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恩溢之家在2009-2-8 14:42:00的发言: 我们这里有一位传道人,他跟我们讲解说“犯淫乱罪的,以后会得到神的诅咒”所以,我们这有个大四的谈了个女朋友,也是信主的,这个传道人就教导他们要赶紧结婚,免的在结婚前犯罪。所以这个弟兄大学还没有读完就举行婚礼。现在在我们这个教会里,所有的人都认为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一定回发生淫乱。大卫都没有守住,更何况我们这些年轻人,所以,只要确定关系就的马上结婚,不结婚也要登记,只要教会有这样的青年,他们都会在背后问,他们有没有犯淫乱的罪,而且他们认为如果不登记也是教会的责任,因为要是教会有这样的情况。一旦犯了淫乱的罪,对教会都是带来诅咒的 谁能帮我解释一下神的诅咒可以吗?
我们这里的团契观点是,一旦年轻人彼此自由恋爱,情投意合,一两年就建议他们可以结婚。当然是有条件,家长支持的情况下。
倒也并非是为了所谓的淫乱,我觉得,年轻人谈恋爱亲亲我我很正常,我们那会儿谈恋爱还不是彼此牵肠挂肚的,最好,天天见到对方。我认为是很正常的感情需要。
不结婚订婚也行,等有经济能力了再结。免得招三慕四。教会里的年长的弟兄姐妹可以帮助他们杜绝脱离世俗之风,以两人的感情为核心,彼此帮助一起努力,鼓励他们守住感情的纯洁。真正这样做的目的,倒不是因为他们“淫乱”,就恋人之间的感情来讲,还是比较可以接受的。
真正让人担心的是这个不洁净世俗之风,堤防他们今后生活上落入与世俗同化,入大流的拜偶像危险。
现代人谈恋爱比中国封建社会时代的包办婚姻要幸福自由得多。所以,人要知足者长乐,不断感恩。
这世俗的“淫乱”才是真正的淫乱的本体,纯粹人类的两个人的感情若不是外界用力造成的,还是比较简单的,不应该列入淫乱的范畴。
婚姻应该以感情为基础,而不要用那些附加的东西,诸如地位,职业是白领或金领,有钱没钱,有官没官,
好看难看的。。。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不是必须的,当然有这些是最好,没这些,难道,就没婚姻基础了?
至于淫乱这个词,个人认为,用于两个人谈恋爱中的正常情感联合,是不正确的用法。
淫乱,在圣经中都是指着拜偶像,拜私欲。是比喻上帝的选民以色列民不单单以纯洁的心灵和诚实去敬拜真神,而是拜迦南和外族偶像,以物质丰富和奢侈无度的肉体享受为生活追求,偶像即是满足人肉身的无节制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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