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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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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姐妹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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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9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99只羊,主尚且要寻找那丢失的一只;浪子归回父家,比孝子常伴身边,带给父更大的惊喜和快乐。

现在的问题是,扪心自问,你是否是真心想回到父的身边,不要让自己的心想着天父,又想着男朋友。

你拥有绝对的权力拒绝不信主的人的求爱,因为你并没有和他发生承诺关系。但一句我爱你本身就是一种承诺,个人认为无论因着信仰不同还是因着其他原因,昨天说我爱你,今天说我要分手,两种理由没有本质的区别。

此时,你依然拥有绝对的权力拒绝继续同居,因为承诺爱一个人,并不附带承诺要和对方...。

最好的选择正如刺猬说的,再补充:最好是带领他信主后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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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9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他带到主面前,之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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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3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狗转过来吃他所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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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4.若对方不提出离开你,你不要离开,不能以对方不信为理由结束 .但在结婚前,不能再继续同居.



 

如果,在“马上结束同居,不要再继续犯罪.在结婚前,不再继续同居.”这种情况下,对方和别人结婚了,算不算对方自行离开。。。。。。。自行结束和姐妹的男女朋友关系???

 

 

以下是引用得烈在2008-12-23 22:36:00的发言:

狗转过来吃他所吐的

对于主内姐妹,请不要说的那样难听!!!!

 

谢谢了!!!

 

请尊重自己的姐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5 21:32: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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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如果是这样  那就分开算了 看了唐崇荣的文章,信与不信的不可同负一轭  觉得很有道理,要一个人真心的信主,传福音给他是件,就很不容易的事呢 不过我爱的那个人我今天忽然感到我愿意舍生命使他知道救恩的道理 这大概是圣灵的感动吧

 

我也不知道看不到他,我忽然想大哭起来,就是这样,看到他就安心了。我明明看见他像我一样在想他 是啊我们却不可以。因为他不信主,但也追求真纯的感情,我呢是个信主的人当然不能现在同负一轭 很伤感 不过也很开心,我终于可以真心的爱一个人喜欢上一个人可以为他牺牲的地步 这也很好啊真也应该是从神来的情感

 

所以我觉得那就结婚吧 ,  楼上的姐妹即然选择这样了 一定是要吃点苦头的了,不过既然相爱了那就结婚

然后再信主,或者先分开查考下是否是  神容许的婚事 是否真心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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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他信不信主,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是否相爱,相爱的话恭喜你们了,结婚吧!!!谁说和不信之人结婚就会吃苦头啊。。哈哈哈。。简直胡说八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7 15:18: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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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08-12-27 15:16:00的发言:
谁说和不信之人结婚就会吃苦头啊。。哈哈哈。。简直胡说八道。。。

 

这个倒真是不一定,不过基督徒不是为了怕吃苦头才要和信的人结婚,因为跟信的人结婚可能苦头也不少吃,婚姻是塑造人性格品质的最好工具了。是因为有生命和无生命的无法联结。

 

管他信不信主,这不重要

 

如果这个不重要,那就是说你自己是否信主也一点不重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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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ixin777在2008-12-19 18:49:00的发言:

凡事遵行神的心意:认罪 悔改,带领男朋友认识神跟随神

这是感觉是最好的办法了,求主帮助你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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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08-12-27 15:16:00的发言:
管他信不信主,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是否相爱,相爱的话恭喜你们了,结婚吧!!!谁说和不信之人结婚就会吃苦头啊。。哈哈哈。。简直胡说八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7 15:18:28编辑过]

这样说是魔鬼骗人的诡计,不可相信呀。

 

圣经,和历世历代的证明,和现今弟兄姐妹们不幸的命运和生活,就证明了,ENTER的说法,完全是魔鬼骗人的诡计。

 

你相信了魔鬼的说法,将来发生了不幸,只能自己承受,而且魔鬼还会反过来笑你,说:谁叫你听他的话的呢!!!

 

魔鬼就是这样的不负责任的骗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7 19:14: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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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8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焦点在于同居了以后,基督徒一方后悔了该怎么办。答案:上帝怜悯你吧。能马上结婚就赶紧结婚,不能结婚就赶紧分开住,不要再犯罪了,淫乱的罪是腐蚀灵魂的罪。我知道很多在外打工的人,因为生活压力大,没办法置办婚姻家庭,所以选择同居这么一种形式来分担经济上的压力,如果因为经济原因同居,至少同居前办个结婚登记吧。花钱的啰嗦事可以以后再办,但是原则是不能破坏的。如果是因为欲望的引诱,那么就更是不该了。要悔改,怎么悔改.......还是最好马上结婚,要么结束同居,大家分开。如果分开了以后双方该怎么办,特别是基督徒一方....你是爱主的话就不要再嫁娶了,免得以后再找对象,既要考虑是承认还是隐瞒这段历史,又要担待放荡通奸的良心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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