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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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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天主教!!!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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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0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其中都有明白真理的人,这些人是得救的。

 

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其中都有糊里糊涂、不明白真理的人,这些人是不得救的。

 

向天主教徒传福音,主要内容可以集中在“人得救是靠恩典还是靠行为”这个话题上。当然他们会否认靠行为得救,但他们一定会认为是“恩典+行为(告解、补赎礼、弥撒……)”才可以得救。所以和他们谈“因信称义”是很必要的,不过前提条件是你自己要真正懂得什么叫做因信称义,不然的话人家反问你两句,你就哑口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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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5-30 23:10:00的发言:

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其中都有明白真理的人,这些人是得救的。

 

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其中都有糊里糊涂、不明白真理的人,这些人是不得救的。

 

老大,这话使俺想起,在互联网上面,有个"寻找迷失的羊"通过QQ传福音,很热心,他就是说,不明白真理的人,不得救,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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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血灵在2009-5-30 6:14:00的发言:
我遇见一个人,他说玛利亚不是神,他信耶稣,可他却说他们祷告是,透过马利亚传到耶稣,即祷告玛利亚,在叫玛利亚传话给基督耶稣。请问他们这样得不得救?我又该如何跟他们说情而又不刺耳(婉转)?

说白了,这是各人信仰不同,你有能力有机会就去说服他们,没能力就根本不用去管,他信他的天主教,你信你的基督教,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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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5-30 23:10:00的发言:

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其中都有明白真理的人,这些人是得救的。

 

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其中都有糊里糊涂、不明白真理的人,这些人是不得救的。

 

向天主教徒传福音,主要内容可以集中在“人得救是靠恩典还是靠行为”这个话题上。当然他们会否认靠行为得救,但他们一定会认为是“恩典+行为(告解、补赎礼、弥撒……)”才可以得救。所以和他们谈“因信称义”是很必要的,不过前提条件是你自己要真正懂得什么叫做因信称义,不然的话人家反问你两句,你就哑口无言了。

我对因信称义的理解是,不是应为你靠任何的好行为,才能得救,得救只是因为你信基督为你的罪订十字架,为你流了保血,3日后他复活升天,你因他的宝血洗净了你的罪,所以得救被神称义,信基督耶稣是神。

就这些了,不知对不对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3 6:42: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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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教和新教还有很多地方存在差异呢!

不单单是玛利亚问题~

和天主教徒传福音可能比无神论者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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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信稱義

 

(寫給追求真理的天主教徒)


「所以凡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


「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是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7-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


許多的天主教徒都不明白,甚至感到不高興,為甚麼基督徒經常不厭其煩地向他們傳福音。明明大家都是同信一個天父,信同一個耶穌,同一個聖靈(聖神),這些基督徒何必這樣多此一舉的向我們傳道呢?難道真的要我們「叛教」不成?親愛的天主教朋友,其實我們基督徒並不是故意想令你們不快,更不願意惹起不必要的宗教衝突。我們乃是看見天主教所信奉的許多教條與聖經的道理不符,每一個愛神及其話語的話的人實在不能視若無睹,充耳不聞。神清楚的吩咐信徒「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大書3)對於一切不合真理的理論,我們屬神的人都有責任指出,絕不能因為怕麻煩,或怕得罪人而對真理作出讓步。另一方面,聖經清楚地指出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我們這樣做的出發點,無非是為了愛。首要的當然是愛神及祂的真理,二來我們也是愛天主教徒。我希望天主教徒朋友們能明白,我們並不是針對任何天主教徒(我自己從小就讀天主教的中小學),我們所針對的只是天主教錯誤的道理而已。


不少天主教徒都常常發問一個問題:究竟天主教與基督教有甚麼分別?其實若有人肯花些時間來研究一下聖經及教會歷史,必定會發現兩個宗教雖然外表好像差不多,只其實它們的分別著實是多而且大。因為篇幅所限,我不能將每一個分別都指出並分析。我只想集中討論其中一個最重要,關係最重大的分別,就是雙方對「因信稱義」這要理的看法。請不要以為這個分別只是無關痛癢的小問題。不,這「因信稱義」的道理是關乎我們的永生和永死的!首先讓我解釋一下「稱義」的意思。稱義就是罪人因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而成為義(無罪)人。人在神面前本來是充滿罪惡,該受審判和定罪。但主耶穌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的刑罰,祂的血也洗淨我們犯罪的痕跡。所以我們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因為我們不再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乃是站在義人的地位上。簡單說,稱義就是得救、得永生的意思。那麼天主教與基督教對於稱義或得救的條件的看法是怎樣呢?我們先看天主教的教義:


「若有人說天主教的聖禮對於人的得救是不需要或說人得救是無須靠聖禮而是單藉著信心而得到神所賜稱義的恩典,這人應當受咒詛。」(天主教天特會議【The Catholic Council of Trent】第四信條【Canon4】)1


「若有人說聖洗是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即是說人得救是不需要領洗的,這人應受咒詛。」(天主教天特會議第五信條)2


「聖禮是神特定人得永生的方法。其中三樣聖禮對於救恩是非常重要,若果不遵守的話沒有人能得救恩。它們是聖洗、補贖和聖秩(Holy Orders)。」(天主教基本信仰【The Funda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3

 

「人得救是靠著行為,不是單靠信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4


而基督教對於得救方法的看法如下: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我將這些話給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13)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7-8)


所以很清楚了,天主教是主張人要靠行為及聖禮得救。基督教則堅信人是單靠信心得救。然而那一個說法是跟據聖經的真理呢?


為了使你更明白「因信稱義」的道理,我們再多看一點聖經。請看路加福音23:39-43。「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根據天主教的教義,求耶穌的那個犯人是不能得救的,因為他一來沒有善行,二來又沒有行甚麼聖禮贖罪,他只是心裏悔改信耶穌吧了。但奇怪得很,主耶穌竟然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另外我們再看路加福音18:10-14。「【耶穌】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同樣地,若根據天主教的教義來看,那個稅吏是不得救的,因為他既沒有甚麼善行,又沒有守甚麼禮儀。他們必定以為神要拯救的應該是那位法利賽人才對。可是出乎意料之外,主耶穌竟然說那稅吏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為甚麼呢?原因在聖經中都可以找到了:「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永生是神賜人一件極其寶貴卻又是完全免費的禮物,只要人肯謙卑地相信及接受便可以得著了。神從來沒有明示或暗示人需要靠行為和聖禮來賺取永生。可惜世人偏偏要自高自大,自作聰明,硬要在救恩的事情上搶些光彩,取些功勞。老實說,人若可以靠自己行善,靠自己得救,主耶穌就不必要替我們死了。「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雖然許多天主教徒都不會承認他們是自高自誇,但他們堅持的說得永生是需要人去守點聖禮和行點善行卻是實實在在的「廢掉神的恩」。他們這個主張使「基督徒然死了」。假設有一次你的好朋友生日,你預備了一份非常名貴的禮物要送給他。可是當你去到他跟前誠意的送上它,你的朋友竟然說:「我不好意思收你的禮物,我要給你錢,向你買回這禮物」你的心情會如何?我想你一定會感到不高興了,因為你的朋友辜負了你的心意,並以為你送他禮物只是一項生意交易。然而更不好的事情接著發生了:他竟從錢包掏出半塊錢交給你!他這種行為簡直傷透了你的心和你的尊嚴。親愛的天主教朋友,若你認為得永生亦需要奉上你的「半塊錢」,你也是同樣的傷透神的心和祂的尊嚴了。


那麼你一定會發問:若人得救只是單靠信心,這樣信了主的人豈不是可以胡作妄為,隨心所慾?其實這問題是不難解答。真正信耶穌的人,一定會愛耶穌的;愛耶穌的,就一定不會故意犯罪得罪祂,使祂傷心。相反地,一個真正信祂愛祂的人必是甘心樂意的遵行祂的教訓。「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約翰福音8:47)所以真心信主的人一樣會行善,一樣會有好見證,不是因為我們不這樣作神便取消我們上天堂的資格,那簡直是與神 作生意交易,完全沒有愛的關係。我們之所以有好行為完全是因為我們被主耶穌為我犧牲的大愛所感動:「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15)基督徒行善是得永生後的果,不是得永生的因這分別是非常重大的。我再設一個比喻:有兩家人,他們的家庭成員均是父母並他們的小兒子三人。兩家的小孩子都非常聽從父母的命令。第一家的小孩之所以順服是因為如果他不這樣作的話他父母便不會給零用錢;第二家的子孩之所以聽從父母不是因為零用錢的問題,乃是因為他體會到父母親對自己無條件的愛,他們工作的勞苦,生活的節儉,完全是為了使自己可以生活得好一點,接受良好的教育多一點,他便覺得他絕不能做一些使他父母傷心失望的事。 兩個孩子的表現從外表看來好像是一樣,但你認那一個家庭才是有真正愛的關係?那一個孩子才是真正的教訓父母的呢?


至於雅各書2:26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其實只是指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假的,因為真信心不單叫人得救,他得救後必定會發生好行為。若沒有好行為,那信心就不是真信心,那人從來未曾得救。經文並不是說得救要靠行為,這個道理以弗所書2:18-19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知道聖經絕不能自相矛盾的。好行為始終是得救後的果,也是真信心的證明,絕不是人得救的條件。何解?因為「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我們所謂的好行為根本不能達到神的聖潔標準。二來,神是獨得所有的榮耀,「免得有人自誇」。


主耶穌被釘死在十架上,為我們付出重價來拯救我們。祂只等候你用謙卑感謝的心去接受這救恩。可惜人偏偏要反對神的美意和計劃,竟自高自大的要在得永生的事情上加上自己的功勞,搶去神的榮耀,此舉令神大為傷心和憤怒。所以聖經嚴厲的說:「我們這要靠律法(行為)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親愛的天主教徒朋友,你千萬不要堅持錯誤而使自己「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啊!請趕快離開天主教的錯誤,接受主耶穌用生命的代價來成就的應許:「我(耶穌)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請誠心祈禱:


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我承說自己是一個罪人,不能靠行為和聖禮自救。我現決定離棄從前的罪惡和錯誤,求你赦免我以往一切的過錯與無知。我懇求耶穌基督現在進入我的生命中,做我的救主和主宰,求你帶領管理我的一生,使我成為一個愛慕神又順服神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1 HJ. Schroeder, trans., The Canons and Decrees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Rockford, IL:Tan Books ,1978)7th

Session

2 lbid.

3 Ludwig Ott, Fundamental of Catholic Dogma (Rockford, IL:Tan Books,1974),340341

4 As quoted by the Los Angeles Times (March 8,1983),Part I,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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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5-30 23:10:00的发言:

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其中都有明白真理的人,这些人是得救的。

 

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其中都有糊里糊涂、不明白真理的人,这些人是不得救的。

 

向天主教徒传福音,主要内容可以集中在“人得救是靠恩典还是靠行为”这个话题上。当然他们会否认靠行为得救,但他们一定会认为是“恩典+行为(告解、补赎礼、弥撒……)”才可以得救。所以和他们谈“因信称义”是很必要的,不过前提条件是你自己要真正懂得什么叫做因信称义,不然的话人家反问你两句,你就哑口无言了。

感谢版主对于本宗的理解,很多人在宗派的认识上并不能如版主一样大观。

但我个人觉得,公教与新教的分歧并非在教义上。本笃十六也表示,路德关于因信称义的教义是正确的,但必须是在实践爱的前提下。而今奥格斯堡信条的发部分内容也被天主教会接受。

事实上新教也认同信仰之后要有所实践,行动也影响着个人的胜利。在这点上纠缠太多意义就不大了。

最难以达成共识的是在天圣徒能否为人代祷,以及人升天前是否经过洁净等等。

但无论如何,既然新教相信因信称义,而非因救恩理论成义。因此不认同新教和公教之间拉羊的行为,但如果人内心真的认同另一方的教义,改宗也是可以接受,因为凭着心灵和诚实改宗,并不涉及影响救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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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Puritan在2009-6-2 14:05:00的发言:
 

因信稱義

 

(寫給追求真理的天主教徒)


「所以凡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


「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是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7-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


許多的天主教徒都不明白,甚至感到不高興,為甚麼基督徒經常不厭其煩地向他們傳福音。明明大家都是同信一個天父,信同一個耶穌,同一個聖靈(聖神),這些基督徒何必這樣多此一舉的向我們傳道呢?難道真的要我們「叛教」不成?親愛的天主教朋友,其實我們基督徒並不是故意想令你們不快,更不願意惹起不必要的宗教衝突。我們乃是看見天主教所信奉的許多教條與聖經的道理不符,每一個愛神及其話語的話的人實在不能視若無睹,充耳不聞。神清楚的吩咐信徒「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大書3)對於一切不合真理的理論,我們屬神的人都有責任指出,絕不能因為怕麻煩,或怕得罪人而對真理作出讓步。另一方面,聖經清楚地指出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我們這樣做的出發點,無非是為了愛。首要的當然是愛神及祂的真理,二來我們也是愛天主教徒。我希望天主教徒朋友們能明白,我們並不是針對任何天主教徒(我自己從小就讀天主教的中小學),我們所針對的只是天主教錯誤的道理而已。


不少天主教徒都常常發問一個問題:究竟天主教與基督教有甚麼分別?其實若有人肯花些時間來研究一下聖經及教會歷史,必定會發現兩個宗教雖然外表好像差不多,只其實它們的分別著實是多而且大。因為篇幅所限,我不能將每一個分別都指出並分析。我只想集中討論其中一個最重要,關係最重大的分別,就是雙方對「因信稱義」這要理的看法。請不要以為這個分別只是無關痛癢的小問題。不,這「因信稱義」的道理是關乎我們的永生和永死的!首先讓我解釋一下「稱義」的意思。稱義就是罪人因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而成為義(無罪)人。人在神面前本來是充滿罪惡,該受審判和定罪。但主耶穌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的刑罰,祂的血也洗淨我們犯罪的痕跡。所以我們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因為我們不再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乃是站在義人的地位上。簡單說,稱義就是得救、得永生的意思。那麼天主教與基督教對於稱義或得救的條件的看法是怎樣呢?我們先看天主教的教義:


「若有人說天主教的聖禮對於人的得救是不需要或說人得救是無須靠聖禮而是單藉著信心而得到神所賜稱義的恩典,這人應當受咒詛。」(天主教天特會議【The Catholic Council of Trent】第四信條【Canon4】)1


「若有人說聖洗是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即是說人得救是不需要領洗的,這人應受咒詛。」(天主教天特會議第五信條)2


「聖禮是神特定人得永生的方法。其中三樣聖禮對於救恩是非常重要,若果不遵守的話沒有人能得救恩。它們是聖洗、補贖和聖秩(Holy Orders)。」(天主教基本信仰【The Funda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3

 

「人得救是靠著行為,不是單靠信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4


而基督教對於得救方法的看法如下: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我將這些話給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13)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7-8)


所以很清楚了,天主教是主張人要靠行為及聖禮得救。基督教則堅信人是單靠信心得救。然而那一個說法是跟據聖經的真理呢?


為了使你更明白「因信稱義」的道理,我們再多看一點聖經。請看路加福音23:39-43。「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根據天主教的教義,求耶穌的那個犯人是不能得救的,因為他一來沒有善行,二來又沒有行甚麼聖禮贖罪,他只是心裏悔改信耶穌吧了。但奇怪得很,主耶穌竟然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另外我們再看路加福音18:10-14。「【耶穌】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同樣地,若根據天主教的教義來看,那個稅吏是不得救的,因為他既沒有甚麼善行,又沒有守甚麼禮儀。他們必定以為神要拯救的應該是那位法利賽人才對。可是出乎意料之外,主耶穌竟然說那稅吏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為甚麼呢?原因在聖經中都可以找到了:「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永生是神賜人一件極其寶貴卻又是完全免費的禮物,只要人肯謙卑地相信及接受便可以得著了。神從來沒有明示或暗示人需要靠行為和聖禮來賺取永生。可惜世人偏偏要自高自大,自作聰明,硬要在救恩的事情上搶些光彩,取些功勞。老實說,人若可以靠自己行善,靠自己得救,主耶穌就不必要替我們死了。「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雖然許多天主教徒都不會承認他們是自高自誇,但他們堅持的說得永生是需要人去守點聖禮和行點善行卻是實實在在的「廢掉神的恩」。他們這個主張使「基督徒然死了」。假設有一次你的好朋友生日,你預備了一份非常名貴的禮物要送給他。可是當你去到他跟前誠意的送上它,你的朋友竟然說:「我不好意思收你的禮物,我要給你錢,向你買回這禮物」你的心情會如何?我想你一定會感到不高興了,因為你的朋友辜負了你的心意,並以為你送他禮物只是一項生意交易。然而更不好的事情接著發生了:他竟從錢包掏出半塊錢交給你!他這種行為簡直傷透了你的心和你的尊嚴。親愛的天主教朋友,若你認為得永生亦需要奉上你的「半塊錢」,你也是同樣的傷透神的心和祂的尊嚴了。


那麼你一定會發問:若人得救只是單靠信心,這樣信了主的人豈不是可以胡作妄為,隨心所慾?其實這問題是不難解答。真正信耶穌的人,一定會愛耶穌的;愛耶穌的,就一定不會故意犯罪得罪祂,使祂傷心。相反地,一個真正信祂愛祂的人必是甘心樂意的遵行祂的教訓。「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約翰福音8:47)所以真心信主的人一樣會行善,一樣會有好見證,不是因為我們不這樣作神便取消我們上天堂的資格,那簡直是與神 作生意交易,完全沒有愛的關係。我們之所以有好行為完全是因為我們被主耶穌為我犧牲的大愛所感動:「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15)基督徒行善是得永生後的果,不是得永生的因這分別是非常重大的。我再設一個比喻:有兩家人,他們的家庭成員均是父母並他們的小兒子三人。兩家的小孩子都非常聽從父母的命令。第一家的小孩之所以順服是因為如果他不這樣作的話他父母便不會給零用錢;第二家的子孩之所以聽從父母不是因為零用錢的問題,乃是因為他體會到父母親對自己無條件的愛,他們工作的勞苦,生活的節儉,完全是為了使自己可以生活得好一點,接受良好的教育多一點,他便覺得他絕不能做一些使他父母傷心失望的事。 兩個孩子的表現從外表看來好像是一樣,但你認那一個家庭才是有真正愛的關係?那一個孩子才是真正的教訓父母的呢?


至於雅各書2:26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其實只是指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假的,因為真信心不單叫人得救,他得救後必定會發生好行為。若沒有好行為,那信心就不是真信心,那人從來未曾得救。經文並不是說得救要靠行為,這個道理以弗所書2:18-19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知道聖經絕不能自相矛盾的。好行為始終是得救後的果,也是真信心的證明,絕不是人得救的條件。何解?因為「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我們所謂的好行為根本不能達到神的聖潔標準。二來,神是獨得所有的榮耀,「免得有人自誇」。


主耶穌被釘死在十架上,為我們付出重價來拯救我們。祂只等候你用謙卑感謝的心去接受這救恩。可惜人偏偏要反對神的美意和計劃,竟自高自大的要在得永生的事情上加上自己的功勞,搶去神的榮耀,此舉令神大為傷心和憤怒。所以聖經嚴厲的說:「我們這要靠律法(行為)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親愛的天主教徒朋友,你千萬不要堅持錯誤而使自己「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啊!請趕快離開天主教的錯誤,接受主耶穌用生命的代價來成就的應許:「我(耶穌)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請誠心祈禱:


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我承說自己是一個罪人,不能靠行為和聖禮自救。我現決定離棄從前的罪惡和錯誤,求你赦免我以往一切的過錯與無知。我懇求耶穌基督現在進入我的生命中,做我的救主和主宰,求你帶領管理我的一生,使我成為一個愛慕神又順服神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1 HJ. Schroeder, trans., The Canons and Decrees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Rockford, IL:Tan Books ,1978)7th

Session

2 lbid.

3 Ludwig Ott, Fundamental of Catholic Dogma (Rockford, IL:Tan Books,1974),340341

4 As quoted by the Los Angeles Times (March 8,1983),Part I,10.

既然新教相信因信称义,不是因为救恩神学称义,那么就算天主教的救恩观是错误的,也不至于使天主教徒和救恩隔绝。

因信称义中,信的是基督,而不是因信称义这个信条。天主教不认同新教的某些教义,但并没有因此否定新教徒的救恩,在这点上,天主教比新教对因信称义理解的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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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3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米格在2009-6-2 15:32:00的发言:

既然新教相信因信称义,不是因为救恩神学称义,那么就算天主教的救恩观是错误的,也不至于使天主教徒和救恩隔绝。

因信称义中,信的是基督,而不是因信称义这个信条。天主教不认同新教的某些教义,但并没有因此否定新教徒的救恩,在这点上,天主教比新教对因信称义理解的更透彻。

哪!请问你是否认为我们除了信基督,还要加上好行为才能得救呢?是否认为我们在神的救恩中也有份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3 7:12: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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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血灵在2009-6-3 7:12:00的发言:

哪!请问你是否认为我们除了信基督,还要加上好行为才能得救呢?是否认为我们在神的救恩中也有份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3 7:12:41编辑过]

获得救恩是凭借恩典,但得胜并非只靠信基督。

救恩是神白白赐给的,如果你不珍惜,糟蹋了,神也不会勉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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