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xqs110在2009-7-8 14:38:00的发言:
我不大同意刺猬姊妹的这个观点,特别是“绝不应该”四个字,因为信主与否是在乎神的拣选,难道我们知道暂时还没有信主就是永远不会信主吗?我的妻子就是在和我处朋友的时候被主耶稣拣选的!所以改成“最好找个信主的作女朋友.”更好!
既然您知道信主与否是在乎神的拣选,那么,你就应该很清楚,未信之人,也许会信,也许一辈子不信。
如果所找的,一辈子不信呢?
为什么要把自己摆在这样的试探与危险之中?给个理由!
为什么说不应该与暂时未信的人谈恋爱呢?
我想,一大堆牧者的阐述说得已经够多了,
一大堆负面的例子也足够多了,一大堆的试探引诱危险。。。。。
在这里我就不再重复再重复了。。。。。
个人的例子,不能成为教导别人的准则。。。。
再则,是否你不找你的那位恋爱,她就信不了主呢?
是:幸好你找了个不信的去恋爱,可以领她信主,帮了神的大忙。
还是:神的工作,不被人的软弱所限制,神能借着各样的条件带领一个人信主?
你要明白的是,什么才是最美好的,什么是次等的。。。。
即使那个人一定会信主,
等她信了之后再谈,还是在她信之前就谈,那一样才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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