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儿女打算结婚的时候,父母的帮助是重要的,也是必须的。凯西是一位年青可爱的基督徒女子,她计划要结婚了。她的未婚夫,从各方面来看,都是一位很好的青年;只有一样例外。尽管他的父亲是传道人,他对属灵的事却毫无兴趣。凯西的父母极力反对这桩婚事,结果她同意解除婚约。这事之后,她曾两次用双臂拥着她的母亲,感谢她扮演了[黑脸]的角色。并接着答应说:“我结婚之后,也要作一个像你一样[刻薄的母亲]。”她是何等聪明的年青女子!因她听从了父母的忠告。
父母反对一桩婚事,很可能是神的作为,要保守一个孩子免于跌入人间地狱。我曾多次听到人说:“若是我早听了他们的话就好了!”。父母因为走过这一条路,有了经验,所以通常比较客观。一般来说,孩子的幸福是他们最关心的事。
父母反对一桩婚事,极可能是神的作为,告诉孩子要稍等一等。他可能在说:“在我工作表上,此刻并非为你的;这件事不是按照我的时间表发生的。”透过父母来说明此事,是最好、最清楚不过了。假如是神的旨意,叫两人等一等,其中必定有聪明美好的理由!向神的智慧挑战是多么愚昧啊!
在婚姻上得到父母的祝福是非常有价值的——无论是在结婚前、在结婚的时候,或在婚后的年日中。当父母点头同意时,婚姻所带来的幸福会更深远、更广阔。
但父母的同意是否必须吗?要有他们全然的支持才行吗?这是婚姻的准则吗?圣经的答案似乎是正面,又似乎是反面的。
基督徒作儿女的责任是十分明显的。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1~3)
一般的理解是:只要作儿女的住在父母的家里,或靠父母的收入过活,都得听从父母的命令。在这些情况下,儿女当然有义务孝敬父母,听从他们。儿女在结婚之前,应该取得他们绝对的同意。
然而,只要父母健在,儿女就当然有责任孝敬他们。就算作基督徒儿女,当他们离开了父母的家,也不再依靠他们经济上的护庇,他们还是可以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同意,籍以孝敬他们。
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迟迟得不到同意,那怎么办?婚事是否要继续下去?或是应该放弃原有计划?
根据圣经似乎指出,人在神家中与基督建立的属灵关系,确是超越肉身的关系。
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你们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可三33~35)。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
作耶稣基督的门徒,献身给他,有时需要顺从他,远超过顺从我们的父母。每逢作儿女的想要轻忽父母的同意,他必须非常谨慎小心,要知道自己不理父母的反对是否出于对基督的顺从。
倘若有人未经父母同意而进入婚姻的关系,那就可能是出于他对基督一种更高超的忠贞。他明白,是他在基督里的信心,构成了他和父母之间的障碍。
也许还有其他例外的情况。好嫉妒的父亲、自私的母亲、背道的父母,以及许多别的[原因],都能成为一段基督徒婚姻的障碍。若处于这些情况之下,我劝年青的男女必须谨慎地、周详地、体谅地,并且带着祷告的心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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