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笨鸟在2009-12-13 15:30:00的发言:
连强迫性的“抓住”行淫只要娶了不休都没事 那双方建立在感情基础上自愿的行为后只要结婚就更无可厚非了
你引的这段经文似乎和反对婚前性恰恰相背。。。。
11楼引用这段经文告诉你,婚前的性行为是行淫。婚姻前的性行为是行淫,在这段经文里不是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了吗?
这段经文并不是说,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恰恰相反,这种性行为就是行淫。至于后面的要娶那女子,终身不得休她,不是说,这种性行为是合法的,只要娶了那女子那前面所行的就不是罪了,这里很清楚,娶那女子并不是否定掉前面的罪。这个要娶那女子的规定,只是对当时女子的一种保护。
另外再一个,摩西也许可当时的人离婚,但是,这样的事,在新约时,主耶稣是怎么说的?“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你要知道,圣经是渐进式启示,你不能抓住旧约的条规来反新约明白清楚的启示,正确的是,应该以新约来解旧约。
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借用一位弟兄的话说:当然,对硬心的人而言,他们心意已定,反正就是认为婚前性行为是可以的。这时,不管我们说什么理由,提出什么圣经经文来证明他们错解圣经,反正他们一定会再找其他歪理来护身。 要掰,永远都可以掰下去,不管你如何驳斥,他们反正都能掰下去。 。。。。对于这些人已经不需要再说。。。。
当然上面一段话不是讲给楼主听的,楼主是很认真的查考圣经,要明白一个说法是否符合圣经,这种态度是值得称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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