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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谦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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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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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5-25 0:48:00的发言: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这句话里的死亡是指身体的死亡,还是指灵魂的灭亡,你需要好好思考。倘若按照你的理解,他是灵魂灭亡,那么如果他再次悔改,他是否会“二次得救”?之后他再犯罪,是否又会“二次灭亡”,这样发展下去,就会产生“二次灭亡”、“三次灭亡”、“N次灭亡”、“二次得救”、“三次得救”、“N次得救”……的理论出来,这些理论是圣经所没有的。

三、定罪是按结果的,恶人若离恶从善,结果是得救的,义人若离善做恶,结果是灭亡的。

我认为最终得救才是真的得救,这就是末日审判的意义。[em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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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把保罗讲的因信称义和主耶稣讲的行善得救,调和起来,才有可能真正读懂圣经哦!

如果把两者对立起来,相互矛盾的话,就没有读懂圣经。

俺也不太懂,学习中。[em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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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谦顺在2009-5-25 15:21:00的发言:

要把保罗讲的因信称义和主耶稣讲的行善得救,调和起来,才有可能真正读懂圣经哦!

如果把两者对立起来,相互矛盾的话,就没有读懂圣经。

俺也不太懂,学习中。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两者其实并不对立,而是一致的。真正得救的人,一定有好行为行出来,这称为真信心。并不是既要信,又要行为好,才是得救的前提。圣经没有这个教训。

弟兄是担心或者觉得不平衡吧:看那,人口称信,然而行为却不好,怎么也得救了?看,我那么累,又信又克制自己,才和他一样,大家都得救了,这不公平吧?是不是在这样的心理下有了自己的思考?

其实,人的真正信否,不是仅用嘴这么一说。人可以从他的果子上分辨他的信。即使我们分辨的不是很清楚那也没有关系,因为有一位在天上的是分辨的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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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谦顺在2009-5-25 15:19:00的发言:

三、定罪是按结果的,恶人若离恶从善,结果是得救的,义人若离善做恶,结果是灭亡的。

我认为最终得救才是真的得救,这就是末日审判的意义。

[不符合XHTML规范(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你的言下之意,一个人能不能得救,是看他生命最后关头,临死前那一刻是行善还是做恶?如果他最后一刻是作恶,那么他以前的善行都是白费。如果他最后一刻行善,那么他以前所有的恶都不再纪念。这样看来,一个人得救就不再是神的恩典,而是这个人行善应得的奖赏。你没发觉你的理论是非常经不起推敲的么?

 

这样看来,在你的理论当中,所有信耶稣的人只是“希望自己有永生”,因为没有人可以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得到永生,即使今天得到了,也不能保证自己将来会不会失去永生。这样就否定了圣经的话“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5:13),以神为说谎的,因为在你的理论中,神应许的“永生”只是试用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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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5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5-25 17:38:00的发言:

  

这样看来,在你的理论当中,所有信耶稣的人只是“希望自己有永生”,因为没有人可以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得到永生,即使今天得到了,也不能保证自己将来会不会失去永生。这样就否定了圣经的话“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5:13),以神为说谎的,因为在你的理论中,神应许的“永生”只是试用品而已。

5:11 这见证、就是 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5:12 人有了 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 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5:13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 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有神的儿子就有永生,就被称为义人,而这义人如以西结书所说若转而作恶,就离开了神的儿子,也就失去了永生。

 

5:16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 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5:17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5:18 我们知道凡从 神生的必不犯罪。从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 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5:21 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有了永生以后,就要保守自己,若没有保守住,犯了不至于死的罪,还可挽回,若犯了至于死的罪就没办法了。因此主耶稣说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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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知道凡从 神生的必不犯罪。从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 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这节经文就已经很清楚告诉你,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他们必会“保守自己”。他们不会持续的、习惯性的犯罪,不会以犯罪为乐、不会活在罪中。


犯罪是魔鬼儿女的本性(约壹3:8),以前的我们没有选择,非犯罪不可。信耶稣后,属神的人有重生的生命,非行义不可。重生后的我们可能偶尔落到罪里,但是我们的性情有神的道来影响,这性情不会允许我们继续活在罪中。


这是生命的问题,不是行为的问题。羊可能会跌在泥里,但是它洁净的生命不会容许它像猪一样留在泥中打滚。

 

“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神的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神生的。”(约壹3:9)

 

那些犯罪了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犯罪,反而以犯罪为乐的,他们根本就是没有重生得救,没有神的生命。在这一章里谈到的罪有两种,即“至于死的罪”和“不至于死的罪”。不至于死的罪,是指我们跟随耶稣时由于软弱跌倒而犯的罪。但是明知故犯的罪,由于习惯而不断地犯的罪是至于死的罪。有习惯性的罪的人,这种人根本不是重生的人;这样的人是根本不认识上帝的人,这样的人里面没有上帝的道。一个已经重生的人是不会犯这种罪的,“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这节经文已经很明确宣告了这一点。

 

至于“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这节经文你还是去看一下上下文吧,关公战秦琼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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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谦顺在2009-5-24 13:48:00的发言:

 

以上经文告诉我们:

一、说明义人还是有可能抵挡圣灵,离开基督,走向灭亡的。

 

胡说八道吧,什么是义人呀?楼主给义人下个定义吧?


三、定罪是按结果的,恶人若离恶从善,结果是得救的,义人若离善做恶,结果是灭亡的

老兄太牛了,也能创造一个得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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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5-25 1:06:00的发言:

 

有什么观点你就放马过来,不要打这种擦边球来发泄你心中的怨气。

 

我从来不认为意见高度一致,大家和气生财是件好事情。争论是必要的,问题不在于争论本身,而在于如何争论。

 

到目前为止,本站的管理员和版主,虽然大多数是接受加尔文的理论,但是并没有强迫所有人都接受我们的观点,更没有说过半句“阿民念异端”这种话出来。所以如果你不希望我们对你不客气的话,你最好注意一下你的用词。

 

你这么打擦边球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已经一忍再忍了。我很严肃地警告你:希望你最好不要挑战我们耐心的底线!

老大你这算什么,对我的警告?我一向是对事不对人的呀。至于对加尔文主义我一直都持明确反对态度,啥叫打擦边球?至于称其为异端嘛,我没有办法。就是那帮藏密信徒,听说基督徒认定他们如此殊胜完满奥秘的信仰出自鬼魔,也会愤慨不是?因为对不同信仰观点我们可以尊重却绝对不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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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约拿觉得听着不痛快,封了我就是了。 现在我声明:称加尔文主义为异端,这是我个人的立场。 我不愿意引发神学争论,我也莫有这种水平。但我的立场是不变的。请谅解。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26 11:50: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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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纯真乃缦在2009-5-26 11:44:00的发言:

老大你这算什么,对我的警告?我一向是对事不对人的呀。
我知道你是对事不对人,但你有时讲话的确喜欢打擦边球,作为一个基督徒,对事物的看法,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立场要明确!为何要话中有话?你的话通常是带有刺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26 13:02: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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