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
问:看到一篇文章是关于神的旨意和自由意志的,这使我有些疑惑:「他说的是对吗?」
出处:
http://www.hkfreeforum.com/viewthread.php?tid=669341&extra=page%3D1
正文:
由于太多基基喜欢搬“自由意志”做借口, 我决定转贴一文让大家欣赏,大家觉得这篇文章是否可击破“自由意志”论?
------ 首先我想说的是以下文章是建基于---基督教所说的“神”,是 “全知全能,并希望世人最终都能够上天国 ” 这说法身上的。 我曾问过一些基督徒朋友,为什么神容许世上这么多人犯罪?她答我说:“是神给予我们「自由意志」,如果神将我们造到全部都一式一样,好像机械人一样无选择、无自主亦无法表达或者接受爱便没意思了”。 但自由若没有犯罪的选择就不能表达或者接受爱吗?难道神认为“自由意志”就一定 包含罪恶吗?就算没有可选择犯罪的方向也可以是自由呀!如有些人会爱护动物,有些孝顺老人家多一点,另一些喜爱小孩子,或者保护大自然和做社工帮助其它人等等......为善的自由方向简直多不胜数。虽然如果有罪恶存在我们可以不选择它,难道自由的方向只有爱和善就等于机械人吗???神给的自由不包含罪恶的选择就不是自由吗???神理解的自由就一定包含罪恶的选择权吗???
如果有人反驳我说:“规定不可去实行某一件事的话已不是自由”。 但“意志”是来自人的知识,即是人的“意志”不能超越自己的知识,如果人的知识中只有善,那么人的“自由意志”也只可以在善中自由,所以逻辑上“只有善的自由”是可以成立的。但为何有些人会选择犯罪呢?看来神认为只容许善存在的世界并不自由,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世界。所以神在创造人之时已播下会令罪恶发生的种子,当然这只是其中一棵,亦有善的种子。但为何不抽起恶的种子呢?又想赖撒旦吗?从而令人有机会下地狱神会觉得开心吗?天堂租金贵呀?
而「神的旨意」在基督徒遇上逆境时它叫做「试炼」,未知事情结果之前叫「安排」,有好结果之时叫「眷顾」。如果「自由意志」和「神的旨意」能够清楚分开处理,本来也没有甚么问题,但世事却偏偏不是单线发展的,如果在同一件事之中,「自由意志」和「神的旨意」相遇,矛盾便产生了。我们看看以下的例子: 我用枪指着小明,正考虑开枪杀死他。在这件事之中,开不开枪是我的自由意志,但能不能杀死小明, 则可能是「神的旨意」,又或者衪并不插手干预,而这个可能意味着宇宙的运作并不是由神所掌握。开枪的可能结果有两个,第一,小明死了;第二,小明没有死。先说第一个,假设我将小明打死了,到底神本来有没有打算要小明死呢?
1) 如果神本来没有打算要小明死的,现在由于我的自由意志,小明死了;那就是我的自由意志凌驾于神的旨意之上? 2) 如果神本来就是要小明死的,那么我只是在执行神的旨意而已,我开枪并不是由于我的自由意志。 3) 最后一个可能是,其实神并不理会小明的死活,能不能杀死他完全视乎我的枪法。而这个可能仍意味着宇宙的运作并不是由神掌握。
假设小明是基督徒,现正追求Mary,出来见我之前曾祈祷求上帝赐平安。结果会不会不同呢?神会不会由不干预变成干预呢?假如神将他的旨意反超前我的自由意志,即是衪说给人自由是自打咀巴了!如果祈祷的结果不会改变将会发生的事,那祈来干甚么?我又听过基督徒朋友说道,祈祷是要的,结果如何就要接受主的安排。这说法体现在这件事上,表示他们是认同神本是打算要小明死的,我只是执行神的安排?第二个可能:我开枪但打不死小明。纵使我开枪,亦未必能将小明杀死,可能打歪了,反过来被小明制伏,又可能我被及时赶到的警察打死。总之,如果神不打算要小明死,小明总不会死。(而且,如果我开枪打他不死,小明一定会说「感谢主」,证明他认为是神令我打不死他的。) 如此,则反证如果我打死小明,一定是神本就打算要小明死或不管小明的死活。前者令我成为执行神安排的棋子(没有了自由意志),后者则表示神在世事之中属旁观者地位。如果你认为「宇宙间发生的一切皆是神的安排」,而神本来不打算要小明死,则第1项不可能发生。如果你认为「宇宙间发生的事不是神的安排」,我们就可以结论「支配着小明的生命的是我的自由意志」,而除此之外,我们又要探索支配着宇宙间无数事件的,是或然率?是测不准原理?蝴蝶效应?混沌理论?
如果你认为「宇宙间发生的事有些是神的安排、有些则否」,我们就不能判断究竟小明的死是否神的安排?和昨天高处跌下招牌砸伤了小强、砸死了小敏,是神对小强的试炼和小敏的安排了? 但是,为甚么在小明和小敏的葬礼上,牧师/神父的祷告都是:「主啊!你将小明/小敏弟兄召回.........」???
而亚当与夏娃这说法也不成立,当神创造亚当与夏娃之时已预知这结果(即知道他们会被蛇引诱而偷吃禁果)。亦即是整个过程衪是预知会发生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只可解作神创造他们之后一切发生之事衪不能预知,并且巳超出衪控制范围之外 (因为神吩咐他们不可尝“分别善恶果”)。神明知道造他们出来之后给予自由他们便会犯罪也照造出来 (可笑吗?),等于容许蛇去引诱他们 (衪难道不知蛇在伊甸园吗?),而且 吃两个果子是什么罪行呢?为什么就算杀人放火只要最后信主便可得救,食个水果比这些罪行还要大???等于有子女偷吃了一次西瓜,父母就弄了一个地狱出来永远惩罚他们,比死刑还要惨烈无限倍,难道一个有常识的人听到后会觉得无不妥?
年青人上
答:(参考资料:唐崇荣牧师《神的预定与人的自由》)
一、〉〉“神给的自由不包含罪恶的选择就不是自由吗?神理解的自由就一定包含罪恶的选择权吗? 。。如果人的知识中只有善,那么人的“自由意志”也只可以在善中自由,所以逻辑上“只有善的自由”是可以成立的。但为何有些人会选择犯罪呢?看来神认为只容许善存在的世界并不自由,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世界。所以神在创造人之时已播下会令罪恶发生的种子,当然这只是其中一棵,亦有善的种子。但为何不抽起恶的种 子呢?又想赖撒旦吗?从而令人有机会下地狱神会觉得开心吗?天堂租金贵呀?”
主耶稣对少年财主说:“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善的)”(太十九:16)所以我们说,只有上帝是善的主体,是义的主体,是真理的主体,是爱的主体,是永存的上帝,其它都是偶存的受造物。在所有受造物中,人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所以人不错是有善、有爱、有义等形象,但不是主体,不然的话,人不就等于上帝,上帝怎么会创造上帝呢?在逻辑上,这是说不通的。
那么,上帝造的人究竟是怎么个样式呢?上帝是不是在人身上造了恶呢?
先让我们看看“恶”是怎样产生的?
在人还没有被造之前,上帝就已经创造了灵界的天使。天使是非常高贵的活物,理由是他们被赋予了自由。什么是自由?这是中性的本质,是道德最重要的基础。中性的意思是:
(1)当正用自由时,尊贵就被彰显。
(2)当误用自由时,尊贵就被糟蹋和贬值。
所以,受造物有了自由就有了责任,有道德的功能和有被审判的可能。受造物不能说,我只要自由,我不要责任;我只要天堂,我不要地狱。不然,自由也不是自由了。在中国逻辑学里,这叫作正名,是孔子首创的。据《论语-子路》篇记载:
子路问孔子:“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如果卫国国君等着您治理国政,您希望首先做什么呢?”
孔子说:“必也正名乎!”(那一定是矫正用词不当的现象。)
孔子解释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词语概念不正确,说话就不能顺理成章。说话不能顺理成章,事情就办不成。。。君子用词,一定可以作出解释。作出解释,一定可以行得通。君子说话,一定要严肃认真,不可苟且随便。”
孔子的“正名”(词语、概念正确),要求名称与实际一致,名实相符,即纠正语义,保持语词意义的确指性、确定性,是为了解决社会上用名混淆的现象。就好像这篇谬论,因为没有给“自由”正名,所以才会错误百出。
现在返回正题。撒但,那原来的天使长 Lucifer,误用了自由(犹 6 有不守本位的天使),“恶”就在它那里产生。这恶不是原有的、永有的,这恶本来不存在,后来因为某一种状况,某一时机而产生的,是有上帝的许可才产生的。这恶不是上帝造的,这恶是出于撒但自己,因为圣经说:撒但说谎是出于它自己(约八:44)。所以我们不能说上帝创造了魔鬼,也不能说上帝创造了恶,只能说恶的产生是有上帝的许可。从伯一:6和二:1,魔鬼的来到上帝面前,表示了它做的任何事都需要上帝的许可,所以这是上帝的主权,许可恶的存在和恶的产生。
有了撒但和恶的存在,现在我们就可以看罪是怎样来的。人被造后,人即刻就成为一个可以被魔鬼试探的活物。上帝同样把尊贵的自由给了人,这种自由是中性的,上帝把被造的中性的意志活动的本能放在人里面,当人违背上帝的旨意和永恒的善的动机时,选择恶的时候,罪的产生就成为可能,这也是在上帝主权所许可之下产生的。
那么,上帝的许可是否等同上帝的旨意呢?不是,因为上帝是善的本体,上帝的旨意一定是好的,他的计划一定是出于善的动机。上帝的许可是他自己的一个预定,让受造的偶存者有自由。所以上帝的预定不一定等于抹杀人的自由,但人的自由没有办法影响上帝的预定。
总括来说,我们不能说恶的产生是上帝的旨意,也不能说人的犯罪是上帝的旨意,我们只能说这是上帝主权的许可,是因为天使长Lucifer 和人都误用的上帝赋予的尊贵的自由。
在神学里,奥古斯丁和一些神学家把人的自由意志分成四个阶段:
A. 在伊甸园,人可能不犯罪(posse non peccare, able not to sin),他可能选择善,也可能选择恶。
B. 堕落后,未重生的人,不可能不犯罪(non posse non peccare, not able not to sin),他只能选择恶。
C. 救赎后,重生的人,可能犯罪/可能不犯罪,他能择善,也能择恶。
D. 在天堂中,人不可能犯罪(non posse peccare, not able to sin),他只能选择善。
人若正用自由意志,他就会选择善;人若误用自由意志,他就会选择恶。选择恶的时候,我们只能说这是上帝的许可,不能说这是上帝的旨意,因为上帝是善的本体,他的旨意是出自好的动机。
二、〉〉“我们看看以下的例子: 我用枪指着小明,正考虑开枪杀死他。在这件事之中,开不开枪是我的自由意志,但能不能杀死小明,可能是「神的旨意」,又或者衪并不插手干预,而这个可能意味着宇宙的运作并不是由神所掌握。开枪的可能结果有两个,第一,小明死了;第二 ,小明没有死。先说第一个,假设我将小明打死了,到底神本来有没有打算要小明死呢?。。。。。”
〉〉“假设小明是基督徒,现正追求Mary,出来见我之前曾祈祷求上帝赐平安。结果会不会不同呢?神会不会由不干预变成干预呢?假如神将他的旨意反超前我的自由意志,即是衪说给人自由是自打咀巴了!如果祈祷的结果不会改变将会发生的事,那祈来干甚么?我又听过基督徒朋友说道,祈祷是要的,结果如何就要接受主的安排。这说法体现在这件事上,表示他们是认同神本是打算要小明死的,我只是执行神的安排?第二个可能:我开枪但打不死小明。纵使我开枪,亦未必能将小明杀死,可能打歪了,反过来被小明制伏,又可能我被及时赶到的警察打死。总之,如果神不打算要小明死,小明总不会死。(而且,如果我开枪打他不死,小明一定会说「感谢主」,证明他认为是神令我打不死他的。)如此,则反证如果我打死小明,一定是神本就打算要小明死或不管小明的死活。前者令我成为执行神安排的棋子(没有了自由意志),后者则表示神在世事之中属旁观者地位。如果你认为「宇宙间发生的一切皆是神的安排」,而神本来不打算要小明死,则第1项不可能发生。如果你认为「宇宙间发生的事不是神的安排」,我们就可以结论「支配着小明的生命的是我的自由意志」,而除此之外,我们又要探索支配着宇宙间无数事件的,是或然率?是测不准原理?蝴蝶效应?混沌理论?。。。。”
这篇谬论在网站上已经流传一段时间,有很多版本,但有一共同的地方,就是都抄录以上这个“我用枪指着小明”的例子。这个例子似乎把上帝的旨意和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矛盾完全暴露出来。我们要怎样理解这件事呢?
我开枪杀小明是我犯罪作恶,误用了上帝赋予我的自由,小明死了,不是上帝的旨意,只是上帝的许可;小明不死,也是上帝的许可。小明的生死都在上帝的主权掌管之下,正如箴十九:21 说:“人心多有计谋,惟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立定。”
〉〉“如果神本来没有打算要小明死的,现在由于我的自由意志,小明死了;那就是我的自由意志凌驾于神的旨意之上?”
主权在上帝,上帝的预定不一定等于抹杀人的自由,但人的自由没有办法影响上帝的预定。所以,若上帝没有预定小明死,“我”可以误用自由,开枪打小明,“我”的自由没有办法影响上帝的预定,所以小明必定不死。
〉〉“如果神本来就是要小明死的,那么我只是在执行神的旨意而已,我开枪并不是由于我的自由意志。”
圣经不是说:“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十六:4)。上帝用“我”这个恶人的误用自由,开枪打死小明,成就了他的预定,“我”不能推诿自己杀人的责任。
〉〉“最后一个可能是,其实神并不理会小明的死活,能不能杀死他完全视乎我的枪法。而这个可能仍意味着宇宙的运作并不是由神掌握。”
我再说一次,主权在上帝,小明的死活都在上帝掌管之下,上帝的预定不一定等于抹杀人的自由,但人的自由没有办法影响上帝的预定。
如果小明是基督徒,作为上帝的一个儿女,“在耶和华眼中,看圣民之死极为宝贵”(诗116:15)小明若因为我犯罪作恶开枪被打死,这肯定是上帝所许可,也一定有上帝的美意(虽然我们不知道),但上帝已经为他预备了更好的地方,死后可以和上帝同在。
祷告和敬拜都是主耶稣基督亲口告诉我们要做的(约四:23,十六:24)。祷告可以改变万事,这是上帝透过先知以赛亚说的,“将来的事,你们可以问我;至于我的众子,并我手的工作,你们可以求我命定。”(赛四十五:11)主耶稣在约十四至十六章不也这样教导我们吗?祷告不得垂听,不是没有理由的,“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雅四:3)上帝肯定会听小明的祷告,但小明的生死都在上帝的掌管下,他的生或死都有着上帝美好的旨意。不信的人以为死是灭亡,他们不知道对基督徒来说,这是回天家,是好得无比的一回事(林后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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