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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雅博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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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堕胎的权利!!![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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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1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很像NOYA的对手哦,好呀!!!!!哈哈。。。。。。。。。 做人不能太主观,也要常常听取别人的意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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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4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有种观点是说怀孕3个月之前的胎儿不算生命,但是之后就算 我说明的是我不是这种观点,但是只是有这种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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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3-24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uangchuxu在2003-3-24 11:51:03的发言: 好象有种观点是说怀孕3个月之前的胎儿不算生命,但是之后就算 我说明的是我不是这种观点,但是只是有这种讲法
晕~~~~~~~~~~~~~~~ 俺是学医学的,可在学校呆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听过此等高论呢???可能是俺孤陋寡闻55惭愧~*~:( 三个月之前不是不算生命,而是容易堕胎而已!!! 现在医学界还不知道生命是在胎儿的哪个阶段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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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堕胎太残忍 无论是对母亲,还是对孩子 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 似乎国外的法律有这样定义的吧,几个月以上的胎儿算生命,以此来定刑罚的轻重。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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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4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雅博渡口在2003-3-24 12:10:58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huangchuxu在2003-3-24 11:51:03的发言: 好象有种观点是说怀孕3个月之前的胎儿不算生命,但是之后就算 我说明的是我不是这种观点,但是只是有这种讲法
晕~~~~~~~~~~~~~~~ 俺是学医学的,可在学校呆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听过此等高论呢???可能是俺孤陋寡闻55惭愧~*~:( 三个月之前不是不算生命,而是容易堕胎而已!!! 现在医学界还不知道生命是在胎儿的哪个阶段开始!!! [/quote] 呵呵,我是说在神学界有这种讲法,其实争论的焦点就在于胎儿什么时间在算是“人”,享受到人应有的权利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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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4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少发这些贴子 信心不好的就跌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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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5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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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5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有计划生育法,当信仰和法律产生冲突的时候请问各位反对堕胎的兄弟姐妹们又当如何抉择呢?还会那么执著的认为吗? 我个人反对堕胎的原因好像和各位不同,因为堕胎带个姐妹们的伤害实在太大了,不知弟兄们是否同意?大家是否也能从人性的角度去思考呢? 曾经有一些不被法律允许的未成形的小生命结束在我的手里,那是因为工作的需要。虽然我觉得一切上帝所赐的生命都应当珍惜,但是我别无选择。 我非常爱惜上帝所赐的一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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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5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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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2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雅博渡口在2003-3-25 13:38:3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美丽心灵在2003-3-25 12:37:28的发言: 中国有计划生育法,当信仰和法律产生冲突的时候请问各位反对堕胎的兄弟姐妹们又当如何抉择呢?还会那么执著的认为吗? 我个人反对堕胎的原因好像和各位不同,因为堕胎带个姐妹们的伤害实在太大了,不知弟兄们是否同意?大家是否也能从人性的角度去思考呢? 曾经有一些不被法律允许的未成形的小生命结束在我的手里,那是因为工作的需要。虽然我觉得一切上帝所赐的生命都应当珍惜,但是我别无选择。 我非常爱惜上帝所赐的一切生命。
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Whosoever therefore shall break one of these least commandments, and shall teach men so, he shall be called the least in the kingdom of heaven: but whosoever shall do and teach them, the same shall be called great in the kingdom of heaven. 15:1 那时有法利赛人和文士,从耶路撒冷来见耶稣说, Then came to Jesus scribes and Pharisees, which were of Jerusalem, saying, 15:2 你的门徒为什么犯古人的遗传呢。因为吃饭的时候,他们不洗手。 Why do thy disciples transgress the tradition of the elders? for they wash not their hands when they eat bread. 15:3 耶稣回答说,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 But he answered and said unto them, Why do ye also transgress the commandment of God by your tradition? 15:4 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 For God commanded, saying, Honour thy father and mother: and, He that curseth father or mother, let him die the death. 15:5 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 But ye say, Whosoever shall say to his father or his mother, It is a gift, by whatsoever thou mightest be profited by me;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藉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And honour not his father or his mother, he shall be free. Thus have ye made the commandment of God of none effect by your tradition. 15:7 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 Ye hypocrites, well did Esaias prophesy of you, saying, 15:8 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 This people draweth nigh unto me with their mouth, and honoureth me with their lips; but their heart is far from me. 15:9 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But in vain they do worship me, teaching for doctrines the commandments of men. 中国人一般都奉行“功利主义”,这和中国支持进化论和无神论有很大的关系。 你认为堕胎是为了减少母亲的痛苦或为了母亲的幸福。但要知道,在神的眼里在重要的不是母亲的幸福,而是生命,惟有生命是超越世界所有的。主说:人若赚得了全世界,陪上自己的生命,又有什么益处呢? 如果上帝更注重母亲的幸福而不是生命,那么耶稣就无须钉十字架了。主说: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主说:不要怕那杀肉体不能杀灵魂的,而要怕那既能杀肉体有能杀灵魂的!!! 圣经上很多地方都显明上帝对人的生命的重视。人是按着神的样式造的,生命更是他所赐。 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夺取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主权在于造物的上帝!!!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取谋杀一个生命。除非母亲难产,只能二选一时,我们可以选择母亲放弃孩子。 十诫中就有一条是:不可杀人 亲爱的姐妹,愿主的灵充满你,更愿主照着他丰盛的慈爱眷顾你!!! 求主怜悯我们!!! 你的观点也代表了很多中国人的观点!!!愿主的福音在我们中国快快的复兴!!!一种大环境不得不影响这我们 [/quote] 雅博渡口弟兄,你的经文引的太好了,有些人总爱以人的想法来代替神的旨意。真不知道神的真理对他们有何权威???谢谢弟兄所分享的文章。 美丽心灵姐妹,我猜你是在计生委或与此相关的部门工作的。一看到你所提的《计划生育法》就有气,新版还好点,那个旧版的《计划生育法》极不人道,只是要是超生,不管怀孕几个月,一旦抓到,就会被打胎(几年前,我小姨因为又怀了一胎,在家整整躲了十个月不敢出门,直到生产的日子。她说,如果被计生办的人知道她是第二胎,那就会被拉去堕胎),这简直就是一部杀人法律!!!中国经常吹嘘自己这二十几年来实行计划生育国策,让中国少生多少亿的人口。实行计划生育没错,但那部极烂的《计划生育法》让中国多少胎儿连这世界一眼也没见过就被计生委的人扼杀在母腹里!!!!!还好,最近所颁布的新《计划生育法》对生命有了起码的尊重,真是神的恩典。 姐妹,既然在你手里也曾结束过一些胎儿的生命,虽然是出于工作,但我想你最好在神面前悔改。求主怜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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