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之天堂地獄觀
fr.G.Metallinos Dean of the Athens University School of Theology
神父、雅典大學神學院院長喬治˙梅達里諾作
大齋期的最後一個星期日,「我們紀念我主耶穌基督永不朽壞的再臨」。在此使徒在經文中所提及的「我們紀念」這句話,確認了我們的教會一如基督的身體,會將基督再臨當作一個「活動」,再次進行對主的崇拜,而不是以歷史角度視其為預期即將發生的事件。理由是,經由神聖的聖餐禮,我們都被高舉上天,達到一個超越歷史的境界,而就是因為正教的這種觀點,讓我們必須觸及天堂與地獄的議題。
在經文裡,(馬太福音第五章),提到了「天國」與「永火」。這段經文在被引述到方才提過的星期日禮儀時,便指出這「天國」是人類神聖的目的地,而這「火」是為魔鬼和他的天使(惡魔)所「預備」的。倒不是因為上帝希望這麼做,而是因為他們不知悔改的緣故。這裡的「天國」是為了凡保有對上帝忠誠信仰的人而「預備」。「天國」(即非受造的榮耀)就是天堂。(永遠持續的)「火」就是地獄。歷史誕生之初,上帝邀請人類到天堂去,與祂非受造的恩典一塊兒共融。當歷史走到結尾,人類必須要面對天堂與地獄。稍後我們會在本文中闡述這句話的意義。然而在此我們先要強調的是,這個部份形成了我們信心當中的重要元素之一,是正統基督教的點金石。
1. 新約中提到天堂與地獄的篇章很多。像是在路加福音23:43記載,基督對同釘在十架上的搶匪說「今天你必定同我在樂園裡了。」然而搶匪也提到了天堂:「你的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保加利亞的迪奧斐拉多(Theofylaktos of Bulgaria)是這麼說的:「因為那位搶匪已經身處天堂,也就是天國了。」使徒保羅也宣認(哥林多後書12: 3-4)當他還在此世時,他「被提到樂園裡去,聽見了難以言喻的話,那是人不可以說的。」在啟示錄2:7中我們讀到以下章句:「得勝的,我必定把神樂園裡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而凱撒勒亞的阿力他(Arethas of Caesaria)如此詮釋這段經文:「樂園指的就是蒙福與永恆的生命。」樂園-永生-上帝的國,這些概念都是互相連貫的。
提到地獄的經文有以下:馬太福音25:46(「入永遠的刑罰」)、25:41 (「永火」)、25:30(「外面的黑暗裡」)、5:22(「地獄的火」),以及約翰一書4:18 (「…因為懼怕含有刑罰」)。這些都是指涉關於我們現在所說的「地獄」之含意。
2. 天堂與地獄並不是不同的兩個地方(這種看法屬於偶像崇拜的派別所有)。它們代表兩種不同的狀況(途徑),但是卻來自相同一個非受造的根源,結果被人類視為兩種不同的體驗。或者更精確地說,它們算是相同的體驗,只是被人類以不同的角度以及自身不同的內在狀態去體驗罷了。這種體驗即為:於基督神性內在的非受造之光中眼見祂的臨在。從祂再臨的時刻起,直到所有的永恆時光中,所有人將在基督的非受造之光中親眼得見祂的存在。這就是「行善的復活得生命,作惡的復活被定罪」(約翰福音5:29)的時刻。在基督的臨在之下,人類得以被分成祂右邊的綿羊與左邊的山羊。換句話說,他們將被分配到兩個不同的群體中,一群是仰望基督就像是仰望天堂的人(「十分美好又光輝燦爛」),另一群是把基督看作地獄(「吞滅一切的火all-consuming fire」希伯來書12:29—與新譯本譯文「烈火」略有不同—譯按)的人。
天堂與地獄其實是相同的現實,這在描繪主的再臨中有清晰的刻畫。從基督那裡有一條向外延伸的河流,在末端高處出現金色的光芒,那裡是聖徒的所在。在下窪處,同樣一條河流卻如火焰一般,在河的這個部份就是惡魔和不認罪的人所在的地方。(頌歌裡面所提及的「永不悔改的人」)。這就是為何我們會在路加福音2:34看到基督的力量「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因為對於凡是接納祂並按照祂給予的建議去療癒自己內心的人,基督將成為進入永恆生命的復活;對於凡是拒絕祂的人,基督將成為他們的死亡與地獄。
教父的見證:西乃的聖天梯若望(Saint John of Sinai of the Ladder)說到基督的非受造之光是「吞滅一切的火與一道明亮的光芒」。聖國瑞˙巴拉馬(Saint Gregory Palamas )觀察到:「因此人們說,祂將藉著聖靈與火為你們施洗:也就是依照個人不同的造化,判斷他們應得的賞罰,以光與刑罰作為施洗。」另外他提到,基督的光,儘管是一道可以讓所有人進入的光芒,卻並非將所有人照單全收,而是有所分別地對待。」
最後,天堂與地獄並不是獎賞或懲罰(詛咒condemnation),卻是以我們個人的內心狀態體驗基督臨在的方式。上帝並非在實際上去懲罰誰,雖說出於教育信眾的目的,聖經的確曾提及關於懲罰的事。吾人越接近屬靈的狀態,他就愈能夠理解聖經的語言和我們的傳統。人的狀態(潔淨-不潔淨,懺悔-不悔罪)即為決定該人接納這光究竟做為「天堂」或「地獄」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