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dolimi在2009-4-26 17:00:00的发言: 那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一个姐妹,她未信主之前,曾经跟一个已婚的男人有过爱情,直到她得了重病后,她悔改信主了!但她的病要长期花钱医治的,单靠她自己无法负担起昂贵的药费,她的男朋友心甘情愿给她钱支持她治病。那她应不应该接受她的钱财?
1、对方是已婚男人,与他有过爱情,属于什么?既说悔改,何以体现?后文的男朋友和那个已婚男人是一个人?
帖子很混乱,看不明白。
2、供养我们的是主,不是某一个人。如果把希望建立在人的身上,估计那些来华的传教士们,早都饿死光光了。
3、这个问题和主题有何关联?与其问题多多,不如好好祷告寻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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