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BQ在2009-3-10 15:48:00的发言:
若不是因为淫乱的缘故,妻子是不能与丈夫离婚的。
按圣经的原则,这位姐妹是可以离婚的。
是可以离婚,但不是必须离婚,鼓励离婚,
最好是挽回这段婚姻.
这位姊妹在为她丈夫祷告之前,
先要省察自己对神,对人在那些地方有不够的.
比如,自己是否每天留一定的时间给神,与神有良好的关系,
对丈夫是否顺服,尊重以及顾及他各方面的所需.
以下是引用SBQ在2009-3-10 15:48:00的发言:
有一位姐妹,丈夫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回来又与妻子同房,这位姐妹很痛苦。认为自己这样也沾染了污秽,也犯了奸淫。停止了聚会,停止了圣餐。
弟兄姐妹们的看法呢?
姐妹是不是要到他的丈夫悔改了才能重新接上圣餐。是不是???
个人认为姊妹并未犯奸淫,因为他们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
关于领圣餐的事,询问所在教会牧者的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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