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楼主和大家的爱心感动,但说一些也许有些不符合这个帖子主旨的意见,但愿让后来者引以为戒吧:
楼主帖子还只看到一半,也就是一看到做母亲的是个盲人,我就意识到“遗传”这个词眼,虽然不是专科对此病也不太熟悉,但violet_2006姊妹让此意识成了现实,很悲哀!
已经有个大孩子在受罪了,这对主内夫妇难道就没有从大孩子的诊治过程中增长一点对这个病的常识了解,在避孕上慎重再慎重,在发现受孕后做出个更好的选择吗,我说的选择,应该是在诸多考虑中也考虑这个小生命(她还未信主!)自己的意愿。
有些关于是否符合圣经的争论我不想在此展开,因为知道对方要说些啥。如果让我引用的话,我也能找出截前去后的相反条文来。曾经找到过。只是在这个残酷的事实面前,没那份心思罢了!我愿意以被指责“信心小”的代价,提请后来者——引以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