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信經沒有“我信聖經”一語, 尼西亞信經也沒有我信聖經一語, 但我想“我信聖經”,應該是很(最)重要的信仰告白! 為啥沒出現在歷代信條裡呢?
“我信聖經”是因為“我信聖經”裏面所記載的內容。 “我不信聖經”是因為“我不信聖經”裏面所記載的內容。
“信聖經”郤“不信聖經”裏面所記載的內容;
“不信聖經”郤“信聖經”裏面所記載的內容,
是合乎邏輯情理嗎?
所以反基督的人,一定否定“聖經”裏面記載的事件的真確性,和敵基督必用謬論歪理曲解“聖經”教導。
因此信與不信,不是因“聖經”這本書,而是因“聖經”所記載的內容。
同樣合理與不合理,不是因“神學權威”的名字,而是因“神學權威”的理論所推斷的聖經理據。
你認為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還有否必要,多此一舉把“我信聖經”一語加入信條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7 6:56: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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