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林歌在2009-9-13 15:27:00的发言:
我这样认为:信耶稣、祷告求主耶稣——行神的旨意——得神的喜悦——神赐予新生命。
版主的认为:信耶稣、祷告求主耶稣——得神的喜悦——神赐予新生命——行神的旨意。
当然,这只是我主观设定的顺序,这个顺序只是便于说明我们之间的分别,事实上并不是依次而行的,而是同时进行。
不知道版主怎么想?赐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13 15:31:05编辑过]
你弄颠倒了次序,神拣选我们不是因为我们所行的祂喜悦,因为按着肉体我们没有良善
人怎么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得到上帝的喜悦?更不可能说是因为我们得到神的喜悦,才能得着新生命。
因为这恩典是白白赐给我们的,是无需付代价的,不然就是成了靠行为得救或者说靠行为来蒙神喜悦了。
再深入一点,以色列民就是你说的这种逻辑,但是最后的结果是:
想要立自己的义,因此不服神的义。
事实是,我们需要得着耶稣的生命——才可能遵行上帝的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