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总想问问
收起左侧

恨人就是杀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12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宝洁在2009-11-12 15:58:00的发言:

你的一年过的真快!!

难道你还要我发篇撤销贴吗???那篇帖子18楼仔细看看去[em1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2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2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准确来说,是恨恶罪,基督徒不要恨人,学习主的柔和谦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2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2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3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答刺猥:
请原谅我回帖慢了,下面摘的是刺猥帖里的话:
1.所以,罪就是罪,不分相对绝对.........
中世纪有“七大罪”的说法,借以区分罪的大小。我的意思是:依人看来,希特勒的罪恶,比雷锋叔叔的罪多得多;相对比起来罪有大小,我情愿和罪少一点的人打交道,有些罪,我们可以相对接受,有些必须拒绝。有没有一个我们接纳和拒绝的相对标准呢?
2.你的前面所提与后面的问题似乎没有什么联系(抱歉,不懂你的意思),.......
(我说:恨人,并不触犯这世界的法律;杀人就得以命偿命。在神眼里,人命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呢?)
举例如:死于希律手下的婴孩,与死于罗马大帝手下的保罗,还有十字架上得救的强盗。
婴孩所犯的罪,顶多只是恨了人,他恶眼看了一眼那杀手;与死于罗马大帝手下的保罗,干了那多好事;与十字架上得救的强盗,干了那么多坏事;有没有分别呢?
婴孩因耶稣的到来,被希律杀死了,得救;
十字架上的强盗,杀人偿命该死,因基督的流血,得救;
保罗因主的启示,救了很多灵魂,功劳大大的,得救;
在天上的神看来,是不是因得救者有灵命程度上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呢?
(我打字慢,有些字省了。该向刺猥学习打字啊)
3.消怒原则?呵,不太明白?........
消解怒气,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该遵循什么原则?简作“消怒原则”,何事可忍何事不可忍?问一下大家。(我打字爱偷懒)
4.如果是非基督徒,不作评价.可怜的一群人,除了这个途径发泄外,还有什么指望呢?............
人的爱心,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能不能采用双重标准?俺改变不了已死之人,但可以为活人祷告呀,劝勉呀;理论上,谁也不能说谁谁谁必定不被拣选,刺猥说对不?那我得先把是非标准弄个明白。
5.其一,你确定马丁路德痛恨教皇?你先弄清楚了再说...........
我手头的[路德文集],上海三联书店出版:“来比西的驴子"/<为所有信条辩护>,/<教会被虏于巴比伦>,/教皇就是敌基督...........字里行间,言辞激烈,我怎么看,都闻到火药味:马丁路德真的痛恨教皇呢。不过这本书我看了不到两遍!
6。刺猥其他的解答,道理不错,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3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总想问问在2009-11-13 8:42:00的发言:
答刺猥:
请原谅我回帖慢了,下面摘的是刺猥帖里的话:
1.所以,罪就是罪,不分相对绝对.........
中世纪有“七大罪”的说法,借以区分罪的大小。我的意思是:依人看来,希特勒的罪恶,比雷锋叔叔的罪多得多;相对比起来罪有大小,我情愿和罪少一点的人打交道,有些罪,我们可以相对接受,有些必须拒绝。有没有一个我们接纳和拒绝的相对标准呢?

1.罪就是罪,不分相对绝对,但是,罪是有轻重之分的;而且有些人作的恶的确是比一般人多得多;

2.无论是大罪小罪,基督徒都当坚决拒绝,因为神的旨意就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基督徒在世,要对小罪大敏感.我们拒绝罪,并不是不与罪人来往(如果你想要找一个完全没有任何罪的人来往,除非离开这个世界去找......)我们与罪人来往,并非是接纳罪。

3.与人交往的原则:我们看一下以下这二段经文:

 

《哥林多前书》 5:9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 
《哥林多前书》 5:10 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 
《哥林多前书》 5:11 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诗篇》 1:1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谨慎选择自己的朋友,不要与那些自称是基督徒却淫乱的勒索的等等的人来往,要交虔诚的弟兄姊妹为核心圈的朋友.

对于未信主的人,那些恶人则一定要远离,要选择那些虽未信主却比较正直良善(是以人的标准来看)的人作朋友,,,在生活中小心持守自己,拒绝罪,过得胜的圣洁的生活.

 

2.你的前面所提与后面的问题似乎没有什么联系(抱歉,不懂你的意思),.......
(我说:恨人,并不触犯这世界的法律;杀人就得以命偿命。在神眼里,人命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呢?)
举例如:死于希律手下的婴孩,与死于罗马大帝手下的保罗,还有十字架上得救的强盗。
婴孩所犯的罪,顶多只是恨了人,他恶眼看了一眼那杀手;与死于罗马大帝手下的保罗,干了那多好事;与十字架上得救的强盗,干了那么多坏事;有没有分别呢?
婴孩因耶稣的到来,被希律杀死了,得救;
十字架上的强盗,杀人偿命该死,因基督的流血,得救;
保罗因主的启示,救了很多灵魂,功劳大大的,得救;
在天上的神看来,是不是因得救者有灵命程度上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呢?

 

其实我昨天基本上明白你的意思,但为免误解,所以....

人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生命是平等的,并不会因为身份地位功劳而有所区别,

的确,在神的家里,是有贵重的器皿,有卑贱的器皿,将来得赏也不相同,

但这并非是生命本质的高低贵贱

一句话:生命平等,角色不同,得赏不同。

 

比如说你是国王,你有一群孩子,有些为你的王国立下大功劳,

有些只在家里呆着,没有功劳,有几个还是婴儿,

但这些人,在你眼中,他们的命会有高低贵贱之分吗?

 

还有提一点,在神的国里,有一个原则,就是多给的多收,并非单纯的以他所作的为衡量

另外提一点,我个人认为,被杀的婴儿应该还不晓得恨....这个话题不展开....

 

3.消怒原则?呵,不太明白?........
消解怒气,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该遵循什么原则?简作“消怒原则”,何事可忍何事不可忍?问一下大家。(我打字爱偷懒)

 

对于伤害自己的人,首先就是饶恕,消解怒气的方法就是爱,就是让神将更多的爱赐给你。在别人伤害我们时,我们看到基督如何为我们而死,基督是如何爱一点也不可爱的我们,我们就容易饶恕别人。

 

何事可忍何事不可忍?-------在爱的原则上,具体视情况作出是否要对此事作出如何的反应。有些人,你不制止他的恶,反倒是害了他。所以,不作为是因为饶恕他,而作为是因为爱他,作为的目的不是申冤不是报复而是帮助他改正,或者至少是帮助他免入更大更恶的罪行里去。

 

还有一个原则,别人针对自己的罪行,可以忍,可以不言不语,但别人针对第三者的恶行,作为目击者或旁人,在有需要的时候,不应该闭嘴不言.

 

4.如果是非基督徒,不作评价.可怜的一群人,除了这个途径发泄外,还有什么指望呢?............
人的爱心,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能不能采用双重标准?俺改变不了已死之人,但可以为活人祷告呀,劝勉呀;理论上,谁也不能说谁谁谁必定不被拣选,刺猥说对不?那我得先把是非标准弄个明白。

 

我昨天回答的意思是,基督徒应该如何面对伤害.回答的角度与你的思维角度不同.

 

不管他们是否是基督徒,如果受了不公正的对待,受了恶人的欺凌和伤害,我们都当怜悯他们,安慰他们,帮助他们,为他们祷告。

 

对于基督徒,要用圣经的原则来劝勉,用圣经上的话来安慰他们,坚固他们的信,也求上帝将爱浇灌在他们身上,使他们能够饶恕人;而对于暂时还未信的,在安慰的过程中,让他们知道有一位神,到了最后必给按着人的所行审判各人,将盼望给他们,将路指给他们,引导他们归信.不管他们庆祝恶人的死亡,或者做一些泄愤之行为,都首先要以怜悯以理解的态度去对待,然后才是慢慢引导他们,帮助他们归信,让神医治他们的创伤.

 

5.其一,你确定马丁路德痛恨教皇?你先弄清楚了再说...........
我手头的[路德文集],上海三联书店出版:“来比西的驴子"/<为所有信条辩护>,/<教会被虏于巴比伦>,/教皇就是敌基督...........字里行间,言辞激烈,我怎么看,都闻到火药味:马丁路德真的痛恨教皇呢。不过这本书我看了不到两遍!

 

你应该看到我昨天的这一句话:教义上的争辩,即为真道竭力争辩会羞辱主名吗?护教,对抗异端羞辱主名吗?这个答案很清楚.

 

马丁路德对教皇的这种痛恨(我个人还是不太喜欢这种表达,认为会引发一些误解。。。。),仍然是为神而起的愤恨,当然,其中有没有掺杂个人的怒气怨气(罪性的),这就不是我们能评论的了.

 

记得马丁路德说过一句话:我从来没有一个时候事奉上帝,所做的好过我为上帝生气的时候所做的那个时刻。当我为上帝发怒的那个时刻做的工作,常常是最好的工作。

 

摘几个圣经上的事例,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这件事:

 

《出埃及记》 32:19 摩西挨近营前,就看见牛犊,又看见人跳舞,便发烈怒,把两块版扔在山下摔碎了, 
《出埃及记》 32:20 又将他们所铸的牛犊用火焚烧,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 
《出埃及记》 32:25 摩西见百姓放肆(亚伦纵容他们,使他们在仇敌中间被讥刺), 
《出埃及记》 32:26 就站在营门中说:“凡属耶和华的,都要到我这里来!”于是利未的子孙都到他那里聚集。 
《出埃及记》 32:27 他对他们说:“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这样说:‘你们各人把刀跨在腰间,在营中往来,从这门到那门,各人杀他的弟兄与同伴并邻舍。’” 
《出埃及记》 32:28 利未的子孙照摩西的话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杀的约有三千。 


《民数记》 25:6 摩西和以色列全会众正在会幕门前哭泣的时候,谁知,有以色列中的一个人,当他们眼前,带着一个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里去。 
《民数记》 25:7 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看见了,就从会中起来,手里拿着枪, 
《民数记》 25:8 跟随那以色列人进亭子里去,便将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这样,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 
《民数记》 25:10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民数记》 25:11 “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消了,因他在他们中间,以我的忌邪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们除灭。 
《民数记》 25:12 因此,你要说:‘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 
《民数记》 25:13 这约要给他和他的后裔,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因他为 神有忌邪的心,为以色列人赎罪。’” 

 

路德称教皇是敌基督就如施洗约翰称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是毒蛇的种类。这种恨并个人恩怨的,而是为神有岂邪的心,是蒙神所喜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3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问题挺好的,我这两天也在想这个问题。首先我觉得在四福音里,主耶稣说过的很多教训是有具体情境或者说语境的,并非应用于所有状况。能够应用于所有状况的只是总纲,就是爱人如己的大原则。所以恨人的问题,我认为确实如你在前两点中提到的那样。邪恶是要恨恶的,否则哪来的嫉恶如仇呢?嫉恶如仇的人才会有义怒,对邪恶丝毫不恨恶的人也谈不上真正的良善。

 

我觉得主耶稣所说的恨人,主要是指没有正当理由地恨无辜的人,也就是因私欲的发动而仇视人,恐怕多半是由于嫉妒或者贪心等等,属于明明白白的罪恶念头,是基督徒肯定要拒绝的。另外也可能是因为对方确有恶行而引起的很自然的反感,可以说是嫉恶如仇的表现。但若是任这种情绪蔓延一味恨下去,很容易出问题。首先有可能因此而对他全盘否定,怎么看他都不顺眼,其实这是不客观的。应该是对错分开,他做得对的地方是应该肯定的,做的恶劣的地方才是让人排斥的。其次他固然有可恨之处,但如果你不能使他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而改过,又何必用别人的缺点惩罚自己呢——恨人是很负面的情绪,既浪费宝贵的光阴又会伤及自己的身心。其实缺点就是用来惩罚人的,他会因自己的缺陷给自己带来苦果,所以不如把反感转变为怜悯。作恶的人其实是很可怜的。

 

最好的选择是想法让他知错,如果不可能就化痛恨为怜悯(理由如上所述),盼望他或许以后有机会改过。

 

另:主耶稣的所说的恨人的“恨”,个人认为是指已经影响正常生活的那种强烈的负面情绪,是应该消除、化解的,否则很容易伤人伤己——如同杀人。

 

个人见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3 23:19:23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3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刺猥和农家妹妹,是不是同一个人呀?

..................追到你们家门口排队的,........................

(民数记里用什么办法点算的?)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是一个人,我就是一农家女而已,厚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2 01: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