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人生之旅在2009-8-2 10:18:00的发言:
我想只要是个基督徒,他都知道神是万能的,有绝对的权柄。我不怀疑神可以用任何的方式和人交流,我不明白的是既然神亲自向人说话了,这是最直接、最清楚的方式,那么再用这个掣签,不是让人感觉有多此一举的意思么?所以我不明白。
一,旧约时,神让人通过土明乌陵(掣签)寻求神的旨意。
《出埃及记》 28:30 又要将乌陵和土明放在决断的胸牌里,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带在胸前,在耶和华面前常将以色列人的决断牌带在胸前。 《利未记》 8:8 又给他戴上胸牌,把乌陵和土明放在胸牌内, 《以斯拉记》 2:63 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当以色列人遇到了不能解决的难处,就借着“决断的胸牌”寻求神旨意。但这些决疑的祭司,神是否都面对面,或者是通过异像异梦跟他们说话呢?显然没有。举一例:在摩西时期,神面对面跟摩西说话,可没有面对面跟所有的人说话(即使是众长老)。
神何时何处对何人亲自的说话(即面对面,或通过异像异梦等跟人说话)是神的主权,在非以上方式说话时,神晓谕以色列人以乌陵和土明(掣签)的方式,寻求神对他们说话:掣签的结果就是神的意思!这也是非常清楚非常直接的方式。也是神亲自说话的一种方式。
二。见证的两重性(多重性)原则
在这里举二例;请弟兄参见撒母耳记9章10章的故事,神已经告诉撒母耳要膏扫罗为王,撒母耳在众人面前以掣签的方式向众人显明扫罗是耶和华所拣选的;
这里就是如弟兄如言,是否多此一举?
2。约书亚记第7章的故事,耶和华亲自与约书亚说话,为什么还要约书亚以掣签的方式(没有明确说到是掣签,但应该是相同的方式)确定那个犯罪的人呢?
这里如弟兄所言,既然亲自说话,为什么还要掣签?
这其实是圣经中的一个原则,就是见证的双重性(多重性)原则,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大事(或者说涉及到多人的),神已告诉先知(或通过先知的口说出),神必以另一方式来印证先知所说的,的确是出于神的!
这个原则,你在看圣经时,例如民数记第16章和17章时,应该有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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