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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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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享-论《圣经》中“道”的哲学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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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0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刺猬姊妹:

 

感谢你引用我前文的内容。

 

如果你能认真阅读,并且思考一下我的话,就会得出结论,这和我在9楼给自己下的结论是不矛盾的、一致的。

 

*********************************************

 

 

我没有否认耶稣是我们救赎的终极道路,而且指出离开耶稣的路是危险的。

 

不过,难到要古代中国人喊一声“哈利路亚”“ 耶和华”才算是认识到上帝么?

 

没有机会认识耶稣的人的未来,圣经上难道指明给谁听了么?隐蔽的事情归于耶和华,主权在神,我们有什么资格说什么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0 13:23: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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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0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高源在2010-1-20 13:18:00的发言:

刺猬姊妹:

 

感谢你引用我前文的内容。

 

如果你能认真阅读,并且思考一下我的话,就会得出结论,这和我在9楼给自己下的结论是不矛盾的、一致的。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0 13:23:57编辑过]

我没有否认耶稣是我们救赎的终极道路,而且指出离开耶稣的路是危险的。


 

什么叫离开耶稣的路是危险的?你的意思是离开主耶稣的救赎虽然是危险的,但还是有可能得救的是吗?

 

看看圣经是怎么说的:

 

《约翰福音》 14: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使徒行传》 4:12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不过,难到要古代中国人喊一声“哈利路亚”“ 耶和华”才算是认识到上帝么?

 

那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们认识上帝?

 

《以弗所书》 2:11 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 
《以弗所书》 2:12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 神。
 
《申命记》 4:37  因他爱你的列祖,所以拣选他们的后裔,用大能亲自领你出了埃及, 
《申命记》 7:6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 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 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申命记》 7:7  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 
《申命记》 10:15  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 
《申命记》 14:2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 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你认为应该以你所说的为准,还是以圣经所说的为准。

 

其二,个别的人对普遍的启示有很高的领悟,但无论老子,孔子等等,他们没有人声称过他们的学说是神亲自启示给他们的。他们的学说,只不过是对普遍启示的领悟。他们对宇宙中有一位神有一些模糊的认识,但是否表明他们真正认识这位三一真神?这个你能回答吗?当然这个不是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是,他们那些模糊的认识,能够引领别人真正的认识上帝,明白救赎之道,得着永生吗?

 

人能够通过悟,修炼,通过道,佛,印度教。。。。。得着你们所谓的天人和一吗?何为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概念?基督教教义里有天人合一吗?

 

没有机会认识耶稣的人的未来,圣经上难道指明给谁听了么?隐蔽的事情归于耶和华,主权在神,我们有什么资格说什么呢?

 

现在没有人讨论到未听福音的古人是否有机会能够得救的问题。他们能否得救,与跟从他们的道也能得救是完全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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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0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刺猬姊妹,非常感谢你的回答。你对我说的内容理解有些固执,有些抠字眼。

 

1、我说“离开耶稣的救赎是危险的”,你一定要演绎成我说的意思是“虽然危险也有得救”,这实在不是我的本意;

 

2、“《约翰福音》 14: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怎么“藉着”?除了信心,还有行为,把爱心显出来,才算是真正的“藉着”。

 

3、我说“不过,难到要古代中国人喊一声“哈利路亚”“ 耶和华”才算是认识到上帝么?” 你就说,“那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们认识上帝?”,很遗憾,请你了解一下逻辑:原命题正确,则逆反命题正确,但不等于反命题真确。我的原命题是 古代中国人不喊耶和华不代表他们一定不认识上帝,但你说的是它的反命题,这个反命题不是我的观点,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认识上帝。


 

4、“人能够通过悟,修炼,通过道,佛,印度教。。。。。得着你们所谓的天人和一吗?何为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概念?基督教教义里有天人合一吗?” 我从来没有提到通过修炼能达到天人合一。提出天人合一的观点的人很多,别人的观点不代表我的观点。我的天人合一观,就是认识耶稣认识上帝。这里的人是上帝的羔羊,天就是道和上帝。你觉得有必要反对么? 难到一定要在圣经上的字句你才认为是真理么?难到你不懂得字句使人死经意让人活么?

 

5、至于你引用的“《以弗所书》 2:12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 神。”这些经文我倒好好想了想。这句经文说明了什么?在世上没有指望是什么意思?可以推出孔子没指望进天堂么?可以推出论语中一定没有神的启示闪光么? 似乎也不能。但我一定会再想想,或者找人再请教对这句话的理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0 15:07: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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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0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高源在2010-1-20 15:07:00的发言:

刺猬姊妹,非常感谢你的回答。你对我说的内容理解有些固执,有些抠字眼。

 

1、我说“离开耶稣的救赎是危险的”,你一定要演绎成我说的意思是“虽然危险也有得救”,这实在不是我的本意;

 

那就请你解释你所谓的离开耶稣的救赎是危险的是何意?对不起,我们中文不好,请你明确正面的解释.离开主耶稣的救赎是危险的,那么,你的意思是否是:主耶稣的救赎并不是唯一的救赎之路,是还是不是?

 

什么叫抠字眼,在关乎生死的事上,你竟然好意思连严谨一点的态度都没有?

 

2、“《约翰福音》 14: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怎么“藉着”?除了信心,还有行为,把爱心显出来,才算是真正的“藉着”。

 

这里的意思很明显,主耶稣基督才是唯一的拯救之路,若不接受主耶稣基督的拯救,没有人可以到父那里去."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这是本帖所讨论的,你又叉开话题,谈因信称义还是还是因信+行称义,你若是连这个最基本的教义都不懂,可以去本论坛的慕道班学习,或是另开帖讨论.

 

我说“不过,难到要古代中国人喊一声“哈利路亚”“ 耶和华”才算是认识到上帝么?” 你就说,“那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们认识上帝?”,很遗憾,请你了解一下逻辑:原命题正确,则逆反命题正确,但不等于反命题真确。我的原命题是 古代中国人不喊耶和华不代表他们一定不认识上帝,但你说的是它的反命题,这个反命题不是我的观点,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认识上帝。

 

如果你根本不知道他们是否认识上帝,那么,你凭什么说"古代中国人不喊耶和华不代表他们一定不认识上帝",说不一定,总是的证据,然后这个证据不是很清楚.否则,凭空说不一定吗?

 

当然,我前面就说过,这个问题不是关键,关键是,凭着老子等学说,是否能让人认识上帝?这才是本帖所讨论的.

 

其二,个别的人对普遍的启示有很高的领悟,但无论老子,孔子等等,他们没有人声称过他们的学说是神亲自启示给他们的。他们的学说,只不过是对普遍启示的领悟。他们对宇宙中有一位神有一些模糊的认识,但是否表明他们真正认识这位三一真神?这个你能回答吗?当然这个不是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是,他们那些模糊的认识,能够引领别人真正的认识上帝,明白救赎之道,得着永生吗?

 

 某些人需要不断的重复的吗?这连讨论问题的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吧?

 

再请问,没有特殊启示能认识上帝吗?

申命记中上帝说他在万民之中,只拣选了以色列民,你又怎么认为呢?

 

4、“人能够通过悟,修炼,通过道,佛,印度教。。。。。得着你们所谓的天人和一吗?何为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概念?基督教教义里有天人合一吗?” 我从来没有提到通过修炼能达到天人合一。提出天人合一的观点的人很多,别人的观点不代表我的观点。我的天人合一观,就是认识耶稣认识上帝。这里的人是上帝的羔羊,天就是道和上帝。你觉得有必要反对么? 难到一定要在圣经上的字句你才认为是真理么?难到你不懂得字句使人死经意让人活么?

 

如果你爱自创名词,请你发表你的高见时,明确的阐述你的名词的定义,特别是这个名词被诸多人使用,而你的定义与他们完全不同时.否则,你不仅讨论问题的基本态度都不具备,而且也有故意混淆是非黑白之嫌.

 

第二,再请你解释一下你的天人合一,请详细阐述

你说,人是上帝的羔羊,天就是道和上帝,那么,天人合一是什么?人和神合而为一?

知道有位上帝,有位耶稣,就可以天人合一?

 

看看你自创的所谓的真理,合不合圣经的真理.

 

至于你引用的“《以弗所书》 2:12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 神。”这些经文我倒好好想了想。这句经文说明了什么?在世上没有指望是什么意思?可以推出孔子没指望进天堂么?可以推出论语中一定没有神的启示闪光么? 似乎也不能。但我一定会再想想,或者找人再请教对这句话的理解。

 

其一,你把中国人一下子化为特定的孔子,那么,请问孔子认识上帝(??)表示中国人都认识上帝吗?

 

其二,请你说清楚一点,论语(全部或部分)是神的特殊启示还是作者对普遍启示的领悟?论语是对普遍启示的领悟,还是神亲自给的普遍启示(神亲自给的普遍启示?这句话本身就是错误的,但是却不得不提,免得有些人故意混乱),普遍启示里有指明救赎之路了吗?通过读论语可以得救吗?

 

一些人对于普遍启示的领悟,就表明这个人认识上帝?

 

很明确,论语是人对神普遍启示的领悟,这个我们从来没有反对,但你一再混淆是非,说我们盲目反对论语等,然后又进一步混淆特殊启示与普遍启示的界限,你的这些做法,你怎么评价呢?呵.

 

对普遍启示有很高的领悟,就表明这个人明白救赎之道?人类一切的智慧,都属对普遍启示的领悟,难道每一个人都认识上帝,都能得救?

 

再简单的看一下普遍启示与特殊启示的定义:

 

(一)普遍启示

  在普遍的启示中间,我们用了「普遍」这个名称,乃是表示这个启示是普遍存在的,这个启示也是在自然中间不言而言,不明而明,无声而有声的。而这个启示是每一个人都领受了、都看到了,并且都享有了。神的普遍启示是赐给每一个照着神形像,样式而被造的人,每一个称为「人」的都领受了普遍的启示。


(二)特殊启示


启示的第二个范围叫作特殊启示。这个特殊启示就不是单单对每一个人的,也不是普遍在于大自然中间。特殊的启示乃是个别的在位格里面,领受了神亲自对他讲的话,领受了神亲自告诉他的一些奥秘。因此,对神「存在」的知识是可以透过启示的普遍性而达到:但是对神「本性」的知识就不是透过神的普遍启示可以达到的。换一句话说,我们了解一个人的存在与了解这个存在的人是什么样的,是两件事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0 16:19: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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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刺猬姊妹,感谢你的一再回帖。你提的问题比较尖锐,我试着回答一下。

 

1、首先,耶稣说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这是圣经真理,我不反对。但是,这里有个理解问题。怎么叫做“藉着”呢?口中称信并且用行为表达的,当然是“藉着”了。但是否有其他方式“藉着”呢? 没有见过耶稣,没有听说过耶稣名字的人,能不能“藉着”呢? 所以又回到没有听过耶稣名字的人能不能得救这个话题了。我说这点圣经没有明示你不反对吧。所以你能认定这些人就不能“藉着”耶稣得救么?“藉着”一定要听过耶稣这个名字和人间事迹才算么?我不知道。但我倾向于未必。 耶稣就是天、就是道。耶稣肉身没有来到人间以前,他就以道的形式存在人间。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认为没有听过耶稣这个名字和事迹的人,就不能以听过道、行出道的形式来“藉着”呢? 请注意,这些只是我的猜想,或者人的理性的思考,虽然我有倾向,但我承认只是可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只是,我不能斩钉截铁的说不是。

 

2、关于我的“天人合一观”。每个人的理解不同,不能说哪个人对天人合一的解释就是标准。我不是如你所说自创真理,但确实在一开始没有严格给一个定义。如果非要给的话,那就是天:指上帝、道或者耶稣,人:指上帝的羔羊。 在上帝的恩下,上帝的国民归向祂。这就是我的天人合一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1 12:42: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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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0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高源在2010-1-20 17:03:00的发言:

刺猬姊妹,感谢你的一再回帖。你提的问题比较尖锐,我试着回答一下。

 

1、首先,耶稣说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这是圣经真理,我不反对。但是,这里有个理解问题。怎么叫做“藉着”呢?口中称信并且用行为表达的,当然是“藉着”了。但是否有其他方式“藉着”呢? 没有见过耶稣,没有听说过耶稣名字的人,能不能“藉着”呢? 所以又回到没有听过耶稣名字的人能不能得救这个话题了。我说这点圣经没有明示你不反对吧。所以你能认定这些人就不能“藉着”耶稣得救么?“藉着”一定要听过耶稣这个名字和人间事迹才算么?我不知道。但我倾向于未必。 耶稣就是天、就是道。耶稣肉身没有来到人间以前,他就以道的形式存在人间。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认为没有听过耶稣这个名字和事迹的人,就不能以听过道、行出道的形式来“藉着”呢? 请注意,这些只是我的猜想,或者人的理性的思考,虽然我有倾向,但我承认只是可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只是,我不能斩钉截铁的说不是。

 

没有上帝的特殊恩典,就没有人可以得救

 

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 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30 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上帝的(或作:被上帝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31

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
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18 他们眼中不怕上帝。

 

以上就是保罗说的,我们人类在享受上帝的普遍恩典时的状态,请问这样的人能得救吗?

 

所以没有上帝向人类启示自己的特殊恩典,就没有人可以得救,对于中国古代人虽然借着普遍启示和人的理性进行了思考,但是依然不能成为得救的依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0 19:15: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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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0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咳咳...飘过、飘过~[em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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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0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高源在2010-1-20 17:03:00的发言:

刺猬姊妹,感谢你的一再回帖。你提的问题比较尖锐,我试着回答一下。

 

1、首先,耶稣说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这是圣经真理,我不反对。但是,这里有个理解问题。怎么叫做“藉着”呢?口中称信并且用行为表达的,当然是“藉着”了。但是否有其他方式“藉着”呢? 没有见过耶稣,没有听说过耶稣名字的人,能不能“藉着”呢? 所以又回到没有听过耶稣名字的人能不能得救这个话题了。我说这点圣经没有明示你不反对吧。所以你能认定这些人就不能“藉着”耶稣得救么?“藉着”一定要听过耶稣这个名字和人间事迹才算么?我不知道。但我倾向于未必。 耶稣就是天、就是道。耶稣肉身没有来到人间以前,他就以道的形式存在人间。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认为没有听过耶稣这个名字和事迹的人,就不能以听过道、行出道的形式来“藉着”呢? 请注意,这些只是我的猜想,或者人的理性的思考,虽然我有倾向,但我承认只是可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只是,我不能斩钉截铁的说不是。

 

 

1.以上的这句经文强调的是得救的途径只有唯一的一条:"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如果你不理解这两句经文的意思,可以参考一下解经注释的书籍)

 

无论是旧约的人,无论是新约的人,无论是听闻过福音的人,无论是未听闻过福音的人(假如他们有得救的可能),无论是世界上任何的人,如果要得救,途径只有一个,就是藉着耶稣基督.

 

2.普遍启示使人知道这个宇宙有一位神的存在,但不能使人清楚知道神的本性,计划和他永恒的旨意,和他救赎的恩惠。

 

无论世界上的那种哲学,宗教,里面可能都有一些对普遍启示有极深领悟的智慧与知识,他们领悟到这个宇宙有一位神的存在,但这些知识不能使人得救.无论是老子孔子释加牟尼...,无论是道教佛教印度教都不能使人得救(反而有些宗教是引诱人拜偶像,是极其抵挡神的)没有万教归一,没有条条道理通罗马的事,更没有通过自己的悟,修炼能够得救.

 

3.未听闻福音的人是否能得救(这虽然已经不是本帖要讨论的,但到这里,就解释一下,引用艾基新博士的两个短文作答):

 

人类若未闻福音,真会灭亡吗?



??罗马书二12这样说:「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这节经文中的律法,似乎是指摩西的律法而言。)罗马书二14、15继而将上述原则应用于外邦人,使他们有别于犹太子民:「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另一方面,罗马书三19却这样说:「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根据上述数节经文,我们有如下推论:第一,人类(保罗所言肯定包括未闻福音的外邦人)均有是非之心,认识道德律;这样,虽然有些人从未接触圣经,未闻神的话语,但他们在神面前仍需守道德律。从他们的日常行为看来,他们有是非之心,了解基本的道德律,就像明白旧约圣经的十条诫命一样。放眼世界,相信没有那个社会会宽待完全违反十诫的罪犯;社会大众都认为这等罪犯是社会公敌。

??第二,外邦人「就是自己的律法」,意即外邦人明辨是非,知道有道德标准要遵守;「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二15)换言之,外邦人有是非之心,也就明白自己有罪,因为他们清楚自己比不上既有的标准。外邦人或许埋没良心,为自己辩护;但他们既自辩,也就等于承认有更高的权力监察一切。外邦人虽则不懂圣经,故此只能约略又模糊地知道自己的罪,然而外邦人既有是非之心,也就必须站在神面前交账。

??罗马书三19总结上文,十分清楚指出:人类在神面前均闭口不言;无论犹太或外邦人,普世人在神面前都有罪。人类都失落了,所以需要一位救主。没有大能的代赎主,人类无望越过神的审判。约翰福音三18说得好:「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罪已经定了」,这句话是向全人类说的。除非大能的君王格外开恩,人类则难逃审判。约翰福音三18仅在三16的两节之后,这个安排挺有意思。三16指出,神爱全人类,他的独生子代赎死亡,也就是给予全人类的白白恩典,叫一切相信的人不用承受他们当得的永死。在约翰福音第三章,这节经文最明白不过——除却基督,别无拯救。耶稣自己也曾对多马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

??人类未闻福音,是没有盼望的,不会得救。但有些人不敢直陈这道理,反而畏首畏尾地指出,在基督以外,还有上天堂的另一办法——人类若未闻福音,但仍靠着自己仅有的是非之心,诚恳寻求神,这样,虽则福音未传到他们那里,这等人仍不会落入永刑里。从圣经教训可知,上述说法不能成立。下文陈述几点论据:

1.上述说话暗示:福音一旦传至某些人耳中,神就有责任立刻令普世人类同时听闻福音,而毋须透过任何个人方法。基督的门徒接受自己的主就是救赎主,或者犹太人于五旬节得闻基督福音,神必须令全世界听闻福音,他责无旁贷。除非世界各地同时知道主耶稣就是救主,否则神也是不公平的。上述暗示,岂非亵渎神?未闻福音的人能逃过审判,这个意见必须详加审察。

??究竟福音是白白的恩典,抑或是神的责任呢?圣经已断言福音纯属恩典。「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二8)福音既是恩典,神也就没有亏欠任何人。那么,又怎能说神有责任同时令全人类得闻救赎福音呢?罗马书岂不清楚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十13)?这样,凡信耶稣的人,都有责任传福音,而罗马书十14、15亦接着说:「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这段经文指出基督徒的伟大使命。若人类仅凭是非之心,从神的自然启示中认识神,就可得救;那么,罗马书十13-15之间的逻辑绝不能成立,而罗马书第十章就只是虚假的教训,全无权柄可言。

2.人类凭神的自然启示认识他,靠此得救;那么,人类也不就可以靠着善功得救了吗?果真如此,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岂不是多此一举!他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岂不也错误了!

3.人类若靠诚恳寻求神,照自己所知道最高的标准行事为人,就能得救;也就只是靠着善功得赎的一种新形式罢了,神的恩典却沦为多余的手段。然而,除非圣经有重大错误,否则世界上没有人能靠着善功得救。罗马书三10-11引述诗篇十四1-3及传道书七20而指出:「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世人之中,既然没有一个是至诚地寻求神的,我们也就毋须为上述论据烦恼,不用以为未闻福音不得进天堂是不公平的。神自己说,古往今来没有真心寻求他的人,纵使有这等人,善功及寻找神的心意亦不能救他,只有主能够。

4.人之所以下地狱,不因为缺乏传福音作见证的人,却因为他自己的罪。人类只求利己,将自己置于神之上;人类重复又重复夏娃的抉择——为求取悦自己,为自己及丈夫图利,却不倚靠神,也不依循他的旨意。夏娃的后裔,一旦有能力作取舍抉择,必犯上与夏娃抉择相同的错误——所有人都一样,只除却耶稣!人之所以定罪,不因为未闻福音,却因为触犯第一条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申六5及太二十二37)

??跟随上述四个论点,我们肯定未闻福音的人必然失丧,否则圣经在这方面犯了大错,需要那些更有属灵洞察力的人纠正。约翰福音三18、八24、十四6及罗马书二、三、十章已断言人类只能靠基督得救,但仍然有多段经文被人误解,用以支持未闻福音的人仍有希望。其中一段是弥迦书六8:「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参考上文下理,可知先知这番话是向以色列信众说的,他们已与主耶和华有立约的关系,主耶和华就是圣经所言的神。弥迦书六8提醒以色列信众,口称相信神敬奉神,必须藉良善的生活才可彰显这份信心。弥迦书六8的对象绝非外邦人,他们根本不认识耶和华神,又岂能「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呢!

??玛拉基书一11这样说:「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因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这段经文强调外邦人认识并尊重耶和华,已暗示了他们必先听闻圣经的教训又诚心相信,否则他也不可能知道这个伟大的名字,以及耶和华拯救的能力。

??我们再看看彼得在哥尼流家客厅所说的一番话:「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十34、35)彼得并非说行为良好的外邦人能靠善行得救,那番话只表明彼得领悟到原来神也接纳外邦人,他们和犹太人一样,也藉信耶稣得救赎。若外邦人靠善行得救,彼得说完这番话后大可离开,因为访客知道自己已得救赎就足够了。但当时的情况刚刚相反,彼得继续教导各人,讲述拿撒勒人耶稣的生平事迹,耶稣如何行神迹奇事,爱人类,甚至不惜为人类死在十字架上,后来在荣耀中复活(参徒十36-41)。

??最后,彼得呼吁听众悔改信耶稣,接受耶稣为救主。在这里,我们再次看见彼得用「天国的钥匙」(太十六19)开启通往天国的门闩,让失丧者得救赎。使徒行传第二章所记五旬节事迹,性质也相同。同样,所有信徒均应靠赖神的恩典,学效彼得传道的热诚。圣经早已指出,若不藉着基督,所有人都失丧;除非得闻福音,人无法相信基督并他的话语,信徒果真相信又遵守圣经教训,岂不更应热心传道。

(至于婴孩夭折这方面,可参看下文关于罗马书五14「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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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0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书五14有「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这话何解?



??罗马书五12-14这样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至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上述经文清楚指出几个教训:(1)人类是照神的形像受造的。神既然不死,死亡就不是人类所本有的,却是人犯罪的结果,就是人类始祖亚当夏娃所犯不顺服神的罪。(2)神与亚当立约,这约已包括了他所有的后裔,因此亚当偷吃禁果,却令全人类堕入罪与死的境况里。(3)亚当犯罪堕落,他所受的惩罚影响及全人类;远在西乃山律法颁布之前,更先于人得默示写成圣经,人类已承受始祖犯罪恶果。(4)因为始祖犯罪,死亡得以辖制全人类,由亚当以至摩西的时代均如此。纵使亚当的后裔中,有些未懂作道德上的抉择,还未像亚当一样不顺服神,这些人也受死亡辖制。

??问题由此而起。在亚当后裔之中,有那些未懂作道德抉择,不像亚当一样背逆神呢?人类之中,那些是凭着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没有重复亚当的罪呢?答案是:凡从母腹而出的,均重复亚当的错误抉择:除却夭折了的婴儿,他们还未懂选择,不曾作道德上的决断究竟这种全然无知的状态维持多久呢?这问题惹人争论。初为人父母的,不用多久已发现婴孩懂背叛,有着亚当的性情。婴孩还小时,父母就说他是「乖宝宝」或「小坏蛋」了;即是说,幼小如婴孩,已有惹人讨厌的表现。无论幼儿初次使性子时,已被认为是罪性的显现;又或等待他蹒跚学步时,罪性已显露无遗。无论如何,父母很快就可以从幼儿处看见他们自己败坏的影子!

??虽则如此,婴儿呱呱坠地,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显然是完全无知的,没有爱、恶与善、恶之分。但罗马书五14清楚指出:人类犯罪,死亡就是刑罚;婴儿夭折,还没有机会作道德方面的抉择,但他们也受死亡辖制。亚当犯罪、堕落的后果,甚至影响及未懂事的幼儿。

??于是有人问:怎能如此呢?何忍幼儿被神定罪,他们仍未懂选择犯罪?要回答这些问题,颇费思量。我们首先看看亚当的身份,他是人类始祖,代表着全人类;另一方面,我们须考虑夭折的婴孩,他们若能长大,会干什么呢?罗马书第五章陈述亚当与基督分别是人类的两个代表。亚当是人类的始祖,代表全人类;基督蒙神拣选,代表获神赦罪的信徒。亚当犯罪,背叛神,代表全人类。至于基督,他甘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代替堕落的人类受罪;他是完全无罪的,遵守神的诫命,顺服神。罗马书第五章指出,无论亚当或基督,这两位代表所做的一切,都归于与他们同立一约的人类。亚当犯罪,归入后裔的身上,甚至包括了夭折的婴孩;而基督全无罪污、顺服神,那些凭信归入基督的信徒,神也算他们无罪。因为亚当犯罪堕落,他的后裔都落入罪里。但因着神的恩典,凡在基督里的,基督的义也归入他们的账里;凡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是基督,接受他作个人的救主,神也将基督的义算为他们的义。若不承认亚当乃全人类的代表,就意味着否认基督是信徒的代表;否认自己玷染亚当的罪,也就是否认因信基督称义的原则。罗马书第五章清楚陈明其中道理。

??然而,将上述原则应用于婴儿夭折,却引起了与救赎有关的——严重问题。基督在各各他受死代赎,若只对那些悔改及相信的人有效用,那么,未及懂得悔改相信就夭折的幼儿,又有何盼望?这样,我们得想想,若孩子不夭折,他长大了又会如何。任何孩子长大后,都会犯上与亚当所犯相同的罪,凭着他的自由意志,也选择了犯罪的道路,这样,他得为自己的罪承受惩罚了罢!但夭折的婴孩若能长大,有机会听福音,他至少也有些反应,一是接受,一是拒绝!神知道每个人的内心,人尚未出母腹,神已知道他了。神对先知耶利米说:「我末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腹,我已分别你为圣。」(耶一5)神毋须等待耶利米的回应。已预先拣选了他。施洗约翰(路一13-15)及耶和华的仆人(赛四十九1)也是如此。神预先已知道每个小孩子,知道他们长大后会怎样回应神;那么,神当然知道这个小孩子长大后是否接受救赎恩典。

??这样看来,虽则圣经没有明言,但已暗示神知道每个人的抉择,知道夭折了的幼儿若能长大会对救恩作何反应。由此可见,神会照上述原则对待夭折了的幼儿。

??结束讨论之前,让我们看看一般人均接纳一个意见:所有夭折了的婴孩均得救,因为他们从未犯罪。这个意见诚然出于好意,且显出持此意见的人慈爱为怀,但仍有两种严重弱点。首先,这意见有违罗马书第五章关于原罪的教训,因为这意见预设了人类无罪之身来到世界,忽略了人类的始祖亚当曾经堕落。其次,所有夭折婴儿均得救的这项道理,使所有为人父母者处于两难之间,甚至做出残忍可怕的行为。无论婴儿长大后是否选择信耶稣,回应神的恩典,夭折仍是确保他们得救的最佳方法;那么,父母岂不是被迫弄死初生婴儿?而且,堕胎的人也不就做了善事?弄死婴孩虽然是犯了杀人罪,但父母为确保婴儿得救而结束他的生命,却是用心良苦,这个良善的动机岂不是大大抵消了残忍的杀人罪!果真如此,神创造宇宙万物,设立道德律的时候,也就会赋与人类一种特别的动机,叫父母本着慈善为怀的心意弄死自己的亲生幼儿。若说所有夭折婴儿均得救,上述后果是无可避免的。

??对于婴孩夭折以及先天弱智者得救的问题,威斯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第三条更能提供恰当答案:「夭折而蒙神拣选的婴孩,透过圣灵并藉基督得救赎,仍获永生,圣灵随己意决定于何时、何处并如何行事。不能了解神的话,未能因听福音悔改却蒙神的拣选的人,也是如此。」不能了解神话语的,即先天弱智者,他们之中也有蒙神拣选而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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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0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高源在2010-1-20 17:03:00的发言:

2、关于我的“天人合一观”。每个人的理解不同,不能说哪个人对天人合一的解释就是标准。我不是如你所说自创真理,但确实在一开始没有严格给一个定义。如果非要给的话,那就是天:指上帝、道或者耶稣,人:指上帝的羔羊。 在上帝的恩下,上帝的国民归向祂。这就是我的天人合一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0 17:10:16编辑过]

关键问题没有回答,我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对你有几个建议:

 

1.强烈建议你重新学习慕道班和初信成长班的课程(也没有轻看你的意思,我自己也学习的,学习这些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作信徒却不清不楚才是羞耻的);

 

2.学习一下教义要理

 

3.不要随便的引用一些名词,特别是这个名词有诸多的定义,特别是你的定义与别人不同;

 

4.基督教教义是非常严谨的,我们必须要以严谨的态度来对待之,防止各样的异端邪说侵袭教会,混乱神的道,迷惑选民;不要自创一些模糊不清的定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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