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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ol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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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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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俩段经文是说“什么样的人不可娶”,不是说“什么样的人可以修”。旧约确实有疑妻不贞的处理,女方可能面对死亡。无贞洁的女子无法出嫁是当时的共识。在新约主耶稣重新说明,休妻是人心硬!除淫乱的缘故不许休妻,而且语气不是凡淫乱就要休妻,偏向于那种非离婚制止不住淫乱的情形,如妻子的行为如同妓女,无法劝阻。至于妻子偶有淫行,明显愿意改正,那么不应该离婚,但是不能否认主确实给了这种权柄,这种权利有遏制人行恶的功能,从而使婚姻趋向牢固。从何西阿书可知,本例中的情形确实是淫乱,( 1:2 耶和华初次与何西阿说话,对他说,你去娶淫妇为妻,也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

离婚将发生以下情形:

 1、现今的法律把这类事归入了道德范畴,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破裂,主让我们要遵守人的制度。难道对方不可原谅了?!

 2、淫行是婚前发生的,无法推断后果,夫妻关系的保持不必然导致新的淫乱发生。

 3、另外要看是为了遵守主的话还是以主的话为借口。

应该寻求主的带领,别的办法不好使。

在另一帖中,我被认为争吵者,从这例看出,一旦把行淫中的二人连为一体给与婚姻般的牢固连结地位,是什么样的后果!

 

 

另外,如果是主内姊妹,她真实的悔改过,那弟兄不嫌弃他将取悦神,在神看,她已经是清洁的。你不能寻求连结!那是种虚谎的把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20 11:31: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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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0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网上灵粮的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里面看到有关婚姻的原则:其中红色字体的内容就是针对这个问题的解释,

 

  • 结婚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若男人同时有一个以上的话妻子,女人有一个以上的丈夫,都不合法。
  • 婚姻制度的设置乃为夫妻的互助,按正道生儿育女,繁殖人类,增加教会圣洁的后裔,并防止污秽不洁。
  • 凡能用自己的判断而表同意的各等人都可以结婚。但基督徒的本分是只当在主里结婚。所以承认真正改革派宗教的人,不应与不信派,天主教徒,或其他拜偶像的人结婚。敬虔的人不可借着与那些在生活上罪恶昭彰,或持守可咒异端的人结婚,而同负一轭。
  • 不可在神言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的亲等内结婚,此等乱伦的婚取不能因人为的律法,或双方的同意就成为夫妇同居的合法婚姻。若鳏寡娶嫁,男人不可娶其妻之至近的亲属,女人亦不可嫁其夫至亲近的亲属,正如男女不可娶嫁自己至近的亲属一样。
  • 婚约之后所犯的通奸或淫行,如在结婚之前被发见,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结婚后犯奸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并于离婚之后,视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与他人结婚乃为合法。
  • 人的败坏虽然有利于辩护的倾向,想用不正当的手段,把上帝在婚姻上所配合的分开,但除了奸淫或教会与民事长官无法调解的故意离弃以外,没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离婚当遵照有秩序的手续公开进行,当事者不可随己意私自离开。
  •  

       其中婚约之后所犯的通奸或淫行,如在结婚之前被发见,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这里的婚约之后是不是指有了性关系的那一刻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20 14:06: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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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0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婚约之后所犯的通奸或淫行,如在结婚之前被发见,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结婚后犯奸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并于离婚之后,视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与他人结婚乃为合法。

    ====================================

    你要咬文嚼字的话,那你看仔细,在结婚前被发见时,清白者的一方那时还没有和对方结婚,那么当然可以解约啦。而你说的情况好象是,清白者的一方在婚前没有发现,所以属于在婚后才发现的对方在结婚前犯过淫行呀。

     

    我看当事人如果以受到欺骗,或者自己属于初男,觉得吃亏,这样的理由都可以提出离婚。大家也理解。

    但是象楼主8楼那样,以圣经来找依据,略有不妥吧?

    女方家人如果也有信仰背景,她们大概也能依据圣经提出:

    1现在大家都是外邦人,不是当时的犹太人。

    2按新约精神,要饶恕人70个7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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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0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dolimi在2009-9-20 13:51:00的发言:

       其中婚约之后所犯的通奸或淫行,如在结婚之前被发见,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这里的婚约之后是不是指有了性关系的那一刻呢?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20 14:06:40编辑过]
  • 从你引用的前后文来看,应该不是。而是指定婚。

    不然婚约和结婚好象没有差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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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徒行事为人要遵行圣灵引导。

     

    在我身边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男方新婚当天就发现女方不是处女,拖了一月,最后还是离婚了。

    但是大家都不以为然,为这件事,男方家的口碑在附近一带属于大打折扣。

     

    我个人看这种事发生以后,还是要看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基础。旁人不便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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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可不可以,是完全没有必要。如果要离婚,那就楼主以后就不要再结婚了,因为楼主已经不是处男了。不能再和处女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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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0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dolimi在2009-9-19 19:01:00的发言:
    我见到大家讨论婚姻的问题很火热,我想请教下各位属灵的长辈,一个信主的丈夫,结婚后发现他的妻子已经失了处女身,而他事前是不知道的,那他可以跟这个姐妹离婚吗?

     

     

    只能认命!

    结婚前干吗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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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0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活着,不是靠那一片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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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0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鱼在2009-9-20 22:31:00的发言:

     

     

    只能认命!

    结婚前干吗不了解清楚?

     

    基督徒结婚前又不可以有性行为,女方不老实交待,怎么可以是说认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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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9-20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道理说,那个女的可以这样欺骗,人品就很可能有点问题,这是一个一贯的品性,那个弟兄与之交往也不知她人品如何(还有明知,也无法摆脱的)。这种事的发生很令人难以接受,那个弟兄离不离婚是他的事,我们只要相信神依然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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