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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蒙恩的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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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文字释经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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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2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讲:呼召四门徒

读经:太4:18-25,可1:16-20,路5:1-11,对比约1:35-51

内容:

一、加利利海

此海位于巴勒斯坦的北方,加利利的东边。说是海,其实是一个湖。长21㎞,宽11

㎞,深45m。渡湖不过一两个小时。

    加利利海四面环山。地中海的冷空气从群山的峡口流入,与湖上的热空气相遇,激荡而成突起的大风暴(太8:24,可4:37,路8:25)。

此湖有很多的名称:

1、革尼撒勒湖(路5:1),湖畔有革尼撒勒城。

2、提比哩亚海(约6:1),因为希律安提帕在湖的西南建城纪念罗马皇帝提比哩亚,作为他辖区的首邑,因此叫这个名字,非犹太读者非常熟悉这个名字。

3、基尼烈湖(民34:11),是湖的原名。

二、四门徒概况

这里呼召的四个门徒是两对弟兄。原本都是打渔为生。

1、第一对弟兄

父亲,约拿,又叫约翰(太16:17,约1:42,21:15)。“西门巴约拿”,意思是“约拿的儿子”。

哥哥,彼得。原名西门(路5:3),是旧约西缅的一名的缩写。彼得是耶稣后来给他的希腊名字,意思是“小石”(太16:17-18,彼后1:1)。又名“矶发”,是彼得的亚兰文的写法,意思是“石头”(约1:42)。彼得,一直是扮演门徒之首的角色。

弟弟,安德烈。圣经记载他的内容不多。从有限的记载当中看得出他是一个乐于引荐别人、隐藏自己的人(约1:40-41,6:8-9,12:22)。

2、第二队弟兄

父亲,西庇太。

母亲,撒罗米,与主耶稣的母亲是姊妹(太27:56,可15:40,约19:25)。

哥哥,雅各。

弟弟,约翰,《约翰福音》以及《约翰一书》、《约翰贰书》、《约翰叁书》和《启示录》的作者。非施洗约翰。

新约当中名叫雅各的共有四位:

1)、使徒雅各,见上述。后来为希律亚基帕一世所杀,是使徒中第一位殉道者(徒12:2)。

2)、小雅各,亚勒腓的儿子,也是十二使徒之一,也许身材比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略小(太10:3,可15:40)。

3)、耶稣的弟弟雅各(可6:3,太13:55,加1:19)。耶稣复活后,他和耶稣其余的弟弟才信主(约7:5,徒1:14,林前15:7)。他后来做了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徒12:17,15:13,21:18;加1:19,2:9,12)。又写了《雅各书》。

4)、使徒犹大(不是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的父亲雅各(路6:16,徒1:13)。

三、两次呼召

综合四福音,我们发现记载主耶稣对门徒的呼召有两次。第一次呼召记载在约1:35-51.,第二次呼召其他三福音都有记载。

1、  相关背景

古时犹太拉比都有收门徒的做法,不单是传授道理、教训,并且拉比无论走到哪里,

门徒就跟到哪里。借着在一起的日常生活,使门徒可以学习师者的行事为人。

2、  第一次呼召

这次呼召发生的时间是在耶稣接受约翰的洗礼的第二天。而且不是耶稣亲自的呼召,

而是施洗约翰的推荐。地点在施洗约翰所在犹太旷野、约旦河边。

安德烈和另一个未提名的人(约1:40,相信就是《约翰福音》的作者约翰本人,39节详记这件事情发生的时间“约有申正”——下午四时——旷野看出是作者对旧事的忆述。约翰在《约翰福音》完全没有提过自己的名字,他愿意隐藏自己,看约21:24)本是施洗约翰的门徒。在老师的推荐下,转而跟从了耶稣。耶稣问他们有什么需要,他们说:“拉比,在哪里住?”单从字面上看,好像他们关注的是住宿问题,其实他们的问题传达的意思是他们对耶稣已经深感兴趣,希望更多了解他。施洗约翰已经是很有影响的公众人物,却对耶稣推崇备至,并且见证他是神的儿子,拯救世人脱离罪孽的。在钦佩老师的谦卑之余,怎么能不对这样一个更神奇的人物产生兴趣呢?况且他们老师约翰的意思很清楚,耶稣是基督,是犹太民族盼望已久的救主。

这次的呼召除了安德烈和约翰两人外,还有彼得、腓力、拿但业。目的是呼召他们信耶稣,做他的门徒(详细的分解等以后分享《约翰福音》再说)。

3、第二次呼召。

这次呼召的时间在耶稣退回加利利之后,明显距第一次呼召有些时日了。地点在加利利海边。

“来跟从我”,“来”,原文是命令式的动词;“跟从我”,相当于“在我后面行”;“得人如得鱼”,指的传道工作。意思是叫他们抛弃他们一切的喜爱的人、事、物、属地的安全感,单纯交给主,跟从耶稣,参加传道的行列。

先呼召的是彼得和安德烈兄弟俩,然后是雅各和约翰兄弟俩。从可1:20当中的“雇工人”(雇用的工人)可见雅各和约翰的家庭还是富裕的。

这两对弟兄共同的反应是:“立刻舍了网”,跟从了耶稣。他们对主的反应常常令我们感动、向往。他们的信是落在行动上的,而且是立刻的果断的顺服、跟从。我们不妨设身处地的替他们想一想:都是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有稳定的生活,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选择跟随了耶稣,前途渺茫,可能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可能居无定所、四处漂泊。而且作为一个男人、儿子应尽的本分、义务则一概免谈。

路5:1-11所记述的事情,让我们了解了他们跟从耶稣的原因。本来很有经验的渔夫整夜劳力,却一无所获;一个木匠,对打渔是外行的一个人,却叫他们把船开到水深之处打鱼。在这些老经验的渔夫听来只能是儿戏。出于尊重硬着头皮去打鱼,没想到圈住很多鱼,网险些裂开;装满了两只船,甚至船要沉下去!

彼得发现这个人不是一个普通人——看看这么多不可能却又活蹦乱跳的鱼!他里面的眼睛被开启,就俯伏跪拜:“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罪人在神的光照下看见自己满身的污秽,知道自己不配见神,俯伏认罪——这是每一个真信徒在神的光照之下必然的反应;而且越是认识神、越是亲近神,就越是发现自己的不配,越是看见自己的丑陋、污秽、败坏。

四、传道活动

太4:23记述了耶稣在呼召四门徒参加传道的行列之后的传道活动。主要是三个方面:

1、  教训,解释旧约的律法;

2、  传福音,传扬神拯救的好消息(太1:17);

3、  医治,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一是彰显神的怜悯;一是见证耶稣的能力,吸引人来

跟随耶稣。

太4:24-25是对这个阶段的传道活动产生的效果进行总结:一是耶稣的名声广传;一是民众蜂拥而至,许多的病人得到医治。

五、思想呼召

从圣经所记载的两次不同的呼召,我们得到什么教训呢?为什么要呼召门徒呢?

第一次的呼召是信耶稣、做他的门徒,第二次的呼召是加入传道的行列。这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很明显的:只有真正信耶稣,跟随耶稣,才能更好更有效的传扬耶稣、传扬福音。如果我们所传所讲的仅仅是“嘴皮子功夫”,而我们的所言所行却背道而驰,就是说在否定我们所传所讲的,那么怎么能指望别人相信呢?如果我们成了别人的绊脚石,这样的责任神是要追讨的,因为我们都要面对神公义的审判,都要向神交账。

呼召门徒固然是犹太拉比的惯常做法,但是主耶稣呼召门徒不是例行公事,或者机械模仿。试想,如果主没有呼召过门徒,只靠自己一人行完拯救世人的旅程,那么耶稣升天后谁来继续传扬耶稣、传扬福音呢?我们又从哪里得知耶稣的福音呢?我们怎么知道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所以,耶稣呼召门徒显然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说,这个小型团体,既是最早的神学院,又是最早的布道团。这个神学院的老师、教材是耶稣,这个布道团的负责人是耶稣。对门徒进行教导、造就、训练,赐给他们能力去传扬、见证。我们看使徒在耶稣复活升天之后所传扬的信息,就是见证耶稣的复活,见证耶稣是世人的救主,是神的儿子。这也是今天我们所信福音的核心。

六、反思反省

1、很多信徒渴望主亲自的呼召,但是真的主呼召你了,你愿意放下一切跟从主吗?或者说神突然就拿去或者叫你放下你看重的、你心爱的,或者是你的一切,你还能欢欢喜喜赞美主吗?

2、神拣选你信靠他,是因为什么呢?是不是你脑子里会立刻浮现你的许多优点、长处?你认为就是因为这些神才看重你、拣选你?

3、你认为最好的传福音的方式是什么?你是不是很有口才、能力,所以你很能为神结果子?你有没有想过他们是佩服你的口才、能力呢,还是真的愿意跟从主?

4、你的信仰和生活是融为一体的吗?就是说你身边的人从你的身上常常看见神的形象,以至于他们被吸引来到主前?还是“说归说,做归做”,是“言语的巨人,行动的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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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讲:登山宝训——论八福(首篇)

读经:太5:1-12

内容:

一、登山宝训概述

从太三章、四章我们看到了肩负拯救罪人、建立天国重任的主耶稣公开登上舞台。受

洗、圣父、圣灵、约翰的见证,是序幕;旷野受试探是考验,好比新兵的一个月的军训;传道、呼召门徒、医治是正式工作的开始。这样太五、六、七三章的“登山宝训”就是天国的宪法。

“坐下”,是犹太拉比教训门徒时的标准姿势。之所以称这三章是“登山宝训”,是因为耶稣是“上了山”对门徒进行的教导。“门徒”一词首次在本书出现,所包括的比十二使徒更广,凡是前来听道的、,内心渴求耶稣教训的人都包括在内。宣讲的地点可能在加利利西岸的山丘地带,远离尘嚣,十分宁静。

“登山宝训”是《马太》所记耶稣五篇较长讲道中的第一篇。其余四篇见10章、13章、18章和24-25章。可能是集中的教导,也可能是马太在圣灵带领下对耶稣教导进行的整理汇编。

“登山宝训”讲的是已蒙拯救的人在神的大家庭中生活的原则。对犹太人来说,这是“悔改”的最好解释(3:2;4:17),也说明了律法的真正精神(5:17,21-22,27-28)。

“登山宝训”所宣示的新生活原则包括:

1、  肯定旧约律法是基督国度的正式法典(5:19)。

2、  宣告基督来到世上是要成全律法(5:17),他注意的不只是外面的行为,也看重里

头的动机(5:27-28,6:1-6);又取消了过去因为人的硬心而作出的律法上的让步(5:31-32,比较19:8)。

3、  确立了公义和完善的标准(5:48),在这标准下,人人都是罪人,远远达不到神所

定的尺度,因此不能凭行为得救。

4、  人虽不能凭守律法得救(罗3:20),今天得救的人也不在律法之下(罗6:14),但摩

西律法与“登山宝训”都是神默示的圣经的一部分,“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后3:16-17)。

    二、如何实践“登山宝训”

很多时候,我们一看到“登山宝训”就很激动,觉得很宝贵;同时也很迷茫,因为虽然觉得宝贵,实践起来却寸步难行。比如“作光作盐”、“对付淫念”、“爱仇敌”、“不要论断”等等。

问题出在哪里?问题出在我们的认识上面。我们这些外邦信徒虽然没有犹太人的宗教背景,但是我们同样还是注重行为。就是说,总要做点什么,心里才踏实。比如说圣经的教导,我们如果可以完美的遵行,该多好!并且圣经也一直这样教导:“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7:21)”,“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11:12)”。可是整本圣经告诉我们这样的事实:自从亚当夏娃犯罪堕落之后,罪进入世界,成为人类的主人,人类成了罪的奴仆。这样,罪人靠自己的努力来遵行神的律法、不犯罪,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无论是神借摩西颁布的律法,还是神的儿子主耶稣的教导,都不是罪人所能做到的。上面引用的两处经文,前者是指明进天国的唯一条件,后者指明的是进天国要面临逼迫和很多的艰难(“努力”的原文的意思是“强暴、暴力”)。

既然我们都是罪人,有原罪(从亚当遗传的与生俱来的犯罪的本性和倾向),有本罪(后天所犯的罪);我们靠自己的努力不可能不犯罪、不可能遵行神的律法,那么这些“登山宝训”对我们又有什么价值呢?是否“登山宝训”只是不可企及的完美高峰?

注意上面概述当中的特别提到的“登山宝训”所针对的对象——“已蒙拯救的人”。罪人不能遵行神的律法,那么要想神的律法得到切实的遵行(这是5:17“成全”所表达的意思,而且这又是进天国的唯一条件),必须把罪人的本性改变,罪人必须“重生”,必须“新造”。这就是新约圣经要表达的一个重要的主题(约3;1-8)。所以,不是努力做些什么才能得救、进天国;而是先得救,先被神重生,先成为“新造的人”,先“是”光“是”盐,然后靠着圣灵的带领不断对付、破碎旧造,使内在的神的生命不断流露彰显出来。

这样,我们要好好省察我们的错误的认识、想法,放弃“行为主义”的观念,先与主耶稣产生个人直接的联系,先重生得救,先成为新造的人,然后在圣灵的带领下切实遵行神的律法。

    三、登山八福

1、概述

3-12节就是通常所说的“八福”,也有称为“灵程八步”的。单从字面上看有“九福”,但因为10和11两节意思相近,就算作“一福”,这样就是“八福”了。也有解经家认为5节是3节的延伸,这样两节的意思相近,就变成了“七福”,与本书13章的七个比喻,23章的“七祸”的的等等相映照。我们为了分解的方便,就选用通常的讲法“八福”。

谈到“福”,我们中国人是很注重的,比如夫妻恩爱、白头偕老、身体健康、事业顺利、子女孝顺等等。但是这些还只能是人间的“福”,或者说是人观念当中的“福”。因着罪的破坏、死亡的阴影,这些“福”常常是很短暂很脆弱的。圣经这里讲的是“福”是属天的福气,也是永恒的福气,是必定朽坏的世人眼中的福气所远远不能相比的。这里的“福”,形容一种内在藏有秘密的喜乐,一种清澈平静、不受损害、自我满足的喜乐,是完全不受到机遇或环境变迁而改变的喜乐。

2、详细分解

1)、第一福: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虚心”,这里指的是灵里贫穷,是明知自己有需要。昆兰古卷解释为“忠于上主”。一个罪人,虽然常常感到空虚迷茫,但是仍然骄傲自大、孤芳自赏。只有被圣灵光照,才会发现自己里面的贫穷、无知、愚昧、亏欠、缺乏,才知道自己需要神的怜悯、怜恤、帮助、开启、光照。这样的人才会发自心底真实的向神呼求。这样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这里的“是”原文用的是现在式。天国的门一直向这些人敞开。

2)、第二福: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

“哀恸”,意思是极伤心的哭泣。“安慰”的意思是“平安、安息”(11:28-29)。

一个罪人在圣灵的光照之下,会发现自己满身的污秽、败坏,是应当灭亡的;在圣灵催促下,向神认罪,求神饶恕赦免;接受耶稣为自己的救主和人生的主。这样的人罪得到赦免,得到属天的释放和平安、喜乐。在自己重生得救之后,也必然会为着他人的罪而哀伤,并且为他人的灵魂得救向神献上代祷。

3)、第三福: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

“温柔”,意思是温和,不反抗,不抵挡;不求自己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恒久忍耐,单单仰望神,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8)。只有旧人不断的被对付、破碎,新生命不断成长成熟,更多的明白真道、顺服真道,才会行出这种属天的温柔。

当然,这种温柔不等于没有原则,不等于一味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凡是违背真理、违背原则的,则勇于指责。这方面,主耶稣、施洗约翰、保罗,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承受地土”,指的是更多的侍奉、更多的禾场。他人从这样的人身上看见的是神的形象,而不是他们自己。神必定把更多的工作托付给他们(25:14-30,13:12)。

4)、第四福: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

“义”,就是神,只有神才是那唯一的义:绝对的圣洁、绝对的公义、绝对的信实,绝对的慈爱。圣经当中称耶稣为“义仆”、“义者”(赛53:11;徒7:52,22:14,约一2:1),因为耶稣是神的儿子,也是神。所以当一个少年财主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的时候,耶稣提醒他“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说少年财主若称耶稣是“良善”的,就必须先承认耶稣是神(19:16-17)。

圣经当中也提到许多的义人,比如挪亚(创6:9)、耶稣的养父约瑟(1:19)、施洗约翰(可6:20)和他的父母(路1:6)等等,这只是按照律法的标准而言。人间最高的义在神绝对的圣洁、公义面前就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饥渴慕义”就是指对神的“饥渴”,就是渴望更多认识神、了解神、经历神,更多明白真道。这是属灵的“饥渴”。一个有神生命的信徒,随着生命的不断成长,必然对神、神的话语、属灵的事物产生持续性的饥渴,圣经形容这种“饥渴”是“如鹿切慕溪水”(诗42:1)。

这样的人是有福的,因为神必多多的赐恩给他们,必定使他们得到属灵的饱足:“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诗119:103)”,“ 我的心就像饱足了骨髓肥油(诗63:6)”。

5)、第五福: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

“怜恤”,意思是同情、体谅别人,乐意给别人不该得的。一个蒙了神怜恤的罪人,就自然会怜恤有需要的人,怜恤失丧的灵魂。就是说我们从被怜恤中学会怜恤,从被饶恕中学会饶恕。圣经有很多这样的教导,我们可以称之为“对等性原则”,或者“传递性原则”,比如怜恤人才能被怜恤,不怜恤人就不能被怜恤;饶恕人才能被饶恕,不饶恕人就不能被饶恕(6:12,14-15,18:23-35;比较伯22:9-10,箴21:13)。当然,不是说放弃原则,不是说追求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无原则的宽容、让步实质上就是迁就、纵容;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只能导致问题重重。

圣经也教导我们怜恤必须是从心里真实的怜恤、饶恕(18:21-25)。

6)、第六福: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 神。

“清心”,意思是心里清洁,完全委身于神,单单注目神,只求神喜悦,只在意神的评价。“必得见神”,不是说人可以看见神,一个再“清心”的人,也不可能见到神,因为罪人不能承受神本体的荣耀。旧约当中神常常以人的面目出现,就是说以人所能承受的方式出现,等于说是限制了神本体的荣耀。“必得见神”指的是在凡事上很容易看见神的手、神的恩典、神的美意,认识到时刻活在神的恩典当中,“你以恩典为年岁的冠冕,你的路径都滴下脂油”(诗65:11)。一个重生得救的人,神会按照他预定的计划不断地光照、引导、破碎、对付他,引领他逐渐把紧紧抓在手中的、神以外的一切完全放下,“清心”见神。

7)、第七福: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 神的儿子。

“使人和睦”,就是说尽可能的缔造和谐的人际关系。不制造矛盾,不挑起纠纷、争执,不搬弄是非,不说长道短;反而尽可能化解矛盾、纠纷、争执。一个人只有在神的光照下不断看见自身满身的“梁木”,才能把习惯性伸出的“指头”缩回来,转而反省自己,并且靠着神不断胜过这些软弱。这样的人才会尽可能换位思考,尽可能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体恤他人的软弱、不足,从而缔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称为神的儿子”,不是说只有这样做才可以被称为神的儿子,而是说这样做就是神儿子的标志。神的儿子来了,为世人的罪舍弃了生命,使原本与神为敌的罪人因着信耶稣,与神和好,成为神的儿女。神的儿子耶稣用他的生命缔造了神与罪人之间的和睦,他是罪人在神面前的唯一的中保。

8)、第八福: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

解释第四福“饥渴慕义”的时候已经讲过,只有神是“义”。这样第八福的“受逼迫”明显就是因为顺服神、跟随主而必然遭遇的辱骂、嘲笑、毁谤、打击等等。

为什么说顺服跟从神“必然”受逼迫呢?因为最不愿意人认识神顺服神的撒旦是不甘心失败的,虽然他已经被复活的主耶稣得胜,虽然他的时日已经不多。他调动一切能调动的力量疯狂的反扑,竭力的破坏神人之间的关系。

事实上,真正顺服神的人从来就没有幸免于逼迫。我们这里看看耶稣时代的情况。耶稣自身就一生颠沛流离,受尽屈辱,最后被钉死十字架。耶稣的十二使徒(除了犹大外),除了约翰是寿高年迈自然死亡之外,其他都没有善终,雅各被砍头,彼得教会传统说是倒钉十字架,多马是被马活活拖死。就算约翰是自然终老,在年迈的时候还被流放到拔摩海岛。还有罗马帝国多次的对基督徒的逼迫。单就罗马暴君尼禄对基督徒的逼迫就令人发指。比如各种酷刑:或是投入斗兽场当中,任凭饿的眼睛发红的狮子老虎撕咬的血肉横飞;或是“点天灯”,把人用松脂裹上,点燃作路灯;或是缝上兽皮,放猎狗追逐、撕碎;或是在拷问台上,被铁钳刮削;或是将熔化的铅浇在身上发出嘶声;或是将烧红的铜盘放在最柔弱的部分;或是挖眼睛;或是割下身体一部分,并在犯人的眼前烧烤……

这个福清楚的说“天国是他们的”,“他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主教导说“应当欢喜可乐”, 他们遭受这样的逼迫,正说明他们走在正路上;犹太人历史上的真先知也曾经遭遇这样的逼迫;他们必得神极大的赏赐。事实上很多真信徒在逼迫当中是欢欢喜喜的。保罗、西拉在狱中被困锁的时候“祷告唱诗赞美诗”(徒16:25),保罗在狱中写的《腓立比书》多次提醒要“喜乐”,以至于这篇书信被称为“喜乐的书信”。

为什么真信徒在逼迫、患难当中还能够“欢欢喜喜”呢?因为他们学会从神的眼光看问题,他们知道“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他们知道“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4:17)”,他们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罗5:3-5)”。

这里顺便说一下一个经常困扰我们的问题。我们知道,神一句话,就创造宇宙万物;也只要一口气,就可以消灭撒旦,那么为什么神不在撒旦堕落的时候就立刻把他除掉呢?

我们必须申明,这是个属灵的奥秘,是我们不能确知的。我们只能按照圣经的启示推测说,因为撒旦破坏了神的旧造,所以神要借着新造,败坏撒旦。就是说,始祖因为不服气,听从了撒旦的引诱犯罪悖逆神,神的创造被撒旦破坏;神要借着主耶稣进行新造,借着新造的人败坏撒旦。圣经说主耶稣二次降临的时候,得救的基督徒和主同来,审判撒旦(19:28,林前6:3,犹1:14-15,启20:4)。

3、小结

“登山八福”是蒙恩得救的信徒必然经历的八个步骤或者八个过程吗?我们说未必。准确说,“登山八福”是新造的人必然有的特征。

一个蒙拣选的信徒,在被圣灵特别的光照下,看见自己满身的污秽,为自己的罪“哀恸”(2);认罪悔改,接受耶稣为救主和人生的主,他就已经重生得救。通常我们称这个经历为“圣灵的洗”,或者说是“从圣灵生”。他在为自己罪“哀恸”的时候,也必然为他人的罪、这个世界的堕落而“哀恸”。因为里面有了新的神的生命,他开始对罪敏感,对神、神的话语、属灵事物产生持续的“饥渴”(4)。在圣灵不断光照下,看见自己里面的贫穷、缺乏、亏欠而“虚心”(1);渴望更多认识神,更多明白真道,更多顺服神。在神的饶恕当中学会饶恕人,在神的怜恤当中学会“怜恤”(5)人。在圣灵不断光照下,看见自己的丑陋、败坏、污秽,从而求神加力量胜过身内身外的各样的软弱。不断向旧人、世界、撒旦死,新生命不断成长、成熟,渐渐的学会“清心”(6),学会“温柔”(3),学会尊重别人,饶恕别人的亏欠、伤害,尽可能“使人和睦”。当然,因为认识神、顺服神,就必然遭受许许多多的“逼迫”(8),但仍然欢欢喜喜仰望神,凡事谢恩,不住祷告,常常喜乐。

四、反思反省

1、你能靠自己的努力实践“登山宝训”?是不是常常因为“心里愿意,肉体却软弱”而叹息、自责?你现在发现自己的问题在哪里了吗?怎么办呢?

2、你已经享受到属天的福气了吗?你的里面有稳定持久、不因环境事情变化而改变的平安、喜乐了吗?

3、如果你是一个已经重生得救的信徒,那么对照“登山八福”,看看你已经得到了哪些“福”?还有哪些“福”暂时还没有?原因何在?是不是旧人还很强大?舍不得放下的还有很多很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4 15:40: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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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讲:登山宝训——是光是盐

    读经:太5:13-16

    内容:

    一、“盐”

如果我们用中国人的生活经验来理解这段经文当中的“盐”、“盐若失了味”,就感觉很费解。因为即便是梅雨天食用盐化成了水,还是咸的,还可以食用的。

这里顺便也提醒一下,就是在理解圣经的时候,不能望文生义(就是依据经文字面的意思,依据自己的经验或者生活习惯、知识水平来理解圣经),不能望文生义(就是不管经文的上下文、在哪卷书、旧约还是新约、原文的意思等等,硬生生将经文抽出来进行解释);要遵循严谨的解经原则,比如“结合上下文”、“忠于原文”、“以经解经(就是用整本圣经的总原则来解释个别地方的经文)”、“结合时代背景”等等。

      古时犹太地方和中东各地吃的盐,多是矿盐或井盐,那些盐块从矿场或井里挖出来时,就像拳头大的石头一般。在这石块的外层包着一层盐。犹太人在吃饭时,右手拿着菜,左手握着盐块,用舌头舐盐以取味。家中每个人都有一块盐放在厨房中,吃饭时就各用自己的盐块。等到盐块的咸味逐渐减少,至完全失味时,原先的盐块就成为石头了,于是随手弃置,这些盐份用尽的石头就任人践踏了。

    在古老的传统中,如果犹太人背叛了信仰,然后再回头时,在蒙接纳回到会堂之前,必须躺在会堂门口,请走进会堂的人用脚踩在他身上。有些基督教团体也继承了这一个传统,凡被教会法规驱逐的基督徒,在他蒙接纳归回以前,也要被迫躺在教堂门口,对走进来的人说:‘践踏在我身上,因我是那失了味的盐。

二、“城造在山上”

这个场景犹太人更熟悉。因为巴勒斯坦多山。造在山上的城堡,很容易就看得见;即使到了晚上,也因为有灯光而容易看得见。因而是无法隐藏的。

三、“盐”和“光”的作用

这两个事物是我们比较熟悉的。

盐是百味之首。很多菜,如果缺少了盐,就难以下咽。盐还有洁净杀菌的功效。用盐保存食物,可以保存很久而不腐烂变质。正因为这样的功效,所以“盐约”就代表永不更该的约定(利2:13,民18:19,代下13:5),撒盐在拆毁的城上表示该城永远的废弃、荒凉(士9:45)。

光代表的意思就很丰富了。比如光明,黑夜有光,就容易行路;健康,光可以杀菌,可以治疗很多的疾病,我们通常说某人很“阳光”;生命,没有阳光,植物无法进行光合作用,那么植物只能死亡,动物因为没有了食物也会走向死亡……

四、是光是盐

我们习惯了将主耶稣的这一段教导解读为“作光作盐”,很多的传道人不是振振有词的说:“你们看这一段经文,主耶稣明明的告诉我们要作光作盐,所以我们要好好努力,去作光作盐……”

我们说这是错误的解释,甚至可以说是严重的误导。主耶稣清楚的指出:“你们‘’世上的盐……你们‘’世上的光……”,与“”光“”盐是截然不同的。这种不同可以说是天壤之别,甚至是生死之别。有人会说,这不是文字游戏吗?两者的意思差不多,没有必要这么夸大其词啊!

我们说:不,这不是危言耸听,是很郑重很严肃的事情!

”所表达的是信徒(指真信徒,就是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经就是盐、就是光,“”所表达的是信徒通过自身的努力才能成为盐和光,是“行为主义”的产物(就是强调依靠自身的努力来对付罪、胜过罪,就像其他宗教和世上哲学、文学、艺术等等所习以为常的教导那样)。

正如在十一讲“登山宝训”概述里面提到的,整本圣经告诉我们自从亚当夏娃犯罪之后,罪进入世界,成为我们的主人,我们沦为罪的奴隶。罪人靠自己的努力是无法遵行神的旨意的——可惜很多的信徒、传道人不懂得这一点,还不断教导“行为主义”的谬误,不但害自己,也误导他人。

我们本是罪人,我们不是盐,里面也没有光。靠我们的努力,也无法成为盐和光。唯有向神认罪悔改,接受耶稣的救恩,我们的罪才得到赦免;我们里面才有神赐的新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圣经告诉我们主才是真光(约1:5-9,3:19-21,8:12,9:5)。这样,因为里面有了光,才成为光成为盐。

我们说过,“登山宝训”是针对已经重生得救信徒的生活原则上的教导。因而既不是教导非信徒或者挂名的信徒怎么样靠着自己的努力从而达到神的要求,也不是教导真信徒靠着自己的努力从而做的更好。可以说人的行为,无论是对于得救而言,还是得救后成圣而言,都是毫无作用的。圣经所讲得救之后的“行为”不是人努力的结果,而是在圣灵带领下,内在的新生命在外在看得见的真实自然的流露,是神的性情(加5:22-23)。

我们要坚决肃清“行为主义”的毒素。如果靠罪人的努力,可以得救,或者可以保证得救的持续有效,或者可以成圣,那么主耶稣就白死了,整本圣经就要重写,人类的历史也要改写。

那么这一段主耶稣本来要表达的是:信徒既然已经“是”光“是”盐,那么就应当发挥出光和盐的作用,像那有味的盐、建造在山上的城、放在灯台上的灯,去广传福音、引人悔改归向神,去竭力缔造和平、使人和睦,去活出神的形象样式荣耀神的名、吸引人来到神的面前……反之,若不发挥作用,像那失味的盐、藏在斗底下的灯,就没有什么价值,只能成为废物而已。藏在斗底下的灯不但不能发挥作用,而且很快会熄灭,人点灯可不是为了隐藏和熄灭的。

上述讲的“发挥”作用,似乎是很明显在说要好好努力。我们说,每一个真信徒已经是光是盐,理论上说应当将所得到的新生命自然流露出来。但是我们不要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就是说,虽然我们说在重生得救的时候,我们的旧人已经与主同死、同钉,但是那只能说是在地位上这样。如果在我们重生得救的时候,旧人就已经完全死掉,那么主耶稣的这段教导是多余的,圣经的很多教导也是多余的。事实是我们的旧人还没有死,而且我们的旧人只有到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才会死亡。我们的旧人虽然不再掌权,但毕竟没有死,所以我们还会偶然犯罪。

说句形象的话,我们的旧人像一层坚硬的外壳,紧紧的束缚着我们,以至于虽然里面有了新生命,但还很少流露出来。这样,很多刚刚得救的信徒,外面看起来仍然有很多的败坏、污秽就很容易理解了。信徒的成圣,就是指的在内住的圣灵引导、光照之下,不断看见自身的败坏、污秽、软弱;并且靠着圣灵的帮助,旧人不断被对付、破碎、死亡,这样新生命才更多的流露彰显。在整个得救成圣的过程当中,我们所能做的是:顺服圣灵的感动、引导、光照,及时向神认罪,求神加力量来对付这些罪,胜过一切的软弱。所以圣经提醒我们说:“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5:19)。

五、反思反省

1、你“是光是盐”了吗?是什么拦阻你不能将里面的“光”散发彰显出来?

2、你的认识里面存在着“行为主义”毒素吗?或者当别人教导“行为主义”的时候,你一直还随声附和吗?

3、结合你生命成长的经历,比如使你能看见自己的罪、认罪对付、胜过罪,这些都是你努力的结果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7-4 16:55: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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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5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讲:登山宝训——论律法和先知

读经:太5:17-20

内容:

一、“一点一画”

“一点”,是希腊字母最小的一个字母;“一画”,指附加在字母上的细线或突出部分。因而“一点一画”所表达的意思是最微不足道的部分,最细小的部分。

二、“律法和先知”

这里明显指的是全部旧约圣经。为了分解的方便,以下简称“律法”。

三、律法的破坏者

我们曾经说过,法利赛人,就是以严谨遵行律法著称的一个犹太教派,他们把摩西的律法细化再不断的进行解释,结果把摩西的律法变成了成千上万琐碎的规条(在以后分解具体的内容时会进一步举例说明)。他们宣称懂得神在每一件事情上的旨意。他们认为顺服神就是对这些人为制定繁重规条的严格遵行。

主耶稣来了,他是律法的制定者,他要把律法的真意传讲出来,要把神的律法从人为的桎梏和虚假的诠释当中释放出来。犹太人一方面惊讶于耶稣的“狂妄自大”(因为明显耶稣是以神自居,这点会在以后的分解当中进一步阐释),一方面耶稣竟然敢公然对他们奉为神圣的律法“指手画脚”,是明显的律法的破坏者。所以,为了澄清这种误解,主耶稣首先郑重声明:“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

三、律法的成全者

主耶稣进一步说,他要“成全”律法。那么“成全”是什么意思?律法为什么需要主耶稣的“成全”,仿佛有什么不完善的地方?主耶稣又是如何“成全”律法呢?

首先我们看看神颁布律法的原因和目的。

就以色列民族的历史来说,神先把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下拯救出来,借着摩西引领他们离开埃及,来到旷野,奔向应许的迦南美地。律法是在西奈山上借着摩西颁布给以色列民族的。

结合整本圣经的教训来看,律法是“外添的”(罗5:20),起因就是人类的堕落犯罪。换句话说,假如始祖没有堕落犯罪,罪就不会进入世界,更不会成为全人类的主人,那么就没有制定律法的必要。

我们知道,罪人是不能完全遵守律法的。可是圣经上清楚记载“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 爱我、守我诫命的”(出19:5,20:6)、“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华”、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 你们若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诫命”(利18:5,22:31,26:3)等等许多神亲自吩咐以色列民遵守律法的话,那么明知罪人不能完全遵守,却又反复的吩咐,岂不是像叫瘫子行走、哑巴说话、聋子听声音一样的可笑吗?或者说,这不是勉为其难吗?那么,神是故意设下陷阱、圈套来捉住罪人吗?神制定律法意欲何为?

我们说,神是圣洁、公义的神,他所行的全都公义,我们不能亵渎神。上面说了,律法是因为罪进入世界、奴役世人而制定的,因而神制定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为难罪奴,而是一方面彰显神的公义、慈爱、圣洁、信实,一方面揭露罪人的败坏污秽和无能无助。这样,罪人一方面从律法当中认识神的美善,一方面看见自己的污秽,无力完全遵守律法。所以圣经说:“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看看那些看不见自己、自信满满的以色列民:“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可是没过多久就制造金牛犊、拜起偶像来(出19:8,32:1-6)!

律法揭示罪奴的无能无助、靠自己不能遵守全律法的同时,又给他们指引了亲近神的道路:那就是必须承认自己的无能无助,必须借着动物的代死罪才能得到赦免,才能亲近神。而且明显动物的死是不能除罪的,因为必须常常这样做,而且动物的生命岂能与人相提并论(来10:4)?所以,进一步引领他们仰望神赐予那更美好的祭物和祭司,就是基督耶稣。他是那最美的大祭司,他是那最美的祭物,他一次献上就成了永远赎罪的事(9:12)。这是《希伯来书》要传达的主题思想。

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因为律法的制定者是神。如果说律法有什么不“完善”的地方的话,那就是律法虽然给了规范,但却没有给罪人遵守律法的能力。要想罪人可以完全遵守律法,就必须解决罪的问题,必须改变罪人的本性,给罪人遵守律法的能力。因而主耶稣来是为了“成全”律法,就是说使律法的精神可以得到切实的贯彻实现。

那么主耶稣是如何成全律法的呢?

1、主耶稣完美的遵行了旧约律法,以生命实践真道,使福音真理能具体为人认识了解。他对律法的完美遵行,因着信也归于那些跟从他的人身上。

2、主耶稣为罪人舍命流血,满足了神的公义,所有信靠耶稣的人,罪得到赦免,污秽被主的宝血洗净。

3、蒙拣选的人在重生得救的时候,神的新生命就进来,圣灵内住,他们就成为新造的人。在圣灵的引领下,旧人不断死,新生命不断成长,律法也得到切实的遵行。不单单是切实遵行律法,而且是高于律法(加5:22-23)。

有人作了很精辟的概括:

律法给规范却没有给能力,撒旦给能力却不合乎规范,圣灵既给规范又给能力。

四、郑重申明

有人根据圣经“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说,这样我们就不必遵行律法,我们是蒙赦免得自由的,所以律法就对我们没有任何的约束力。这是“反律主义”,是错误的。“不在律法之下”不是表明不必遵行律法,而是表明我们不再需要靠自己的努力来死守律法,就像法利赛人的做法那样,事实是也遵行不了;律法对我们而言不再是严厉的审判官、难以承受的重担。但是我们这些新造的人,律法仍然是我们应当遵行的规范。

又有人说,我们得了新生命之后,仍然要靠自己的努力遵行律法,“信心+行为”,这是新约圣经一再的吩咐。这是“律法主义”,也是错误的。在上一讲已经说过,这是“行为主义”的毒素。我们说对律法的遵行,不是靠我们自己的努力,而是新生命必然结出的果子。是在旧人不断被对付、破碎之下,内在的新生命在外面看得见的自然流露(加5:22-23)。

因此对律法的认识和态度,决定了他们在天国的价值:“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五、信心的“义”与律法的“义”

主耶稣在这一段的末尾郑重提醒:“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你们的义”,指的是重生得救的信徒的“义”,是因信称“义”,是神的义。我们里面本没有“义”,我们最好的“义”在神面前像污秽的衣服。我们是因信主耶稣,神的义就白白加给我们(罗3:20-24)。就是说是神把自己的“义袍”披在了我们身上。

“法利赛人的义”,是指严谨遵行律法的“义”,而且是严谨遵行人为桎梏的“义”。准确的说是“人的义”,是“自以为义”,是徒有其表、假冒为善(6:2,5,16;路18:11-12;腓3:5-7)。神的义来了,就是神借耶稣预备救恩、罪人因信称义的救法;他们不服不接受神的义,因为高举了自己的义(罗10:1-4)。

主在这里提醒门徒,如果宣称得到新生命的信徒生活表现不如那些靠自己努力的法利赛人的生活表现,那么只能表明这样的信徒还没有重生得救。如果到死都没有悔改重生,那么“断不能进天国”。

六、反思反省

1、你能明白神赐律法的原因和目的吗?尝试用自己的话说看。

2、律法有什么“不完善”的地方?主耶稣又是怎样“成全”律法的?

3、你对律法是什么态度?你明白什么是“反律主义”和“律法主义”吗?它们的问题在哪里?

4、你的见证能胜过法利赛人的义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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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6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讲:登山宝训——论怒气与杀人

读经:太5:21-26

内容:

一、耶稣是谁

从前面的“八福”、“是光是盐”、“律法和先知”的教导当中,耶稣的听众就必须面对

这样的一个问题:“耶稣是谁?”

初听他传道“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虽然犹太人听了很不舒服,但是尚可接受他是一个拉比或者先知;从他可以医治各样的疾病,可以判断他是一个大有能力的先知。但是,现在聆听他的教导,逐渐发现这个大有能力的先知“不大对劲”:他怎么对天上的事情有这样绝对的把握?他怎么可以对神圣的律法说三道四,说什么“成全”律法?

这个加利利的穷木匠说话不像他们的文士或者拉比。他们的文士或者拉比在教导的时候,要么“我曾听见……”,要么“某某先知如此说……”,要么“某某著名的拉比说……”,一直都是奉古代著名先知或者拉比的名说话教导,从来不敢像耶稣这样奉自己的名“我告诉你们”,他是谁?竟敢如此狂妄?最令犹太人震惊的是,这个人竟敢对备受他们尊敬的神圣律法一连五次进行“修正”(22,28,32,39,44),他是谁?难道比颁布律法的摩西大?……估计,耶稣的听众当中很多会在心里嘀咕:“耶稣,你太狂妄!你在说僭妄的话:明明是人,却把自己当作神(约10:33)!”难怪在耶稣登山宝训结束后,众人的反应是“稀奇”,觉得他的教训带着“权柄”(7:28-29)。

这个问题也在拷问我们:耶稣是谁?仅仅是一个会“医治百病”的大医生?耶稣来到世上如果只是为了治病,那么他大可不必这么大费周折,因为天使就可以治病赶鬼。很多非信徒说:“你们所信的耶稣我们也很欣赏,他是一个完美的人,他的话很有道理。”看起来他们对基督教很有好感,但其实本质是不信。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是:耶稣要么是疯子,要么就是他自己所宣称的神,因为他的所言所行不是一个正常人能说能行的。

二、“修正”律法

耶稣这里引用的是出20:13,十诫的第六诫。“古人”,指的是古时从神那里接受了律法并作解释的人。最明显指向的是摩西。但后半句“凡杀人的 ,难免受审判”不见于旧约,可能是犹太人根据这条诫命所作的延伸。明显,在犹太人一直认为,只要从不杀人,就表示已经遵守了这条诫命。

可是他们这一次不得不竖起耳朵,注意这位“狂妄人物”耳目一新的解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注: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拉加”是亚兰语的译音,“魔利”是希腊语的译音,二者都有“废物”、“笨蛋”的意思。也有解经家说,二者本不是粗俗的字眼,所表现的是一种充满怒气、侮辱人的态度。“公会”是犹太人最高行政组织,组成人员有祭司长、文士和民间的长老,共71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审断民间纠纷。聚会的时候,有三分之一出席就达到法定人数(26:3,57,59)。“受审断“,指依照法律程序受刑事法庭或公会的审讯。

仅仅是发个火,就难免受审判?谁没有发过火呢?仅仅是气头上骂那么一两句解解气,就难免公会的审断,甚至是地狱的火?有这么严重?那岂不是说所有的人都得下地狱吗?耶稣把发火和骂人与“不可杀人”相提并论,不是小题大做吗?简直是危言耸听!他们的拉比不是说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可以保佑所有的犹太人免于地狱的火吗?而只有外邦人,他们才是地狱之火的燃料!况且,事实上他们的公会哪会管这些芝麻绿豆的小事呢?

但是,耶稣是律法的制定者,所以律法的最终解释权在他那里。他知道,所有的诫命,不仅仅是从表面约束人,还包括约束里面隐藏的动机。因为罪不仅仅是包括外面违背律法的言行,也包括违背律法的思想意念。“罪”的意思是“箭射不中靶心”,引申为“偏离”。所有偏离神旨意的,无论是外面看得见的言行,还是里面隐藏的心思意念,都是罪。罪的刑罚就是肉体的死亡和灵魂的灭亡。因而他并不是“修正”律法,而是把律法的意义完整的揭示出来。

是的,犹太人的公会不会管这些闲事,他们的法律制度根本没有处罚“怒”与“骂”的规定。但是他们的公会不是神,也不能完全代表神。圣经告诉我们,每一个人一生的言行在神那里都有记录,到时候会像放电影一样在众人面前展示出来,神会按照公义进行审判(12:36,来9:27,彼前1:17,启20:12)。

从人的角度看,发火、骂人是小事一桩,“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是圣贤,也避免不了发火、骂人,只不过可能更文雅些罢了;而杀人则是罪不可赦,两者显然没有多大的联系。耶稣这里一针见血的指出:杀人的起因,或者说是动机,常常是出于恨人。没有哪一个人会突然想杀人。常常是因为怒气、怨气、恨恶的长时间的积累,积累到一定的量就可能爆发出来,行出杀人的举动。主的弟弟雅各很生动的描述了犯罪通常的过程:“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许多犯罪的人在追溯犯罪原因的时候,不是恨自己当初的“一念之差”吗?人类的祖宗亚当夏娃悖逆神的原因不就是对神的诫命不服气吗?而他们的儿子该隐,不就是因为弟弟亚伯比他行得好而心生嫉妒、因嫉生恨,并且最终杀了亲弟弟吗?因而圣经进一步教导:“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一3:15)”。

仇恨是杀人的种子。耶稣深知仇恨的破坏力,因此他进一步教导说: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献祭是敬拜神、亲近神,是何等重要的事情!可是耶稣却说,如果有人因为被献祭者得罪而向献祭者“怀怨”的话,献祭者应当先与自己所得罪的人“和好”,就是说诚心向对方致歉,造成损害的尽可能赔偿,以取得对方的谅解,然后再去献祭。

耶稣这样的教导,对听众来说是个极大的挑战:因为他们远在加利利,去耶路撒冷献祭是很不方便的;因而远赴耶城献祭也很难得。如果因为这样的小事而折回,就可能延误献祭大事,至于吗?但是,耶稣就是这样的教导了,明显在他心目中与人和好并非等闲小事。与人和好比献祭还重要;与人和好,才可与神和好!耶稣在登山宝训的其他地方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6:14-15)。”

这里顺便讲一下今天在有些信徒当中很有市场的说法,就是说,只要向神认罪了,就没有必要向人认罪。这样的说法可能是因为害羞、不好意思,害怕向人认罪可能导致的尴尬局面。但是,我们要郑重的提醒这些信徒:我们得罪了人,必须公开向人认罪,并且尽可能作出赔偿。如果我们一味强调只向神认罪,那么这样的认罪一方面神不喜悦,一方面其真实性不能不令人怀疑。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这里举的例子,明显是关于归还债务的问题。如果按照我们中国人的眼光看,这个事例是难以置信的,因为哪有欠债还要坐牢的?但是,耶稣时代,犹太人确实有这样的法律。如果欠债人不能还债,债权人可以起诉欠债人,欠债人就要被抓起来坐牢,直到债务还清为止。有些人因为不能还清债务而终身坐牢。

这样,耶稣用犹太人很熟悉的生活事例提醒他们,如果欠债了,就赶紧与债权人“和息”。或者及时还债,或者有具体可行的还债计划,以尽可能取得债权人的谅解而免于吃官司。

三、给我们的教训

耶稣的关于“发怒与骂人”的教导,我们今天的信徒可能也不以为然。我们不是常常因为一些琐事怒火中烧、怒不可遏吗?而且发怒的时候常常为了一时痛快而口不择言,甚至失去理智,作出无法挽回的蠢事。常常在事后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当时的冲动和不理智,但已经悔之晚矣。

我们是软弱的人,我们难免生气发火。记得圣经的提醒:“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弗4:26-27)。”就是说,在生气的时候要好好求神怜悯控制自己的怒气,尽可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想想发怒的原因和要达到的目的,适可而止,无论目的有没有达到。这样的功课是可以靠着神学会的。是生命成熟的一个标志。

“留地步”,指的是留下机会。要知道我们的仇敌魔鬼时时刻刻在寻找我们的破口,伺机下手。他像吼叫的狮子,时时刻刻在寻找可吞吃的人,我们务要抵挡他。我们在发怒的时候,是我们最脆弱的时候,也给魔鬼留下极大的攻击机会。结合我们自身的经验想想,常常在我们发火的时候,不是满了引诱我们犯罪的声音吗?而且是那么动听、有说服力?明显是来自魔鬼的恶毒的诡计,所以我们千万要小心,不要中了魔鬼的诡计!

但愿主亲自的教导可以“刺痛”我们的眼睛和我们的心!叫我们知道,我们所有的言行都记录在天;我们每一个人,无论信徒、非信徒都要面对神公义的审判。特别是我们信徒,要知道审判是从我们开始的(彼前4:17)。虽然对得救的信徒而言不会失去救恩,但是承受刑罚总比不上承受冠冕。

四、反思反省

1、你也认为发火骂人是小事一桩吗?你还这样认为吗?耶稣的教导是小题大做、危言耸听吗?

2、你犯罪得罪人通常是怎么对付的?仅仅是向神认罪就了事了吗?

3、你生气发火的时候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吗?能控制怒气并且适可而止吗?能在火头上注意“不犯罪”?如果不能,你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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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7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讲:登山宝训——论奸淫

读经:5:27-32

内容:

一、何等严厉的教训

这一段教导是耶稣五次“修正”摩西律法的教导的第二次。针对的是十诫当中的第七诫:“不可奸淫”(出20:14)。在摩西的律法当中,奸淫有这样的几种情况:

1、  与未受聘的处女行淫(出22:16);

2、  与兽淫合(出22:19);

3、  与邻舍之妻(包括订婚的处女)行淫(利20:10,申22:22-29);

4、  乱伦(利20:11-12,14,17,19-21);

5、  男同性恋(利20:13)。

可以看出,摩西律法对奸淫的界定是指婚姻之外的性行为和违反伦常的性行为。可以

说涵盖面已经很广了。我们看看耶稣是怎样“修正”的: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看见”在原文有“特意看”的意思。“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可以直译为:“凡为着满足情欲而去看妇女的”,也有解经家翻译为:“凡看见妇女,心里就想着与她做爱的”。不管怎么翻译,就是讲的现在通称为“意淫”的意思。

可以说,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有明文规定关于“意淫”方面的内容的。而且,可以说没有哪个已经发育的男人可以声称从来没有意淫过。就像上一讲当中提到的发怒和骂人那样,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这个方面也是饱受非信徒的嘲笑,笑圣经的规定太严厉了,“天下乌鸦一般黑”,管不了那么多!

耶稣时代的拉比竭力“不把一个限制加给一个社区,除非那个社区的人大多数都能遵

守。”而耶稣所讲的真理是不妥协的,所以他比当时最严厉的拉比还要严厉。

我们不妨停下来再次思想思想:耶稣到底何许人也?他对摩西律法这样的“修正”,有几人能够遵守?伊斯兰教的创始人默罕默德不是在《古兰经》里面规定一个男人可以娶四个女人吗?他自己就娶了很多妻子。而且《古兰经》还告诉那些信奉伊斯兰教的男人,只要他们能上天堂,等待他们的是许许多多的美人!相比之下,耶稣的教导是多么苛刻!多么令人难以接受!又多么的不可理喻!

再看看我们现在的时代,虽然说科技高度发达、物质极为富庶,但事实却是极度堕落!极度败坏!用一些人的说法是“不要脸的时代”,是“集体意淫”的时代。性方面的堕落更是令人震惊!——婚外情,一夜情,未婚同居,网恋,同性恋,多边恋,换妻,潜规则……可以说是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相比之下,那些演艺明星的故意穿着暴露、大秀挑逗暧昧pose、制造绯闻,还有这个“门”那个“门”的,只能是小菜一碟、见怪不怪了!而耶稣的教导在这个时代是多么的格格不入!简直就是不值钱的老古董了!

感谢神,这就是耶稣,是神的儿子。他虽然道成肉身,取了真实的人性,但是却没有罪,也没有犯过罪。他的教导显出神的绝对圣洁。在神的绝对圣洁面前,不容许一丝一毫的罪污!

二、更为严厉的解决之道

万恶淫为首。圣经对淫乱一直是严厉的定罪的。耶稣这里的教导更是从里面隐藏的心思意念入手,指出淫乱的源头,真是人看外貌,神看内心。所以,耶稣接着教导了应对之策: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如果单单从字面上来理解并且执行,那么就不免令人不寒而栗!恐怕教会坐满的都是残疾人!“右眼”犯罪的时候,“左眼”也在瞪大了看着呢,那么双眼就得一起“剜出来”;“右手”犯罪的时候,“左手”也必然是同伙,那么双手就得都“砍下来”!更可怕的是大脑是指挥中心,是主犯,那么是否把大脑也一并除灭?那就必须自杀了!

也许读到这里我们会哑然失笑:怎么能这样解经呢?但是真的有一些基督徒强调必须严格按照字面解经的。不知道他们看到耶稣这样的教导会作何感想?是否打算采取自裁呢?

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也是严格按照字面解经的。他们把出13:1-10,11-16和申6:4-9,11:13-21;民15:37-41(犹太人公祷书里面的《恭听篇》的内容)这些经文写在皮卷上,放在皮制的小匣子内,一个绑在手臂上,一个系在额上(太23:5),去参加早祷。又把经文匣挂在门框上。不知道这些法利赛人是怎么看下面这些经文的,幸亏不是摩西五经里面的内容——

《箴言》

3:3  不可使慈爱、诚实离开你,要系在你颈项上,刻在你心版上。

7:1  我儿,你要遵守我的言语,将我的命令存记在心。 

7:2  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保守我的法则(注:或作“指教”),好像保守眼中的瞳人, 

7:3  系在你指头上,刻在你心版上。

因此,解释圣经要遵行严谨的解经原则,这在前面的系列分解当中已经提过。明显耶稣这样的教导是打比方性质的。目的是提醒我们对待意念要极为重视,要有“剜眼砍手”的决心,与淫念一刀两断!如果我们对淫念不加防范、等闲视之,让淫念大摇大摆长驱直入、安营扎寨,迟早会行出看得见的淫乱罪行的,正如雅1:15节描述的那样:“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大卫的失败就是就是一个极好的教训。因为平日对淫念的疏于防范,犯下了淫乱、谋杀等严重罪行。事实上有很多称为信徒的、甚至是教牧人员深陷淫乱大罪当中,却还乐不思蜀、不思悔改!

三、淫乱的实例

接下来耶稣针对休妻的问题,进行了教导。关于这个问题等到学习19:1-12节的时候再作详尽的分解。这里简单提一下的是,耶稣时代,休妻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现象。因此很多女子到了结婚的年龄都不愿意出嫁。

旧约有关离婚的律法见申24:1。我们来看看耶稣的教导: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这节经文也是令人有些费解的。

“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言下之意若是因为妻子犯了淫乱休妻,是可以的。而且事实是,淫乱罪按照旧约律法是要治死的。“若不是为了淫乱”,就是说妻子并没有犯下淫乱的罪而休妻。

“就是叫她作淫妇了”,妻子并没有淫乱,为什么还被叫作“淫妇”?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妻子没有淫乱而被休,在人的角度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是在神眼中,这样不应休而休的,婚姻关系仍然有效。而这样的无礼对待妻子,就已经把妻子置于“淫妇”的地位,因为淫乱才能被休。

“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因为在神眼中婚姻关系还继续有效,没有因为无礼休妻而失效,这个无礼被休的妻子仍然是原来丈夫的妻子。这样的话,别人娶这个有夫之妇,就是“犯奸淫”了。

综上所述,其实淫乱的不是妻子,倒是丈夫。用现在的话说是“花心”。那个时候,妇女的地位是很低的。犹太男人在祷告当中说:“神啊,我感谢你,感谢你没有把我造成外邦人、奴隶和女人”。

耶稣这样严厉的教导,对当时对待婚姻的草率态度是当头棒喝。耶稣严谨离婚,因为离婚是为再婚开路,也可以导致一方或双方犯奸淫。事实是那些被丈夫抛弃的妻子,常常沦为乞丐或妓女。

四、反思反省

1、你能对淫念免疫吗?你是怎么对付的?

2、在这个“不要脸的时代”,面对那些充斥网络的暴露图片,或者地下流行的黄色书刊、黄片,你是怎么看的?又是怎么做的?

3、有人教导说:教会的姊妹,如果穿着打扮引入产生淫念的话,就是犯罪。你认可这样的教导吗?如果你也是这样的姊妹,你应当怎么做?

4、你还在淫乱当中吗?你知道眨眼之间就要面对神吗?你清楚你犯罪的后果吗?当在地狱的火上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的时候,你还认为今天做的是很值得的吗?

5、你知道圣经对婚姻是什么态度吗?有哪些情况是圣经准许离婚的吗(太5:31-32;林前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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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讲:登山宝训——论起誓

读经:太5:33-37

内容:

一、有关背景

耶稣在这一段教导引用的经文不见于旧约。可能是从利19:12“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

亵渎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华。”引申的。也可能是与摩西律法当中的许愿有关。以色列民遇到难处向神祈求,并许诺在祈求得到神成全后向神献上财物或者所得子女献给神、服侍神(利22:17-25,27:1-34;申23:21-23),还有“拿细耳人”的许愿(民6:1-21),女儿嫁娶的许愿(民30)。“背誓”,指的是伪誓,起假誓。

起誓在耶稣时代有两种弊病:

1、轻浮的起誓。

一般人经常在说一句话之前用誓言开始:“以你的生命……”、“以我的头……”,或者是“……愿我永远不见以色列受安慰”。

2、逃避的发誓。

1)、绝对要守住的誓言。指的是以神的名起誓的。

2)、不必遵守的誓言。指的是以神以外的事物起誓的,比如天、地、耶路撒冷等。

这样,本来是很严肃的事情,反而成了随随便便的儿戏。

二、耶稣的教导

“只是我告诉你们:甚么誓都不可起。”

这是耶稣所开药方的总要求。与其随随便便起誓,不如不起誓。

“不可指著天起誓,因为天是 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

这是具体的教导。提醒轻率起誓的人,要明白起誓是向谁起誓。“大君”,大君王,指的是神。表面看起来是指着“天”、“地”、“耶路撒冷”这些没有生命的事物起誓,而且是约定俗成不必遵守的,但实质上所指的对象是神。既然实质所指的对象是神,他是无所不知的,他监察人的心肠肺腑,他知道所有的真相,那么企图用起誓掩盖谎言、逃避责任的做法只能是自欺欺人了!或者说,这些轻率起誓的人,根本是目中无神!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注: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

这是正面的教导。意思很清楚,就是应当诚诚实实的说话。没有必要为了叫别人相信自己而指天笃地的发誓。或者说,指天笃地的发誓并不能保证话语的真实性。一个时代如果平常的说话都要靠指天笃地来叫人相信话语的真实性,那么只能说明这是个可悲的时代,是个丧失诚信的时代,就像现今的时代一样。

主耶稣更进一步揭开喜欢随便起誓的画皮,就是那恶者撒旦在背后的推波助澜。撒旦是喜欢撒谎的,也是撒谎之人的父(约8:44下)。

三、随便起誓带来恶果的事例

旧约《士师记》11章记载了这样的事例。亚扪人侵犯以色列,以色列人请耶弗他作元帅来带领以色列人反击亚扪人。耶弗他向神许愿:

“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甚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神听了耶弗他的祷告,帮助耶弗他打败了亚扪人。胜利后,耶弗他回到家,万万没想到第一个迎接他的竟是他的独生爱女,而且是击鼓跳舞欢庆父亲的凯旋!耶弗他很是为难:

“耶弗他看见她,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

幸好他的女儿是识大体顾大局,愿意按照父亲承诺的去做。

当然,这里的“燔祭”的解释也存在很多争议。有人认为,可能是士师时代灵性极为堕落,所以才轻易许诺献人为祭(将人在偶像面前活活烧死或者烙死,献给偶像);也有人认为耶弗他的话可能是这样的意思:“最先出来迎接我的,如果是人,我愿将他归给有耶和华;如果是牲畜,就献为燔祭。”

依照摩西律法,神禁止以色列人献人祭(利18:21,20:2-5,;申12:31,18:10),因此耶弗他不可能杀女儿为祭。献人祭之风到以色列国后期,沾染异教风俗后,才在国内出现(耶7:31,19:5,32:35)。耶弗他可能只是要女儿终身不嫁,永为处女。11:37-39节所强调的是这女子的不婚而非死亡,故有“好哀哭我终为处女”,“终身没有亲近男子”的话。

这个事例提醒我们,不要轻易起誓。

四、给我们的教训

主耶稣这里的教导,对我们今天这个缺乏诚信的时代,也是很好的提醒。我们不要效法这个堕落败坏的时代,作为基督徒说话应当诚诚实实,“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不要轻易许诺;一旦许诺,哪怕吃亏,也要兑现诺言。

那么,是否我们绝对不可以起誓呢?比如如果是法庭要求起誓,或者就任政府职务的宣誓,作为基督徒也坚决拒绝吗?

正如上文的分解,耶稣是针对他那个时代随便轻率起誓,才作出“甚么誓都不可起”的教导。并不是反对所有的起誓,耶稣自己在必要的时候宣誓了(26:63-64)。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当中也有宣誓的文字(林后2:17;帖前2:5)。

因此在特别需要宣誓的场合,基督徒是可以宣誓的。尽管非基督徒在同样场合的宣誓可能是言不由衷的,但是作为基督徒应该诚诚实实的宣誓。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所敬拜的神是无所不知的,我们事实是向他宣誓。

五、反思反省

1、耶稣时代的犹太人对起誓的教导和态度,有什么值得你警戒的地方?

2、你是一个常常用起誓来叫别人相信你的人吗?如果是,原因是什么?

3、你从耶弗他轻率起誓的事例当中得到什么启发?

4、基督徒绝对不可以起誓吗?

5、你因为某种原因而轻易许诺,事后却发现对你极为不利,你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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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讲:登山宝训——论报复

读经:太5:38-42

内容:

一、引言

耶稣的这段教导,可能是基督教指责受最为激烈的信息之一:

“你看看你们基督教,说什么‘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

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纯粹是教导人逆来顺受,是奴才哲学、奴才宗教,这样的宗教有什么价值?”

    也可能有人在嗤之以鼻之余会高唱:“我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很多的基督徒面对这样的指责、嘲笑常常常常也无言以对——还能说是什么呢?这段信息明明就是这样教导的……

二、详细分解

耶稣这里引用的经文见于旧约出21:24、利24:20、申19:21

《出埃及记》

21:23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 

21: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21: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利未记》

24:19  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 

24:20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申命记》

19:21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乍一看去,似乎是鼓励个人复仇的。但结合上下文,就可以知道,摩西律法的这些规定是给司法者一条秉公处理的原则;也是对意图犯法者严厉的警告和震慑。并不是鼓励复仇的。

再看看耶稣的教导: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单单从字面上看,耶稣教导面对恶人的时候,应当以克制代替报复,不要以恶报恶(罗12:17-21)。以恶报恶非但不能止住罪恶,只能是增添更多的罪恶。但似乎是无原则的。也是血气之人无法接受的。

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这段教导的时代背景。

耶稣时代,犹太人已经是亡国奴,以色列是罗马帝国的殖民地。罗马法律规定:罗马士兵有权征用殖民地的老百姓为之服苦役。比如背负行李,提供食物或者住处。罗马兵丁长矛的平头只要一触及犹太人的肩头,即刻表示被征用(27:32)。而且,法律还规定,一旦发生冲突,罗马兵丁有权就地处决。我们知道,犹太人一直因为选民的身份而颇感优越。外邦人在他们眼中是不洁净的,未受割礼的,猪狗不如。因而他们尽可能不与外邦人接触、交往。一旦被罗马兵丁征用,对他们而言是奇耻大辱。所以,很多人是选择暴力反抗的。那么结局可想而知。

这样,耶稣教导的用意就很明显了。既然犹太人已经是亡国奴,因为悖逆神而被管教,那么在面对当权者的凌辱的时候,没有必要作无谓的反抗。为了服苦役而丧失性命,比如因为被打了耳光、里衣被拿、走一里路而作出牺牲,是得不偿失的。生命远比面子、虚荣重要。

这段信息告诉我们今天这些基督徒的是,不要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但是一旦上升到原则、立场的时候,比如叫我们否认信仰,或者做违背信仰原则的事情,那么就要毫不妥协。

我们不妨看一下使徒保罗的做法。

一方面看他在《罗马书》的教导:

12:17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2:18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12:19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注: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著:“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12:20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12:21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一方面看他的做法。保罗为福音的缘故被捆绑、受审。中途他若不继续坚持上诉就可以无罪释放(徒26:31-32)。但是保罗为了辨明福音,一直上告到该撒皇帝面前。那么是否保罗的言行不一致了呢?显然不是。前述的教导针对的是非原则性的事情;而后面的做法是为了原则性的事情,就是辨明福音。

这里顺便把“里衣”、“外衣“解释一下。

“里衣”,用棉或者麻制成的长袋。最贫穷的人往往也有另一套里衣,以便更换。

“外衣”,是一件大毯式的长袍,白天当衣服穿,晚上当被子盖。外衣只有一件,律法规定:里衣可以典当,外衣却不能典当(出22:26-27)。

还有就是伊斯兰教对“以牙还牙”原则的误用。

为什么在现今的阿拉伯国家有很多人(有男有女)甘愿充当人弹发动恐怖袭击呢?他们为什么不怕死呢?

原来,伊斯兰教教导他们的信徒的原则就是“以牙还牙”。而且,《古兰经》里面还进一步教导,如果是因为圣战(比如保卫伊斯兰教的信仰或者信奉伊斯兰教国家的利益而发动的战争)而牺牲,就立刻升上天堂与真主安拉在一起。普通的穆斯林很清楚,如果按照他们平日的为人,是达不到上天堂的标准的。这样通过圣战升天堂倒是个捷径。况且天堂有很多的美女在等着他们呢!

当然,不了解伊斯兰教的基督徒看到穆斯林也讲“以牙还牙”,可能还以为跟基督教是姊妹宗教呢!其实不然。简单说,伊斯兰教的《古兰经》里面大量盗用了圣经旧约(特别是摩西五经)的内容。而且只承认耶稣是先知,不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而默罕默德才是最大的先知。所以伊斯兰教是异教,他们所信的安拉不是基督教里面的耶和华神。

三、42节的理解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这节经文是不是教导我们不分对象,不管自己物质经济条件,只要别人有所求,就应当无条件的给予?

我们不妨先看旧约有关的经文《申命记》:

15:7  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无论哪一座城里,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著心、攥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 

15:8  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 

15:9  你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甚么都不给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于你了。 

15:10  你总要给他,给他的时候,心里不可愁烦,因耶和华你的 神必在你这一切所行的,并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赐福与你。 

15:11  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

还有新约类似的教导《提摩太前书》:

6:17  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 神。 

6:18  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注:“供给”或作“体贴”), 

6:19  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那么,意思也就很明显了。摩西律法让我们看到,我们的神是怜恤贫穷的,怜恤寡妇孤儿的。那么,如果我们自身有一定的物质财富,面对那些确实有需求的贫乏同胞,应当无私的伸出援助之手;如果我们自身难保,或者那些伸手乞讨的人并不是真正缺乏的,比如年轻力壮却好吃懒做的,假装乞丐、残疾人实际并不困难、健康的,利用信徒的善良而不断欺骗的,我们就要有智慧的对待。圣经教导“要用智慧与外人交往(西4:5)”。

四、反思反省

1、基督教是“奴才宗教”吗?你怎么看的?

2、圣经一再强调的不报复,就是强调逆来顺受、不作任何的反抗吗?

3、我们应当毫无怨言的借贷给任何向我们求援的人吗?

4、伊斯兰教与基督教是姊妹宗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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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讲:登山宝训——论爱仇敌

读经:太5:43-48,参考路6:27-36,罗12:20

内容:

一、引言

这段教导很容易理解,但却是很难实践的。很多时候,看到、听见这样教导的时候,

我们会情不自禁的说“阿门”,但是一遇见对头,就气不打一处来。常常只能认罪之余长叹:难啊,难!

    二、详细分解

这段教导耶稣引用的经文是旧约的利19:18“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

但后半句“恨你的仇敌”不见于旧约,可能是犹太人根据利19:18节作的引申。这里的“恨”不同于中文的“仇恨”,原文表达是意思是“少爱、不爱”。


看看耶稣的教导:“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恨你们的仇敌”是消极的做法,而耶稣的教导是积极的:爱仇敌,为他们的益处代祷。耶稣是这样讲的,耶稣也是这样做的。当他被他要拯救的罪人钉在十字架的时候,他为他们祷告说: “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他的门徒司提反,在被石头打死之前,为那些置他于死地的人祷告:“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徒7:60)”还有使徒保罗的教导(《罗马书》):

12:19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注: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著:“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12:20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12:21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把炭火堆在头上”,是一种酷刑。也可指古代埃及的一种赎罪仪式,犯罪的人要顶着一炉熊熊燃烧的炭火,以示悔悟。


耶稣进一步教导说:“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字面的意思似乎是说,只有爱仇敌,才可以称为神的儿子。我们知道,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神的儿女。那么,这里要表达的意思是:爱仇敌,是神的儿女应有的表现。或者说,他人从爱仇敌的事情上认出我们是神的儿女。

为什么说爱仇敌是神儿女应有的表现呢?耶稣用神的榜样来解释原因:好人与歹人一样一样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同在一片蓝天下,义人与不义的人一样享受丰沛的降雨。神没有因为好歹、义不义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如果是我们坐在神的位置上的话,早就大动肝火了,天下也早就没人了!因为我们都是“太可气”的人!


继续看看耶稣的教导:“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甚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耶稣的这些教导在犹太人听起来是多么的刺耳!因为耶稣竟然说,只爱与自己友好的人,只请弟兄的安——都是很常见的做法,是人之常情——是与“税吏”、“外邦人”一样!与犹太人心鄙视的“罪人”一样!尽管道理是对的,但这样的相提并论对他们简直是奇耻大辱!


耶稣全然不顾听众的感受,因为他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所以他继续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在这段教导的结尾,耶稣要求信徒“完全”,并且以天父的完全作为信徒的方向和目标。

这里,我们有必要解释信徒的完全,以及与天父的完全的区别。

神的完全,是指的神完全的公义、圣洁、慈爱、信实,毫无罪恶、不义。

圣经多次提到“完全”的人,也多次教导信徒要完全(撒下22:26;王下20:3;伯1:1,8,2:3,9:20-21,22:3;诗18:25,101:6,119:1,80;林前2:6;帖前5:23;提后3:17)。是否罪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或者神的帮助,就可以达到神那样的完全呢?

我们说,罪人再完全,即使是到了天上,都不可能达到神那样的完全。我们是被造之物,与创造的神有本质的区别。所以“我们都是小基督”、“人可以成为神”的教导都是错误的,是不符合圣经的。

圣经提到的完全的人和要求信徒完全,指的是尽可能的遵行神的旨意,属天的生命达到成熟的地步。正如主的教导“我来了,是要叫羊(注: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丰盛的生命”指的就是生命成熟的光景,并不是说人可以达到神那样的完全。

三、如何实践

我们在这里再次申明,登山宝训不是针对没有得救的人,而是针对已经重生得救的人。靠罪人的努力来遵行登山宝训,是绝对行不通的。

就说主耶稣这段“爱仇敌”的教导,在那些饱受仇敌欺凌的人看来,是多么的令人丧气!多么的令人感委屈!——仇敌那样的得意忘形,那样的肆无忌惮,我能不与他计较、不与他一般见识,就已经是很不错了!还要饶恕他、爱他、为他代祷,我绝对办不到!那不是“熊瞎子敲门——熊到家了嘛!

我们不妨先注意主耶稣这段教导当中出现三次的一个字:“爱”(43,44,46)。在中文字面没有任何区别。但在原文却使用了两个不同的“爱”字。

1、phileo(43,46),这个“爱”是用在人身上的爱,是指有限、有条件的爱、讲求回报的爱;

2、agapao(44),这个“爱”是专门用在神身上的爱,是指无限、无条件、不讲求回报的爱。

看了这样的解释我们明白了什么?“爱仇敌”的当中的“爱”原来指的是神的爱,完全不同于人的爱。就是说,“爱仇敌”是人的爱所不能具有的,靠人的努力是行不出来的。

那么,怎么办?无论得救与否,只要是信徒,我们别无选择,来到神面前,承认自己的有限、脆弱,向神认罪;求神加力量,使自己可以忍耐,承受来自仇敌的辱骂、攻击、羞辱、毁谤。我们只有在神的带领下,才能学会“爱仇敌”的功课。

当思想我们都是罪人,我们本来都是神的“仇敌”,神尚且爱我们这些并不可爱的“仇敌”,为我们的罪舍弃他的独生子,使我们因信主耶稣罪得赦免、与神和好、成为神的儿女,我们凭什么断定我们的仇敌不是神所爱的呢?我们有什么理由不饶恕看得见的人呢?我们亏欠天父“一千万两银子(太18:23-35)”——这是一笔数额巨大的债务,一笔我们无法偿还的债务。“一千万两银子”,原文是“一万他连得”,相当于罗马六千万银币;当时普通工人的日工资是一银币,就算可以不停的工作一百年,只能挣得三万六千多银币——天父尚且一笔勾销,为什么同伴(仇敌)亏欠我们“十两”,却揪住不放呢?我们不饶恕看得见的人,又怎么得到看不见的神的饶恕呢?

我们要学会从神的眼光看问题。

神为什么许可仇敌攻击我们呢?可能是出于熬炼,检验我们信仰的真实性,引导我们学习忍耐、饶恕的功课。可能是出于破碎,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们被攻击的时候,总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完全是对方的错。但不一定是事实。很多的事实反而是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自己满身是刺,以至于我们在哪里,哪里就会产生矛盾和对立。这样神借着仇敌恶毒的攻击来光照、提醒、管教,引导我们看见自己的本相,看见满身的刺,从而靠着神不断“拔”去这些;引导我们旧人不断死,新生命不断成长。也可能出于锻炼,借着仇敌的恫吓锻炼我们的胆量,引导我们学习刚强,学习依靠神。

圣经教导我们“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罗8:28)”,就是说每一件临到我们身上的事情,不论好事坏事,都有神的许可,都带着神荣耀的使命而来:或从正确引导我们学习神的旨意,或从反面警戒我们,让我们看见并对付自身存在的问题。

在仇敌攻击的时候,在遭遇逆境的时候,我们常常求神管教仇敌,改变环境,但是常常没有任何的回音。因为先要改变的是我们。神不会轻易改变环境。只有我们自己先改变了,环境必然随之改变。

还需要提醒的是,对立冲突的双方常常都顺服了撒旦,都中了撒旦的诡计,都满怀苦毒。如果不能互相饶恕,远的来说最终落入地狱当中,近的来说长期的苦毒对身体的健康也极为不利,俗话说“气伤肝”。

这个方面,可以参考我个人的见证《坎坷灵程》和《被神修理》。

四、反思反省

1、你有“对头”吗?你能爱他们吗?如果你只能做到尽可能控制自己,避免与仇敌产生矛盾,看了这篇信息,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2、当你听到刺耳的信息的时候,你是怎样的反应?是认为传讲的人故意针对你、丢你的人,还是认为是来自圣灵的光照而及时认罪呢?

3、有人说“我们基督徒是小基督”,或者“人可以成为神”,你觉得对吗?如果觉得不对,错在哪里?

4、你能凡事从神的眼光看问题吗?能“常常喜乐、不住祷告、凡事谢恩(帖前5:3)”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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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1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讲:登山宝训——论施舍、祷告与禁食

读经:太6:1-8,16-18

内容:

一、有关背景

犹太的主流教派把“施舍”、“祷告”与“禁食”这三件事作为个人实践敬虔生活的主

要要求。伊斯兰教在此基础上又加上朝圣、念经,构成“五柱”。

施舍方面。犹太教把施舍看作是义务,举行施舍的时候,每每大张旗鼓、大造声势。到公元一世纪,施舍活动已经组织得相当有序。拉比教导说:“施舍总胜于积蓄金银。因为能救人脱离死亡,能洗净人的一切的罪。”

祷告方面。会堂里的祷告,常常由一个会员站在前面领祷。这样,被邀请领祷是很光荣的事情。耶稣时代的犹太人祷告趋于形式化,他们制定了适合各种情形的祷文,规定祈祷的时间、地点。比如,他们严格按照字面施行摩西的吩咐,每日将《恭听篇》(犹太人以申6:4节所强调的“独一真神”作为信经,加以背诵。这节的第一个字希伯来文旧约是shema,意思是“听哪”。在他们的公祷书里面,有一篇《恭听篇》,包括了申6:4-9,11:13-21;民15:37-41)一早一晚诵读两次(申6:7“躺下”和“起来”)。拉比教导说:“祈祷是伟大的,胜过一切的善行”,“凡在他家中祈祷的,是用比铁更坚固的围墙去围绕它”。

禁食方面。犹太人禁食的时候,涂白自己的脸(禁食的时候,因为没有吃食物,可能导致身体虚弱,脸色发白;把脸涂白,使效果更明显),披上散乱不堪的衣服,四处张扬,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在禁食。禁食的日子是周一和周四(参路18:12)。这两天正是赶集的日子,这样为这些表演者提供了良机。

二、错在哪里

有人说,错在不应当在公开的场合施舍、祷告、禁食,应当在“内屋”等隐秘的地方

进行。因此有些教会取消了奉献箱,取消了公祷。也有些信徒,只有在“内屋”才祷告,其他场合绝对不祷告。

明显,这样的理解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犹太人举行这些宗教活动,错不在活动本身和活动的地点,而是做事的动机。

正如主一针见血的揭示:“故意叫人看见”。叫众人看见,叫更多人看见;看见他们是如何的虔诚,如何的爱神、敬畏神,这就是犹太人做这些事情的根本动机。他们所求的是来自众人的称赞、羡慕,为的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因而他们侍奉的不是神,而是自己的虚荣心。正因为这样的动机和目的,所以他们施舍的时候要选在公开的场合“会堂”或者“街道”,“吹号”——大张旗鼓、大吹大擂,以引起尽可能多的人来围观、观赏;祷告的时候,要么是争取会堂领祷,要么站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让尽可能多的人看见他们是多么的虔诚;禁食的时候,故意愁眉苦脸,通过化妆使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的禁食,并且东奔西跑,使尽可能多的人知道他们是怎样在神面前“刻苦己心”!

三、主的教导

耶稣揭露了他们侍奉的动机和目的,并且辛辣的指出“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不是来自神的赏赐,而是来自“人的荣耀”。他们在众人面前竭尽所能的表演,引起了轰动和围观,迎接他们的是鲜花和掌声,而这正是他们所求的。他们已经成功了,他们已经如愿以偿——今天强调“成功神学”的那些人,真的要向他们的开山祖师们好好“取经”啊!

但是,他们在主这里得到的是严厉的批评:“假冒为善”。“假冒为善”原文意思是指演员戴着面具说话。耶稣时代,罗马殖民地盛行露天的舞台剧,演员们戴着自己所扮演角色的面具在舞台上表演戏剧。耶稣毫不留情的斥责这些喜欢表演的犹太人对神的虔诚是虚假的、假冒的;虽然得到了人的称赞,但是在神那里却是严厉的定罪。人看外貌,神看内心。

在揭露和斥责犹太人假冒为善的同时,耶稣对他的听众进行正面的教导。

一方面,主耶稣再三提醒:不要效法这些假冒为善的犹太人,要与他们分别。正如圣经一再提醒我们“不要效法这个世界(罗12:2)”、“不要与世俗为友(雅1:27,4:4)”,要“分别出来”(林后6:17)。

这里顺便讲一下上述“世界”和“世俗”。有些信徒以为指的是世界上的一切,以为圣经教导我们放弃世界上的一切,包括应尽的责任与本分(比如孝敬父母,抚养子女,干好本职工作等)。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这里的“世界”和“世俗”,指的是犯罪的行为,正如《约翰一书》2:16作出的解释:“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并不是指世界上的一切。

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应当是“既入世又超世”。“入世”,指的是我们还在这个世界生活,应当尽上爱神爱人的本分;“超世”,指的是我们要与世界“分别”,就是说我们不能犯罪,不能采取犯罪的方法、途径、手段去达到目的,应当采用神喜悦的方法、途径、手段去做事。

一方面针对施舍、祷告和禁食分别作了教导。


施舍方面。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注:有古卷作‘必在明处报答你’)。”

“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左手右手本身并没有知觉功能,有知觉功能的是大脑。耶稣在这里表达的意思是:在施舍的时候,无论是公众场合,还是在私下里,不可有炫耀的心态。尽力不引人注目,甚至不让自己心里有“我正作善事”的意识。这对我们是很大的挑战。因为越是敬畏、敬虔,就越是容易受到骄傲、自义的强烈试探。所以,当有强烈试探的时候,我们要立刻向神认罪,求神加力量帮助我们胜过试探和我们自己的软弱。

“行在暗中”,就是说尽可能不为人知,与故意要让人知道、吸引别人的注意正好相反。也是提醒我们,我们施舍(包括奉献)的时候,只是献给神,只是求神喜悦。要意识到神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神在看着我们。他清楚我们的动机和目的。一个信徒如果没有这种认识,只能表明他还不认识神,或者说根本就是目中无神。

“必然报答你”,神是公义的,出自真诚的善行神必定报答。神的报答远非人的称赞所能相比的!神的报答是永恒的、荣耀的,人的称赞是短暂的、必然朽坏的。即便如此,我们千万不能抱着讨价还价或者邀功求赏的态度去施舍、奉献。就是说“神啊,我已经施舍、奉献,甚至数额巨大,所以,你必须赏赐我!”或者说,为自己可以多得神的赏赐而沾沾自喜。这样的态度神是不喜悦的。我们本是罪人,是应当下地狱的。神尚且爱我们这些不可爱的罪人,将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我们,为我们的罪舍命流血,叫我们因信耶稣白白被神称义、与神和好、得到永生……神的恩典无量无边,是我们无法报答的。因而,做一点应当做的事情,尽应尽的本分,是没有任何资本可以跟神讨价还价、邀功求赏的!真的要说我们在神那里有什么当得东西的话,那就是地狱的永火!求神怜悯我们的软弱。看看主的提醒(《路加福音》)——

17:9  仆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还谢谢他吗? 

17:10  这样,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


祷告方面。

“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你们祷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你们不可效法他们,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

“进你的内屋,关上门”,我们知道有很多信徒严格按照字面来遵行主的教导的。前面已经说过,问题不在场合,而在动机。因此,主在这里要表达的是,我们是向“暗中察看”的神祷告,是向他倾诉、与他交流;而不是表演给人看。所以,尽可能选择安静的、无人打扰的场合与神交通。实在条件不许可而又必须祷告,那就尽可能安静自己的心,心门独向神打开,在心里默默祷告祈求。教会的里面的公祷是可以举行的,当然无论是领祷的、听的,都应当省察自己的心,记得神在垂听,神监察我们的心肠肺腑。

“重复话”,原文是指溪水流过石头的声音;“话多”,原文是指车轮滚过石子的声音。都是用来形容没有思想、机械式的祷告。就像我们很多的信徒那样,是例行公事、有口无心。

“外邦人的祷告”,比如旧约侍奉巴力的先知的祷告(王上18:26,29),比如佛教徒不断的重复“阿弥陀佛”。

耶稣教导我们不要效法这些祷告,因为神是无所不知的,不管我们嘴上讲些什么,或是满口属灵的话语,或是堆砌大量华丽的属灵辞藻,神知道我们的心,知道我们真正要祈求的是什么。神知道我们真正的缺乏是什么,“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很多时候,我们所求的并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求神怜悯我们。感谢神的是,在天上有两位一直为我们的益处祈祷不休,一位是圣灵,“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著 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罗8:26-27)”;一位是主耶稣,“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4)”。

有人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困惑:既然我们没有祈求以先,神都已经知道,那么我们还用得着祈求吗?我们的祈求还有什么价值?是的,似乎我们的祈求是多余的。但是,我们要感谢神,这是神给我们这些渺小的人莫大的恩典!他乐意倾听我们的心声,他乐意分享我们的快乐,他更乐意分担我们的痛苦。借着祷告,我们可以更多认识神、认识自己。听听下面的话——

“真正的祈祷不是改变神,不是改变神的性情、品格。真正的祈祷是让神的光不断照进来,照明我们里面的黑暗、无知和污秽。并且靠着神不断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性情、品格,与神的性情、品格合拍。”

蒙神垂听的祷告,在于凭着信心求(21:22,雅1:5),在于按照神的旨意求(约一5:14;对比太20:20,雅4:1-3),在于情词迫切的祈求(路11:8),在于恒切祈求(路18:1-8),在于同心合意(太18:19);而不在于话多。主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太26:39-44)。


禁食方面。

“你禁食的时候,要梳头洗脸,不叫人看出你禁食来,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见。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梳头洗脸”,犹太人梳头的时候,会涂油抹膏,以保持清洁、喜乐。就是说,虽然禁食,但应该保持正常的生活状态,而不是刻意的追求表面的效果,唯恐别人不知道。因为禁食是为的亲近神,向“暗中的父”刻苦己心。圣经很重视禁食。禁食的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降卑自己,寻求神的怜悯;二是苦待自己;三是因负担沉重,在神面前忧伤,迫切需要神的特别恩典。


四、小结

主耶稣针对犹太人非常重视的“施舍、祷告、禁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他们的动机不是亲近神、讨神喜悦,而是得人的称赞,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因而他们这些公开表演的虔诚,是虚伪的、表面的,是假冒为善,只能得到严厉的定罪。主耶稣在严厉批评犹太人错误做法的同时,也对门徒们进行了教导。在亲近神的时候要省察里面的动机,应当是做给神看、求神喜悦,应当意识到神的无所不知、无所不在,他监察人的心肠肺腑。不应当效法犹太人的错误做法,不应当有丝毫求人称赞的动机。主耶稣的这些教导,对我们今天许多热衷于表面功夫的信徒,也是当头棒喝!

所以,问题不是做什么,当然前提是正当的事情,问题是动机。为求神称赞、讨神喜悦而作,哪怕是扫地、洗碗、抹桌子、洗衣服,都是侍奉,都是圣事;反过来,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得人的称赞、喜悦而作,哪怕是牧师、长老、神学家,或者参与诗班、讲道、探访,或是热心的奉献金钱,都是可咒诅的,都是俗事。

五、反思反省

1、你奉献的时候,是不是刻意让别人知道你在奉献,或者关注你奉献的数额?你是不是很为自己热心奉献而沾沾自喜呢?

2、你祷告的时候,是不是喜欢长篇大论以显示你对圣经是多么熟悉、精通?是不是讲着讲着,就把祷告变成了讲道,变成了控诉?

3、你的祷告是不是例行公事、有口无心?或者是喋喋不休、唯恐神睡着了?

4、你是不是一直希望通过你的祷告来改变神?是否很欣赏“祷告能摇动神的手”的说法?

5、你禁食的时候是不是也是故意愁眉苦脸、唯恐天下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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