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itaifeng119在2008-12-31 7:33:00的发言:密友小丸子是一位不染尘俗,纯挚可爱的知性女子。安居家中,偏爱在书市里流连。某日在电脑店偶遇大男孩阿淘,谈话间,阿淘被小丸子颇有深度的思辨所折服,就喜欢在手机短信里看到小丸子博古论今的文采。小丸子呢,是个不折不扣的基督徒,就常愿在主面前为这个爱好广泛,机智幽默的小青年献上关于得救及他的婚缘和前途方面的代祷。认识快两年了,他们几乎见了很少的一两次,见了面就说些相互鼓励的话,。终于在今年的圣诞,小丸子邀请阿淘和他的朋友们去教会过平安夜,上帝奇妙的恩典临到了阿淘的心中,阿淘得救了,小丸子甭提有多高兴,同这位“蓝颜”阿淘说:这正是上帝的美意,叫你我在世上相遇。可爱的MM刺猬,你有没有这样的好故事分享给大家听呢。我在期盼你有更多的精彩在论坛上与大家分享。最后,我要说:愿上帝祝福你,直到永远!
请看一下你写的有关蓝颜的定义:
有人认为,女人的蓝颜知己是一种游离于亲情、爱情、友情之外的第四类感情,比朋友近一点,比恋人远一点,比情人纯一点……的知己。
有人认为,女人的蓝颜知己是带着暧昧色彩的所谓知己。
有人认为,女人的蓝颜知己就是爱情和友情的混合,说不清道不明的知己
世俗上对蓝颜知已的定义就如你上述而言,所以,你把你的密友与这位大男孩之间的关系定义为蓝颜知已是不合适的.
这种出于基督之爱的纯挚之情,用得着为了赶时髦而把这种关系说成那种暧昧不清的"蓝颜"吗?你认为合适吗?
既然说到这里了,也就另外多言几句,作为已婚的基督徒而言,应该对另一半忠贞不渝,这个忠贞也包括思想上的忠贞.如果跟另外的男(女)在心理上,在思想上有暧昧不清的,这也是犯罪.
很多事情只能与自己的另一半分享交通,如果在自己的另一半之外,寻找异性的知已,陶醉对方对自己的"折服"等感觉,请问这样的感情合适不合适,你们到主面前思想吧?
基督徒当时时自省,时时小心,无论在传福音过程中,在事工过程中,与不信的异性,与异性的同工之间都必须有分寸,免得给撒旦留了地步,使自己受亏损,使基督的名受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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