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的来由
关于人之灵的起源,主要有三种论说:
1.先存论(Pre—existentanism)——此论认为人之灵在物质被造之前早已造成,即谓在亚当前早已存在。这些灵本是天使,因干犯神命,而受惩罚,被令坠世,附于人体,使得有离恶迁善之机会,故此说常谓「灵魂在身体内,有如狱囚」。先存论首创自教父奥利根(Origen),其偏差之处无庸置评。
2.创造论(creationism)——据此论,人之灵是神特别的创造,或在妊娠之始,或在出生之时而赋与人。此论以民16:22;传12:7;赛57:16;迦12:1;来12:9为根据。创造论见于亚里士多德,耶柔米,伯拉纠,安瑟伦,亚奎那斯,加尔文等人的著作中。天主教与改革宗多是此论的赞助人,现代不少神学家(如L.Berkhof;C.Hodge)亦附和此说。创造论非无差谬之处,最首要的如C.F.Baker称,就是说神所创造的灵乃带罪性的,因人一生下来就是罪人。
3.遗传论(traducianism)——此说源自拉丁文traducers意「苗裔」认为人之灵(与魂及体)具传自父母,是生命的一部份(创造论却认为人之魂及体乃传自双亲)。此论的主要根据有四:①符合生物传殖的公例,如「各自其类」、「自我繁殖」;②符合神「息了他创造之工」的原则(创2:2);③符合圣经的原罪论(罗5:12);④符合其他圣经之言:来7:9-1(利末在先祖体中:徒17:26——神从一本造出万族。遗传论创自教父特土良,并蒙奥古士丁采用,亦成为路德宗的官方立场,甚多现代学者(如C.C.Ryrie;J.O.Bushwell,Ⅲ:C.F.Baker:W.G.T.Shedd;H.C.Thiessen;L.S.Chafer)接受此论。简言之(固然有例外),二元论者皆是创造论赞同人,三元论者则主张遗传论,而创造论是东正教会的神学立论,遗传论却是西方教会的传统立场。 (供参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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