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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撒下12:23:"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岂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
这段经文是大卫知道他和拔示巴所生的孩子死后说的.
大卫将来肯定是去天堂的,那孩子想必也是去的天堂.
但此经文没有明确是仅适用于犹太人,还是父母都是信主的(或仅一人信主),还是所有的孩子.
据撒下12:23: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
这句话是针对生与死而讲的!就是说:活着的都要死(我必往他那里去), 而死了的人不能再活在世上了(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
我胡思乱想一下哈: (欢迎砖头)
身体上的毛发,指甲,修剪起来不感到痛,因为没有神经细胞。
身体的皮肉筋骨,都有神经细胞联络起来。
基督徒被称为主内的肢体。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
基督的身体呢,也会有这类用“无神经细胞”的材料所组成的毛发指甲;
神所造的一切都有用。
真基督徒的灵魂都被试炼过,所以可以用来作基督身体的皮肉筋骨,
因为婴孩的灵魂没有被试炼过,
他们不知罪,也没来得及犯罪,婴孩死了,神让他们免于人世受苦。
这些婴孩的灵魂,还有那些没听过福音就死了的人的灵魂,
是不是可以用来组成为基督的身体里“无神经细胞”的毛发指甲呢?
我认为婴儿不能得救。因为耶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婴儿的生命是从圣灵生的还是从肉体生的,如果从肉体生的生命不需要重生也能得救,那重生的基督徒又有什么特别的。
这个跟我们讨论的有关系吗?
管那么多干嘛,到时就不就知道了
我也同意“不能得救”的观点,尽管有时我也希望我错了,但到现在我还是支持这个观点。
得救之路只有一条,我想它不会因不同的人,或什么“特殊情况”而区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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