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晨星在2009-7-29 21:24:00的发言:
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
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
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饶恕原文作释放)(路6:37)
我不认为自己有罪的原因,就是认为自己不算“论断”,而是属于“判断”。
虽然知道,在神的眼中,世上没有一个义人,都是罪人,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不可避免的,对自己所需要接触的人,通过对方的言行,来做出对他的判断(当然这个判断是基于自己所学到的“常识”,而没有站在神的角度):这个人人品不错,可以交往,那个人是个小人,不能深交等等------
这样的判断,基本上对每一个接触的人都有,而且都会在日常生活中和亲人进行相关交流。我觉得性质,和与同事一起评论领导的性质相似,当然评论领导多了一个出怨气的目的,而日常和亲人的交流则类似拉家常,让亲人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
论断和判断有时候确实会混淆,我个人是这样做区别的:如果是基于事实,就属于判断;如果只是捕风捉影,则属于论断,可能这个区别不是太准确?
而且我认为不是我定了他的罪,是他的行为已经定了他的罪,我们所做的,只不过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可能在陈述的过程中已经带了一定的情绪,言语上会有不当之处,这个肯定是罪,求神赦免并且以后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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