介绍别人进入这友谊中,他不能把耶稣据为己有,这点,他是我们伟大的模范。

当安得烈带彼得到耶稣面前时,耶稣望着彼得,这望字是emblepein,用以描写聚精会神的凝视,不只是看外表的事物,而是看透一个人的内心。耶稣看见当时名为西门的人的时候,就对他说:“你名叫西门,但你以后要叫做矶法,意即一块盘石。”

在古代世界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两个名字。希腊文是当时通用的文字,每个人都有他本土的名字,是亲戚朋友所熟知的。多马是亚兰语,而低土买是希腊文,即双生子;他比大是亚兰语,多加是希腊文的羚羊,有时选择希腊名是取其近似亚兰语,一个犹太人名EliakimAbel的,他希腊的相识者就把他叫成AlcimusApelles。所以彼得与矶法并不是不同的名字,而是同一个名以两种不同的语文表达出来。

在旧约中改变名字通常是表明与 神有新的关系。例如雅各变成以色列(创卅二28),亚伯兰变成亚伯拉罕(创十七5),这时他们已进入与神的新关系中。当一个人进入与神的新关系时,彷佛生命重新开始,他变成一个新人,所以要有一个新名字。

但这故事的伟大处是在于告诉我们耶稣怎样看一个人,他不只看他目前如何,他看到他看到他可能变成的样子。他不只看他当时如何,还看到他以后的可能性。耶稣看彼得,他看到的不只是加利利的渔夫,还看到他可能作为一块盘石,让他的教会建立其上。耶稣看我们不只看我们目前如何,并且看我们将来可能如何;他对我们说:“把你的生命交给我,我可以使你变成你可能变的那样。”一次肴一个人看见米盖朗其罗在用凿子敲击着一块未有形像的大石,那人问他在做什么,他回答说:“我要释放囚禁在这块大理石中的天使。”耶稣就是这样一位石匠,他看见了每一个人里面隐藏着的英雄形象,而且把它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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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但业的降服(一4351

这时,耶稣离开南方北上加利利去。可能是在迦拿,他发现并呼召了腓 力。腓力,像安得烈一样,不能把这消息据为己。有正如葛德说的:“一枝点着的火炬可以点燃第二枝。”于是腓力走去找着他的朋友拿但业。他告诉拿但业,他在拿撒勒人耶稣身上找到那应许已久的弥赛 亚。拿但业听了,心存轻视。在旧约中从没有预言过 神拣选的一位会从拿撒勒出来,拿撒勒是个不着名的地方。拿但业是迦拿人,迦拿是另一个加利利的城市。而 城乡之间的歧视自古已有。拿但业的反应直捷了当,拿撒勒不会是出什么好东西的地方。腓力是有智慧的,他不争辩,只说:“你来看!”

许多人都不是经过争辩而信基督教的,争辩常常是害多益少。使人深信基 督至高无上的唯一辩法,就是使他面对基督。大致上来说,不是争辩式的或哲学上的宣教与教训可以引人归主,而是说十架的故事才引人归主,这话是正确的。

有一个故事讲到十九世纪末著名的不可知论者赫胥黎(Huxley)是某乡村家庭集会的成员之一。礼拜日到了,多数人都准备到教堂去;当 然,赫胥黎却不预备去。他问一个具有热诚而单纯信仰的基督徒说:“如果你今日不去教堂而留在家中,请把你的基督教信仰对你有什么意义,和你为什么做基督徒 简单地讲给我听好么?”那人说:“但你会一下子就把我驳倒的,我不够聪明和你辩论。”赫胥黎柔和地说:“我不想和你辩论,我只想你简单地告诉我这基督对你 痭什么意义。”那人留下来很简单地将他的信仰告诉赫胥黎。他讲完后,那伟大的不可知论者眼中已满了泪水。他说:“但愿我能相信这个,我就全心全意支持 你。”

不是聪明的辩论触着赫胥黎的心,如果是,他会非常有效而澈底地把这简朴的基督徒可能发出 的辩论驳倒,那对基督简单的介绍才真正的占有了他的心灵。最好的辩论就是对人遻:“你来看!”当然,我们自己先要认识基督才能叫人去见他。真正的传道者必 须是自己首先遇见基督的人。

于是拿但业就来了,耶稣能看透拿但业的心,耶稣说:“这是一个真正诚 实的以色列人,在他的心中毫无诡诈。”这是任何一个敬虔的以色列人都听得出来的赞美辞。“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卅二2)。先知讲到耶和华的义仆时说:“他……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 (赛五十三9)。拿但业很奇怪为什么一个认识尚浅的人会作上述的断语,所以他问耶 稣怎会认识他。耶稣告诉他说,他早就在无花果树下面见到他。这有什么意义?在犹太思想中无花果树象征平安。平安的观念就是一个人能在他的葡萄树下和无花果 树下不受骚扰。(参看王上四25,弥四4)。再者,无花果树是叶多荫浓的果树,人们习惯坐在它皂枝叶下默想。无 疑这正是拿但业当时在做着的,他坐在无花果树荫下祈祷 神拣选的一位早日到来。现在,他正默想着 神的这个应许,他就感到耶稣己看透他的心灵深处。使拿但业惊异的 不是耶稣见到他在无花果树下,而是耶稣看透他心中的思想。拿但业对自己说:“这个人了解我的梦想!这个人能讲出我灵魂中不清楚的叹息!这一定是 神所应许 受膏的一位,而不是别人。”拿但业向这位能看透、能了解和满足他心灵的人永远降服了。

至此,耶稣也许莞尔一笑。他引用那古老的故事,雅各在伯特利搅见金梯 直通上天(创廿八1213)。耶稣彷佛在说:“拿但业,我能做比看透你的心更多的事,我能成为 你及一切人的道路、阶梯,引领人直达天堂。”藉着耶稣,亦唯有藉着他,人的灵魂方能走上直达天堂的梯子。

这段经文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谁是拿但业?在第四福音中他是最早出现 的门徒之一,但在其它三本福音书中他却从未出现过。关于这点有过下面几个解释。

(一)有一说是根本没有拿但业这个人。他只是个理想的典型,代表所有 真诚的以色列人,他们冲破民族骄傲与偏见的约束而归于耶稣基督。

(二)在同一基础上,有人以为他代表保罗或第四福音时常提起的那位主 所爱的门徒。保罗是接纳基督的以色列人的伟大代表。主所爱的门徒是个理想的门徒。此说一再强调拿但业只是个理想而不是个人。如果只此一处提及拿但业,这种 解释可能是对的,但拿但业在约翰廿一章二节又再出现,而且,他不再是理想。

(三)有人又以为他就是马太,因为马太与拿但业都是 神的恩赐的意 思。我们上面提过,那时大多数人都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希腊名,一个是犹太名;但在此处马太和拿但业都是犹太名。

(四)另有一个简单些的解释。拿但业是腓力带来见耶稣的人,拿但业这 名字在其它福音书中都没有提到,第四福音又从未提过巴多罗买。在马太十章三节和马可三章十八节门徒的名单中,腓力与巴多罗买都在一起,好像是很自然而不可 避免的事。其次,巴多罗买确是第二个名,意即TholmaiPtolemy之子,巴多罗买必定有另一个名,即父姓,故此巴多罗买与拿但业是同一 个而有不同的名字就极有可能了,这也是与事实相符的。

无论那一个解释是对的,拿但业代表内心涤除骄傲与偏见的以色列人,而 在耶稣里他看见了能满足他那饥渴去寻找的心灵的那一位,这一点倒是最确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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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9 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约翰福音第二章

新喜乐(Ⅰ)(二111

第四福音的丰富使读经的人和解经的人都遭遇到一个问题。常常有两件事,其一是表面上很简单,每一个人都能明白与复述的故事。其次,对于一个肯深究,愿意明白更多意义的人则有更深刻的涵义。像这段含义丰富的经文,我们需要用三天来研究它。我们首先把它放在背景里使之活现出来。然后我们看它所告诉我们有关耶稣和他的工作的事。最后我们才看约翰要讲的永恒的真理。

我们说加利利的迦拿,为的是要把它和在叙利亚(CoeloSyria)的迦拿分开。加利利的迦拿是接近拿撒勒的一条村庄。居留在巴勒斯坦的耶柔米说他可以从拿撒勒看到它。在迦拿有个婚筵,马利亚去赴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马利亚有个特别的位置。她一定与安排这次的婚筵有关,因为她看见酒用完了就担忧起来;她又有权命令仆人做耶稣要他们做的事。有,些未被包括在新约里而较迟的福音书,为这故事加上好些细节。有一本科普替(Coptic)福音书告诉我们,马利亚是新郎母亲的姊妹。有一套很早的新约序言叫做神格唯一(Monarchian)序言的,它说新郎就是约翰,他的母亲是撒罗米,马利亚的姊妹。我们不知道这些额外的细节是否真实,但这故事写得这样逼真动人,一定是亲眼见到的人所作的报告。

这里没有提及约瑟,最有可能的解释是约瑟已经死了。约瑟似乎是很早死的,耶稣要在拿撒勒渡过悠长的十八年就是因为他要负担母亲和家人的生活。他要等到弟妹能照顾自己才离开家庭。

故事叙述一个乡村的婚筵,在巴勒斯坦婚礼是个很重要的埸合。按犹太律法,一个处女的婚礼要在礼拜三举行。这是很有趣的,因为它给我们一个日期去回顾一下;如果这是礼拜三,耶稣遇见安得烈和约翰的日子就是安息日,他们整日和耶稣在一起。婚礼不祗一日,在筵席后很晚的时间才举行。婚礼之后年青的年妇就被带回新居。这时已经天黑,他们在火炬照明之下,用华盖遮着头穿过乡村的街道,他们尽可能走一条长路,好让更多的人给他们祝福。但新婚夫妇并不去渡蜜月,他们留在家中,开放达一星期之久,让亲友前来祝贺。他们戴冠冕,穿礼服,俨然王帝和王后,人们尊他们的话如法律,在一个经常穷困和需要辛劝工作的生活中;这一周的节目和欢乐达到最高潮。

耶稣愉快地分享这快乐的时光,但有些事情不对了。可能耶稣带来了一些问题,他被邀赴宴,但他不是一个人去,而是带了五个门徒同去。筵席上多了五个人,或多或少总会引起一些麻烦,五个不速之客会使任何筵席产生问题,而缺酒就是其中一个问题。

在犹太宴会里,酒是很重要的。拉比们说:“没有酒就没有欢乐。”在东方酒很重要,但人们不是要饮醉,醉酒是很不礼貌的。他们所饮的实在是两份酒三份水的混合饮品,在任何时候供应短缺都是一个问题,因为厚待嘉宾在东方是项神圣的义务,在婚筵中供应短缺是新郎新娘的莫大耻辱。

所以马利亚告诉耶稣这件事。钦定本所译耶稣的回答听起来很没有礼貌,他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那是字面的翻译,不是语气的翻译。

“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是句普通谈话用语,若用愤怒尖锐的语气说出来,则确会代表完全的否定或责备。但若用柔和的语调说出来它不是责备而是表示误会,它的意思是:“不要担心,你不知道事情怎样;把事情交给我,我会用我的方法解决它。”当耶稣对燛利亚说这话时,只是叫她把事情交给他,他自有办法应付。

妇人这字gunai也易于引起误会。它听起来很粗鲁唐突。但那正是他在十架上将马利亚交给约翰照顾时的用语(约十九26)。在荷马(Homer)的史诗中,奥德赛斯(Odysseus)招呼他至爱的妻子Penelope时就是用这个字,罗马皇帝奥古斯督招呼著名的埃及皇后克丽佩脱拉(Ceopatra)也是用这个字。所以它绝对不是个粗鲁无礼的称呼,而是尊敬的称呼,我们的英译不够贴切,但如果译作夫人(Lady)则至少可以保留一些礼貌。

无论耶稣怎样说,马利亚对他是有信心的,她叫仆人照耶稣吩咐的去做。在门口有六个大水缸,钦定本译作firkin的字在希伯来的容量叫bath,这容量相当于八至九加仑。水缸很大,每个约可以盛二十加仑的水。

约翰既为希腊人写这福音书,他便解释这些缸是犹太人为洁净礼仪盛水之用的。水有两种用途,其一是用来给人入屋时洗脚。那时的路面是没有铺过的,凉鞋只是一块用带缚在脚上的鞋底,在干燥的日子脚会铺满灰尘,在雨天就沾满泥泞,故此水是用来洗脚的。其次,它用来洗手。严谨的犹太人不但在饭前洗手,而且在每一道菜之间洗手。首先是手向上,水倒在手上流到手腕;然后手向下,水倒在手上由手腕流至指尖,这样依次洗涤每只手,而每只手掌须用另只手的拳头去洗擦。犹太的礼仪律法规定这样,否则就算是不洁。这些大缸里的水就是为洗手洗脚用的。

耶稣叫人将这些水缸盛满水。约翰清楚指出放进去的只有水,然后他叫人取出水来交给管筵席的人(architriklinos),在罗马人的酒席中有一个管酒水的人叫做arbiter bibendi即酒水安排者。在犹太婚筵中有时一个客人可以作某项礼仪的管理者,architriklinos实即我们所称的招待长。他要负责宾客的座位和筵席的正常举行,故此他尝过变了酒的水时大感诧异,他叫了新郎来(实际上是新郎的父母负责婚筵的)向他笑着说:“大多数人都先摆上好酒,然后,当宾客差不多饮够了,他们的味觉已经迟钝,不再介意喝什么的时候,才把次等的酒奉上,但你却把最好的留到现在。”

这样就在加利利的一个村庄,一个村女的的婚筵上,耶稣首先显明他的荣耀;就在那里他的门徒对于他是谁,有了耀目的一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9 4:52: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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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9 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喜乐(Ⅱ)(二111)(续)

我们对于耶稣所行的这件奇事有二点要注意的。

1)我们要注意它在什么时候发生。它发生在一次婚筵上,耶稣在其中感到好像在家一般自然舒适,他不是一个严峻的煞风景的人。他喜欢分享庆祝婚筵的快乐。

有些宗教人士无论去到那里都撒下一层阴影。有些人对一切欢欣快乐都表示怀疑。对于他们,宗教是穿黑衣,压低声音,并排除社交活动的一回事。帕麦尔(Alice Freeman Palmer)的一个学生描写她说:“她使我像沐浴在阳光之中。”耶稣正是如。此司布真在他的书给我学生的讲章中有些智慧而带有讽刺的忠告:“沉痛的声音适合一个负责丧礼的人,但拉撒路不是被空洞的呻吟声唤出坟墓的。”“我认识有些弟兄他们由头到脚,服饰、声音、态度、领带和鞋都全部牧师化,以致见不到半点人性……有些人好像被白色的颈巾勒住他们的灵魂,他们的人性被那浆硬的布窒息了。”“一个毫无亲切感的人最好做忤工去埋葬死人,因为他永难成功地去影响活人。”“对于一切愿意赢取灵魂的人,我介绍欢乐,不是轻佻浮薄的欢乐,却是一种恳切快乐的精神。蜜糖比醋能捉得更多的苍蝇,一个脸上挂着天堂的人比挂着地狱的人能引领更多的人上天堂。”

耶稣从不以快乐为有罪,他的跟从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2)我们要注要它在什么地方发生。它发生在加利利村庄一个卑微的家庭里。这神迹不是在一个伟大的埸面和极多的群众面前发生的,而是在一个家庭里发生的。格林安美达在他的书路加的素描中指出路加喜欢用简单亲切的事物衬托出耶稣来。他以一句生动的句子描写路加福音“使 神平易可亲”;它把 神带到家庭的圈子里,带进日常生活中。耶稣在加利利的迦拿所做的事显示他是顾念家庭的。正如修订本所的,“他显出他的荣耀来”,而是在一个家庭里把荣耀彰显出来的。许多人对于他们叫做“家”的地方都抱着一种矛盾的态度,他们一方面承认全世界再没有比家更宝贵的地方;但他们同时又承认在家里他们有权更无礼、更粗鄙、更自私,这都是他们在陌生人的社团中所不敢做的。我们当中许多人用来对待自己最亲爱的人的方法是从不敢用来对待吊百生人的。往往陌生人见到我们最好的一面,家里的人却见到我们最坏的一面,我们要永远记得耶稣是在一个谦卑的家庭里显出他的荣耀来。他把他最好的一面给予一个家庭。

3)我们要注意它为什么发生。我们已见到在东方厚待客人是项神圣的任务,如果没有了酒是会令那家人受窘而感到羞耻的。为了使一个谦卑的加利利家庭不致蒙羞,耶稣就行使他的权能。耶稣这样行是为了同情、爱顾、和了解简朴的人。

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在大埸面做些大事情,但就是耶稣才能在一个简单平常的埸面做大事情。人性的恶意很自然地喜欢见到他人有麻烦,作为茶余闲谈的好资料;但耶稣,一切生命之主,荣耀的君王,用他的权能拯救一对加利利的简朴的少男少女以免他们感到羞愧。我们也可藉着了解人和简单仁爱的行为,显明我们是耶稣基督的跟从者。

再者,这故事很美妙地向我们显示有关这信心的两件事:

1)当事情不对的时候马利亚很本能地转向耶稣,她了解她的儿子。耶稣三十岁才离开家庭,这期间马利亚都和耶稣同住。有一个古老的故事讲到耶稣在拿撒勒做婴孩时的事情,在那些日子当人们疲倦、担心、闷热、烦恼和苦闷的时候就会说:“让我们去看看马利亚的孩子。”他们就去看看耶稣,他们的一切麻烦都因此而消失了。直至现在那仍然是真实的事,凡密切认识耶稣的人遇到麻烦就本能地转向他,知道在他里面永无缺乏。

2)即使马利亚不知道耶稣将怎样做,即使他似乎是拒绝她的请求,马利亚仍然这样相信,他以致她告诉仆人要做耶稣叫他们去做的事。马利亚的信心是当她不明白时仍然相信,她不知道耶稣要做什么,但她确知道他一定会做得对。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黑暗的时候,我们看不清当走的路。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些事会发生,我们不知它们为什么要发生并且有什么意义。在这情形之下,虽然不明白而仍然相信的人有福了。

再者,这故事又告诉我们有关耶稣的一,些事,他回答马利亚时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整本福音中耶稣都时常提到他的时候。在约翰七章六节及八节是他作为弥赛亚出现的时候。在约翰十二章廿三节,十七章一节;马太廿六章十八节,四十五节;马可十四章四十一节,是他被钉十架死亡的去看生命;他不以时间变动的背景,而以永恒不变的背景去看生命。在他整个生命中他都坚定地走向他为此来世间的那时刻,不只是是耶稣到世上来满足 神的目的,正如有人说过:“每一个人都是 神的一个梦,一个理想。”我们也不应以自己的意愿和欲望来思想,而应想到 神派我们来到他的世界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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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9 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喜乐(Ⅲ)(二111)(续)

现在我们要思想约翰在讲这故事的时候,所要教训我们的深刻永恒的真理。

我们要记得约翰是在双重的背景之下写作的,他是一个犹太人,为犹太人而写作;但为希腊人写作,使他们明白,则是他重大的目标。

我们首先从犹太人的观点看这故事。我们必须记得在约翰简单的故事下常有深刻的意义,只有那些愿意追求的人才能够明白,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从不写一些不必要的细节,每一件事都有一定的意义,都指向更深远的地方。

那里有六个水缸,在耶稣命令之下水都变成酒。对于犹太人,七是完满的数字,六是未完成未全备的数字。六个水缸象征犹太律法的不完满,耶稣到世上来,解决了律法的不完满,而代之以他恩典福音的新酒。耶稣将律法的不完满改变为恩典的完满。

还有一件要注意的事,有六个水缸,每个都可载二十至三十加仑的水。这就是说耶稣把一百八十加仑的水都变成酒。单提这事实就表明约翰不是要我们照字面看这故事,约翰的意思是当耶稣的恩典临到,就足够大家享用。事实上,没有一个婚筵要喝一百八十加仑的酒世上亦没有人需要尽取耶稣的恩典。在它里面有荣耀的充足,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把不完满的变成完满的,恩典是无限的,比需要本身更多。

我们再从希腊的观点看这故事,希腊人有类似这样的故事。包撒尼亚(Pausanias)是希腊人,在他写的以利(Elis)中他描写一个古老的礼节和信仰是关于戴安尼索斯(Dionysos)的(按:希腊酒神),在市埸和孟尼亚(The Menius)之间有一个古旧的剧埸和一间戴安尼索斯的神殿,其上的雕像是帕克西图(Praxiteles)所刻的。没有别的神像戴安尼索斯这样受伊利安人(Eleans)尊重,他们说酒神参加他们在底亚(Thyia)的节期。守这节期的地方离城约一英里,祭司把三个容水器放进屋里,市民和外来的人全都在埸。然后祭司和任何人都可以在所有的门上加上印封把明封好。第二天他们检查印封,然后开门进去,发现容水器盛满了酒。我自己没有参加那节期,但是以利最可敬的人和外来的人都起誓说那是事实。”

希腊人既然也有类似的故事,约翰彷佛对他们说:“你有你们神祇的故事和传说,但只是故事而已,你们也知道那不是真的。而耶稣来了,就使你们的梦想成为事实,使你们所渴望的得以实现。”

约翰对犹太人说:“耶稣来使律法的不完满变成恩典的完满。”对希腊人他说:“耶稣来了,真正做到你们梦寐以求但你们的神却不能做的事。”

现在我们可以看见约翰要教训我们的事。约翰要告诉我们的,不是耶稣只做一次就不再做的事,而是永不息地做着的事;约翰告诉我们的,不是耶稣曾在巴勒斯坦做过的事,而是他在今日也要做的事;约翰要我们见到的,不是耶稣有一天曾把水缸的水变成酒,而是要我们见到什么时候耶稣进入人的生命,什么时候生命就有一种新的质量像水变酒一般转变过来。没有耶稣,生命是暗淡的,有了耶稣,生命就变得活泼,兴奋多姿多彩。没有耶稣,生命就平淡无奇,有了他,生命就变得趣而快乐。当格林菲尔(Wilfred Grenfell)爵士呼吁志愿者参加他在拉布拉多(Labrador)的工作的时候,他说他不能许诺很多金钱,但应许他们一生中过着有意义的日子。这正是耶稣应许我们的。要记得约翰是在主被钉七十年后写这本书的。七十年来他在沉思、默想、记忆,以至他终于见到当时未曾见到的意义。约翰讲这故事的时候他记忆起和耶稣一起生活是怎样的,他说:“不论耶稣往那里,不论何时他进入生命,都像水变成了酒。”所以约翰这故事是对我们说:“如果你想要那新的喜乐,就做耶稣基督的门徒,你的生命将会改变,像水变成酒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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