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韩国一个弟兄提出的“瑞玛”(神正在说的话)和“洛格斯”(神在圣经上说的话)这个概念, 今天具体到我们的实行就是:我们“努力”学习和掌握“洛格斯”,但是等候神的“瑞玛”,等候 圣灵感动、催促、带领……。而且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听”的“瑞玛”正是圣灵借着我们 “藏在心里”(诗119:11)的那一句“洛格斯”对我们说话,——“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 使愚人通达。”(诗119:130)——“瑞玛”是圣灵为我们选择的!我们“努力”学习和多多掌握“洛 格斯”是重要基础!这是以神为中心。但是我们若按自己的标准和目标选择到的只能是“字句”, 是自我中心。而“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圣灵)是叫人活。”——在十架路上只有圣灵知道我们 有多少属天的智慧能力,“能承担什么事”!而我们自己常常“不晓得”,常常自不量力,必然就要常常 犯血气干扰神的工作。约伯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伯42:5)——知识层面上的认识和 生命经历层面的认识是不一样的。被主耶稣的大光照过的扫罗从一个精通“字句”的基督的仇敌变成了主 耶稣特别拣选的外邦人的使徒保罗,而且“……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 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 要得著基督;……”(腓3:1-11)——这是自我中心向以神为中心转换的结果。
能不能听见,取决于神的拣选和神的时候,神拣选的人,神不会总是任凭我们的自我中心。——“耶和华 将你们从埃及领出来,脱离铁炉,要特作自己产业的子民,像今日一样。”(申4:20)而以色列人却说“我 们记得,在埃及的时候不花钱就吃鱼,也记得有黄瓜、西瓜、韭菜、葱、蒜。”(民11:4-6)。——天地迥 别的苦乐观恰恰告诉我们以色列人何以“有耳朵听不见”(结12:2)“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赛6:9)因 为“他们是悖逆之家”(结12:2)。但会不会听的问题,却得益于“平静安稳”(诗131:2)的在主面前等候 ——圣灵带领我们“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改变我们与生俱来的浮躁性情,是听见的前 提。因为我们得救以后罪身的改变尚需时日,尚且“听从”也有一个学习和操练的过程,而且因为不仅花花 绿绿的世界叫我们目不暇接,我们的自由意志也很在意表现自我的机会。所以,我们的认罪悔改要伴随着我 们的一生。所以,若非我们立志降伏在主的脚前,甘心负主的轭——圣灵保惠师来管制我们,我们的耳朵里 只能满了世界的声音!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因着我们的小信和愚拙,重大问题,似是而非的问题,我们的感动必须符合圣 经的原则:“瑞玛”必须与“洛格斯”——查考圣经来相互印证。有的还需要有负担的肢体印证(圣 灵感动他们)——防止我们的“魂”或者撒旦魔鬼的假冒。但就每一个基督徒而言,并非事无巨细都要 等候神,比如生活中的基本小事,得救以后“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们里面运行,为要成全他的美意”(腓2:13)——尽管开始我们仍然是自我中心产生的条件反射和习 惯性思维的决定而行动,但圣灵会责备我们(因为我们无论做错了什么,吃亏的总是主耶稣的荣耀), 进而引导我们渐渐地以主耶稣为中心,以神的话语为中心(可见熟读《圣经》的重要)——形成新的条件 反射和思维习惯和行动,但是仍然会有血气的掺杂。也就是说,刚刚得救的人体贴肉体是免不了的,基督 徒在罪身中的行,是会有血气的掺杂的,而且也是上帝许可的(忍耐我们)。所以,虽然严格说没有我们可 以自作主张的事,特别是大事!但是上帝是我们的大主宰,即使我们无意识的行为,甚至犯血气的行为,都 有神的美意!万事都是出于神!不过,如果我们能常常留意放弃自我中心、常常知道把自己的“筹算” (箴16:9)先仰望神,不放过每一个光照和认罪、感恩的机会,却是我们过内在生活的人(仰望、依 靠内驻的圣灵管理的人,总是寻求神的同在的人),“要常常喜乐,不住地祷告,凡事谢恩” (帖前5:16-18)的最好操练。
[此贴子已经被晨星于2009-1-13 13:20: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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