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atebird在2010-4-3 16:11:00的发言:
华人基督徒常常高举“因信称义”而贬低“因行为称义”,论据大致就是罗马书4:2“亚伯拉罕若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不能在神面前夸口。”
其实再往下看,4:4“ 作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是他应得的。”这句话就可以作为4:2的注解,从而让我们更准确更全面地解读4:2:亚伯拉罕遵行律法,被称为义,本是理所应当,不算是恩典。不过没有人能够完全不违反律法(3:9-20),因此亚伯拉罕也有违反律法的时候,因此他不能仅仅因为行律法而被称为义,他还不能吹牛说“我在神面前就凭着我行律法而称为义”。
从这里,我们只能得出结论:行律法不是上天堂的充分条件。我们不得不赞叹保罗滴水不漏的逻辑。
再回过头去看看罗马书3章最后一节,信并不废去律法,反而巩固了律法。作为神所颁布的律法,我们基督徒理应遵照执行。因此,行律法是上天堂的必要条件。
我们继续查找“因行为称义”,整本圣经**出现3次。除刚才提到的罗马书4:2以外,还有雅各书2:21和2:25(本质上他们属于一段)。整段雅各书2:14-2:26都在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特别又提到亚伯拉罕的例子:“我们的祖先亚伯拉罕,把他的儿子以撒献在祭坛上,不是因行为称义吗?你看,他的信心与行为是一致的,信心就因着行为得到完全了;这正应验了经上所说的:‘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也被称为神的朋友。”(4:21-23)并得到最终结论:“可见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仅是因着信心。”(4:24)
这样,和罗马书4章的亚伯拉罕的例子组成了完整的论述。想想上面我特意列出的三个逻辑关系:“相信神的救赎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行律法不是上天堂的充分条件”, “行律法是上天堂的必要条件”。在雅各书中终于明确地说出三者的结合:对基督徒而言(一会儿特别留意这个先决条件),上天堂的充要条件有两个,一个是相信神的救赎,一个是行律法。
因此,对基督徒而言,并不是信了耶稣就能上天堂的。
刚才让大家特别注意前提“对基督徒而言”,是因为那些书信都是写给基督徒看的,对象是基督徒。那么对非基督徒,不信主耶稣基督,是不是一概上不了天堂?
可以肯定地说,不是。至于讲起来篇幅恐怕会过长,这里只能简要点到为止。
神在每个人心里都放了三样东西:良心,良知和理性,无论听过福音没有。(详见系统神学理论)大家仔细研究就可以发现世界各民族人民的基本道德观念都是一致的,比方说不可以偷窃、抢劫、奸淫等。这些是神创造的,其作用正如保罗在罗马书2:12-16所说的,这些就是外邦人心中的律法,用以规范其行为。如果没有听过福音,那么神就会按照你有没有用这些来规范行为来判断。由于这些东西比较基本,因此还是有人可能做到的——虽然概率还是很小,可能有1%或者0.1%吧。
传福音的作用,就是提高这个比例,也许能从1%提高到10%,也许能从1%提高到1.1%,但总归是让更多的人能上天堂——增加上天堂的概率。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些蹩脚的不负责任的所谓的“传福音者”,给一些人关上了福音的大门。例如不尊重他人原有的信仰,或者神神叨叨(有时被成为“神棍”)让人觉得有神经病,或者是自己的没有好的见证甚至作出伤天害理的事情。这些原因,很有可能导致被传福音的人,一辈子对福音反感抵触。显然,他们没有信耶稣的责任,根本不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是无辜的。这个责任,只能归结到那些蹩脚的不负责任的“传福音者”身上。到时候神会找他们收账的。不过,这部分听过福音却没有信的人,神自然也会用良心良知和理性来判断。
因此,非基督徒也并非一定不能上天堂。
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所谓“信主的死后上天堂,不信主的死后下地狱”的字面“因信称义”的说法,是彻头彻尾的断章取义,是严重违反圣经、违反基要信仰的理论。
应用到生活上,那种字面“因信称义”的说法,造就了大批的礼拜堂堂徒(唐崇荣牧师语)。这些人自称“我信耶稣”,就以为自己拿到了天堂的门票,然后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雅各书2:15-16明确举了一个生活中的例子:“如果有弟兄或姊妹缺衣少食,而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那有什么用处呢?”很可惜,在许多的教会,我看到大量所谓“属灵”的华人“基督徒”因为持字面“因信称义”,不给有困难的弟兄姊妹以举手之劳的帮助,却愿意花上大块大块的时间祷告“求主亲自帮他”。更有甚者,有的教会领袖公然奸淫,有的弟兄满嘴属灵黑话却在现实生活中不好好工作经常迟到早退还诬陷他人……这都是实实在在的例子,只是我不想点名。很显然,这种典型违反圣经,违反“爱人如己”以至“爱人舍己”教训的行为,已经完完全全地证明他们的信心是死的,是不能上天堂的。除非他们如同大卫犯罪之后彻底悔改。
在国际教会和德国自由教会中,我还从来没有听过有牧师有如此偏差的教导,反而是在许多华人教会中,华人的牧师常常作出这样背离圣经的教导。其实,这不过是中华民间宗教的影子罢了。持这种偏差信仰的人,无论是普通信徒还是牧师,其实他们都是把耶稣当成了菩萨或玉皇大帝,是对基督教信仰的廉价化,抽空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这样的信仰,根本就不是基督教。这些人自以为走向天堂,实际上主不会认识他们,最终他们将高喊着主而被扔进地狱。最可悲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文章开头提到,《北京市基督教现状调查》研究组通过实际访问调查研究,统计有64.7%的北京基督徒同意字面“因信称义”谬论。很有意思的是,该项研究同时统计出大学生基督徒(代表高知识人群)中有这个信仰偏差的比例仅为47.6%。这个事实说明,高知识人群所具有的独立思考和理性批判传统,能够显著地抵抗歪曲的教导,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信仰。
所以,我们不能人云亦云,不能跟着那些本身就不信仰基督教的“牧师”走。好好运用神所赐下的智慧,好好地运用神给每一个人的良心良知和理性,去分辨那似是而非的危险教导。
非基督徒也并非一定不能上天堂,对基督徒而言,并不是信了耶稣就能上天堂的,不信的人有可能上天堂,信了耶稣的人有可能不上天堂,这是什么福音啊,我们得救本乎恩,这个本是神所赐的,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也因着信,这个因也是神所赐的,一切的行善都是神所预备叫我们去行的,您要有好行为跟得救有关系就是自夸,不信的人他们有好行为也很多,我们的好行为是神叫我们去行的,保罗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们没有办法靠着自己有好行为,我们只要顺服圣灵才能合神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